外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文學即人學
外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文學即人學
作為一個集中體現(xiàn)文學的性質、特點的理論命題,是高爾基最早提出來的。它不是高爾基的原話,是人們根據(jù)高爾基有關的文學見解概括出來的。
1928年6月12日高爾基被選為蘇聯(lián)“地方志學”的成員,他在蘇聯(lián)地方志學中央局的慶祝會上致答詞時,把自己主要從事的工作稱為“人學”。他說: “我還是想,我的主要工作,我畢生的工作不是地方志學,而是人學?!比怂M知,高爾基是文學家,同時也是社會活動家,但他畢竟主要是個文學家,他的社會活動家的身份也是以文學家的活動表現(xiàn)出來的。人們有理由認為,高爾基所說的“主要工作”即指文學工作,而這種文學工作即是“人學”。這是高爾基第一次雖不直接、但明白無誤地把文學稱為“人學”。以后,在《談手藝》和《論文學》等談話和文章里,高爾基也表述了文學即是“人學”的思想。于是, “文學即人學”作為高爾基提出的文學命題和文學的經典性定義,為世公認,廣為傳布。
把文學稱為“人學”雖為高爾基首倡,在他以前沒有人使用過“人學”這個概念,但文學作為“人學”的性質、文學與“人”密不可分的關系,卻是客觀存在的,歷代眾多的文藝理論家不僅認識到了這一點,而且也有深度不同的論述。至今天, “文學即人學”則成了文藝理論的常識。
“文學即人學”是一個富有啟示性的思想。高爾基提出這個理論命題時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它的內含,恰恰是隨著文學創(chuàng)作實踐的發(fā)展,人們不斷賦予它新的含義。現(xiàn)在看,它大體包含這樣一些思想:一、文學描寫和表現(xiàn)的中心對象是人。人是社會生活的主人,是社會實踐的主體,也是文學認識和反映的中心。盡管文學是個廣闊的領域,不只是要描寫人,也要描寫人以外的物,不只是要描寫社會現(xiàn)象,也要描寫自然景觀。但是,文學寫的物、寫的自然界是人化了的物、人化了的自然界,它們體現(xiàn)了人對自己生存環(huán)境的態(tài)度,它們本身就具有了人的思想感情。因此,物和自然界進入文學領域,并不影響文學是認識人和反映人的這個基本性質。二、不僅文學的描寫對象是人,文學的服務對象也是人。文學的任務和作用,就是要影響人、教育人、美化人,鼓舞和引導人們去認識生活,改造現(xiàn)實,提高自己,使人們生活得更美好??傊?,在文學領域,一切都是從人出發(fā),一切都是為了人。三、文學既以人為對象,既以影響人、教育人為目的,在文學創(chuàng)作中就應該肯定人的本質力量,就應該體現(xiàn)人道主義,在今天就應該把社會主義人道主義,作為一條重要的思想原則。
與上述各點相聯(lián)系的,在文學創(chuàng)作和文學欣賞領域應該堅持人的主體性原則。具體說,作家作為人應該充分發(fā)揮自己的主體力量,實現(xiàn)主體價值,而不應該從某種外加的概念出發(fā)去進行創(chuàng)作。作家在創(chuàng)作中要充分尊重人物作為人的主體性,決不把人物當做工具,當做傀儡,而應該把人物當成一個真正的人,當成一個和自己一樣有思想感情、有獨立個性的人來看待。要充分相信和尊重讀者作為人的主體性,不應當忽視藝術欣賞者在審美過程中的審美個性和創(chuàng)造機制,因此作家不能居高臨下地把自己看成一個教育者,而把讀者降低為一個消極被動的受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