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過勸善不強求
規過勸善不強求
《弟子規》里說:“親有過,諫使更;悅吾色,柔吾聲?!彼f的是:父母有過失時,我們應該通過勸諫使之改正錯誤,但是,在勸諫的過程當中,要和顏悅色、言語溫和。
推而廣之,無論是生死之交,還是泛泛之交,當我們看見他們出現過失時,也應該采取適當的態度和方式,并以真誠的心態加以規勸。
規勸,大則關系到一個國家的生死存亡,小則關系到一個人的名譽聲望和一生的命運。所以孔子強調說:“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諍于父,臣不可以不諍于君。當不義,則諍之。”可見,規勸,使人更過向善,是具有極大的意義的。
據《論語》記載,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毋自辱焉。對此,南懷瑾先生的理解是:有時候交朋友也是一件很難的事。上論《里仁》篇中子游曾說:“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p>
南先生進一步指出,這里,孔子告訴子貢,交朋友之道,在“忠告而善道之”。盡我們的忠心,勸勉他,好好誘導他,實在沒有辦法的時候“不可則止”,就不再勉強。假如過分了,那就不行;“毋自辱焉”,朋友的交情就沒有了,就變成冤家了。
這是南先生的交友藝術,也是南先生的交友智慧——規過勸善,適可而止。確實,規過勸善若強求,不能寬容而為之,必然會適得其反。
因此,縱然規勸的意義重大,但是,我們還是必須做到不強求,適可而止。這二者看似很矛盾,仔細分析一下,其實不然。
盡管古人說“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藥苦口利于病”,但是“逆耳的忠言”過多,可能會產生“過猶不及”的后果。所以,就算是為了對方好,規過勸善也要適可而止。不然,就如南先生所言,會失去朋友之間的交情,變成冤家,這又何談與人為善呢?而又怎能真正達到規勸的目的呢?
但如此看來,看到他人,特別是好朋友的過錯,是否就裝作不知道,不規過勸善呢?毋庸置疑,這是不可取的。試想,若你的好朋友拿著刀正準備去殺人,你還會無動于衷地看著他去犯罪而不加勸阻嗎?答案也是不言而喻的。
所以,與人為善,既要規他人的過勸他人向善,盡心盡力而為,又要把握一個“度”,本著寬容的心懷,不強求,不過分。
那么,現實的人際交往中,我們該如何規過勸善,又該如何適可而止呢?可以參考以下幾點。
第一,逆言順說。規過勸善,是要用我們的雙眼去捕捉對方的缺點,并且通過言語或者行為告訴對方,使其對自己的不足之處有一個新的認識。那么,在表達上,我們就要注意一下方式問題。忠言未必都是逆耳的,所以,要想通過規過實現勸善的目標,不如選擇講順耳的“逆言”吧。
第二,為對方著想,更要讓對方明白自己的立足點。每個人思考問題、辦事情,都有自己的出發點,有自己的立場。但是,有的時候,人與人之間,若缺少暗示和溝通,是難以正確判斷對方的意圖的。所以,在規過勸善的過程中,要讓對方明白自己的立足點非常重要。
第三,勸諫有度,適可而止。正如南懷瑾所說:“對上位者如有不對的地方,做干部的,為了盡忠心,有勸告的責任。但勸告多次以后,他都不聽,再勉強去說,自己就招來侮辱了。對朋友也是這樣,過分地要求或勸告,次數多了,交情就疏遠了。”所以,若是對方不聽勸,屢諫不止,多說也無益,不如選擇放棄。
無論是生活中,還是工作中,都可能會遇到被人規勸的時候,也可能會遇到規勸別人的時候。當我們被規勸的時候,不要怕暴露錯誤和缺點,只有在太陽下,衣服才曬得干透,穿起來才會有陽光的味道。當別人停止規勸的時候,就應該冷靜地反省一下自己。而在規勸別人的時候,既要表達自己的誠意和真心,也要為自己留有一點退縮的空間,避免規勸過度,招致誤解甚至不該產生的仇恨。
總而言之,規過勸善,不要強求,適可而止,這樣才能與人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