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基本理論·符號學方法
文藝美學基本理論·符號學方法
通常簡稱“藝術符號學方法”或“符號論美學方法”。現代符號論是在本世紀初產生的一門專門研究符號的新興學科,創(chuàng)始人是美國哲學家皮爾斯和莫利斯。 符號學的興起固然與語言學和邏輯學有關, 但至今已廣泛運用于哲學、 政治、 經濟、 文化、 藝術以及計算機等眾多領域, 成為一門跨學科的綜合性學科。
符號學認為, 符號是人類特有的文化現象。 符號就是通過某種密碼賦予對象以意義的“創(chuàng)造性語言”。人類正是通過創(chuàng)造和使用符號, 才得以超越自身、 發(fā)現掌握無限自由的可能性。 符號在人類活動中的作用與工具在勞動過程中的作用相似,但前者只是賦予對象以意義, 或從對象中發(fā)現意義; 后者則還要對客體施加物質性影響。 在這個意義上說, 不光是語言, 而是一切文化現象, 諸如藝術、神話、 服飾等等都屬于符號的范疇。根據符號學創(chuàng)始人皮爾斯的意見, 符號可以分為象征符號、 象形符號和標志符號。 后一種符號與文藝沒有直接的聯系, 藝術符號學方法或符號論美學方法, 就是將符號論方法運用于藝術研究和美學研究。 這一方法從“藝術即符號”這一原理出發(fā),把藝術品看作是一個多元的、 多層次的符號體系, 以此闡發(fā)其意義的創(chuàng)造、 意義的結構、 意義的傳達和意義的功能等等。
將符號論方法引入文藝美學研究最早、 最有成就的是德國現代哲學家恩斯特·卡西爾。 他在其主要代表作 《人論》 的下篇《人與文化》中, 把神話和藝術都視為與語言相等的符號形式, 認為藝術是人類符號活動的結果。 是符號化了的人類情感形式的創(chuàng)造。 他說:“象所有其他符號形式一樣, 藝術并不是對一個現成的即予的實在的單純復寫。 ……它不是對實在的摹寫,而是對實在的發(fā)現。 ” “在客觀的與主觀的、 再現的與表現的藝術之間所作的涇渭分明的區(qū)別是難以維持的。帕爾泰農神殿的中楣,巴赫的彌撒曲,米開朗基羅的‘西斯廷教堂天頂畫’,萊奧帕爾迪的一首詩, 貝多芬的一首奏鳴曲, 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部小說, 都既非單純再現的亦非單純表現的。 ” “在每一首偉大的詩篇中——在莎士比亞的戲劇, 但丁的《神曲》, 歌德的《浮士德》 中——我們確實都一定要經歷人類情感的全域。 ”等等。
此外。 卡西爾的學生, 美國哲學家蘇姍·朗格, 日本符號學美學家川野洋等, 將符號學方法運用于美學和藝術的研究方法, 都很有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