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文學觀點
朱熹(1130—1200),宋代哲學家、文學家。字元晦,一字仲晦,號晦庵,婺源(今江西婺源)人。紹興十八年中進士,官至寶文閣待制。有關哲學的著作有《四書集注》、《周易本義》、《太極圖說解》等;他的“語錄”,后人編為《朱子語類》。朱熹的文學觀點見于他的《詩集傳》、《楚辭集注》以及一些詩文雜著中。
朱熹在理學方面繼承了二程(程顥、程頤)的觀點,其文學觀點主要是繼承并發展了北宋道學家的主張,跟程頤的見解大體相近。他反對“文者貫道之器”的說法,認為道是本,文是末,不能舍本逐末或本末倒置。他所說的道跟唐代韓愈所說的道也不盡相同,它不包括政治、歷史的內容,而純指理學家所說的道德心性等抽象概念。由此看來,朱熹的觀點反映了南宋時代理學家與古文學家在文學思想上的對立。在朱熹看來,為文最首要的是明義理,也就是“根本乎道”,“發之于文”。這種觀點必然導致輕視藝術技巧,空談性理道德,對文學的發展是不利的。作為一個修養深厚的文學家,朱熹在評論前代詩文時所表露的觀點多具有進步性。如《詩集傳·國風序》說:“風者,民俗歌謠之詩也。”對《詩經》中“風”詩的性質作了合理的解釋,認為它是“民俗歌謠”,突破了漢代經學家的某些附會的觀點。朱熹第一個明確地提出“風”詩多是“男女相與歌詠,各言其情”的民歌,開了初步用文學的觀點來研究《詩經》的先河。朱熹肯定古典詩歌的優良傳統,推崇《詩經》、《離騷》、陶淵明、李白等,而對齊梁詩風、江西詩派表示不滿。這些見解雖不算獨到,卻是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