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詩歌
宗教與詩歌
宗教與詩歌之間,存在著多方面的關系,錯綜復雜,難以捉摸,因此不能對其作簡單化的說明。在宗教與詩歌的關系問題上,有過兩種極端化的觀點。A·N·懷爾德在他的批評著作《現代詩歌與基督教傳統》中認為:詩歌的感受與宗教的感受有著深層的、密切的聯系;雖然詩歌與宗教內容不同,但宗教的闡述需要詩歌的語言。然而S·約翰遜卻斷言:“虔誠的思想,或者說人的心靈與上帝的交流,不可能也不應該采用詩的語言”,因為“詩歌的本質是創造”,而詩歌所創造的新奇內容會致人歡樂。另一方面,宗教的內容應屬盡人皆知,因此“與新奇的情感及新奇的表達方式皆不相容”。
可以說上述兩種觀點都過于走極端。誠然,宗教與詩歌是屬于兩個不同的范疇,因為二者均可各自獨立存在。西方宗教中的加爾文教派曾故意詆毀詩歌的優美,然而如果加爾文教在其語言上橫加人為的限制,那么它也就不可能發展成為一個教派。另一方面,許多詩歌,如莎士比亞的《維納斯與阿多尼斯》和濟慈的《恩底彌翁》,確無宗教色彩。宗教與詩歌顯然是意義不同的兩個范疇。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不應認為兩者之間毫無關系。與約翰遜的觀點相反,在宗教范疇內也需要適當的新奇情感與新奇表達方式,因為如果一味堅持那些陳舊的語言和陳舊的情感,必將大大削弱新一代追求新意的教徒的宗教意識。例如,對于一個持不可知論的讀者來說,傳統的祈禱已經過時了,但是當他讀到英國詩人奧登對上帝的新穎稱呼:“先生,你不是任何人的敵人……”時,他就會激發起對上帝的一種新的感知。同樣,“上帝的愛”這一說法,在基督教語言中已經重復無數次而失去了吸引力。可是,詩人們運用詩的語言來表達這一概念卻能為其增添新的魅力。如斯賓塞采用“上天之愛”,多恩及一些西班牙神秘派詩人使用“神圣之愛”等。像這樣一些新穎而富有情感的表達法,既表示了基督教的信念,又保持了詩本身的語言美。
實際上,宗教語言,即使沒有以詩的形式出現,即使在它用于教誨、勸誡信徒之時,也會很自然地采用了一些典型的詩歌表達技巧。例如,在描寫人的心靈向上帝祈求幫助或真切地感受到上帝之存在等強烈的體驗時,日常用語就顯得不夠使用了。因此,虔誠的宗教作家便常常采用形象語言來表達宗教思想感情。這種形象語言不完全是為了取代日常的平淡語言,而不為了彌補平淡語言之不足。在《圣經》中,就多次用“結婚”這個隱喻來表達人的心靈與上帝之間的溝通。耶利米與以西結說上帝是以色列的“丈夫”;耶穌把自己說成是“新郎”;保羅說基督與他的教堂有神秘的“婚姻關系”等。當考證上述這些比喻時,不難看出:每一種比喻都代表著一種語義的轉換。宗教作家運用這種方法形象地表達宗教概念。格言和寓言是運用形象語言的又一證明。有時格言和寓言也用直接說明文字表達。但是形象化語言所表達的意思要比直接說明文字所表達的意思更為突出,更加深刻。
在列舉了散見于宗教文獻作品中的一些詩歌技巧運用之后,再來看看真正的宗教詩歌,如埃斯庫羅斯的《奧瑞斯忒亞》、但丁的《神曲》和彌爾頓的《失樂園》等。在這些作品里,詩歌藝術得到完整和創造性的發揮。在《奧瑞斯忒亞》中,詩人大量運用意象——特別是有關狩獵、殷紅的鮮血、血染的皇袍、祭禮殺生、象征生與死的撒旦、鳥的飛翔、光明到來等等意象,從而比直接敘說教誨與信念的合唱詞所表達的宗教思想顯得更為生動強烈。《神曲》雖然大量吸取了托馬斯·阿奎納斯的哲學與神學思想,但決非只是用華麗的詞藻對這些思想進行復述。但丁詩歌的獨特之處就在于他將特殊的意象和事件與神學思想融為一體而產生出新內容。至于《失樂園》,一般讀者認為它似乎比上述兩篇詩作都更切近于原來的宗教故事題材。然而,大衛·戴克斯卻指出:《失樂園》雖然表面上十分切近原有故事情節,但是彌爾頓通過他所運用的意象、間接引喻及他所渲染的全詩的氣氛,含蓄地表述了一種更為重要的神義論觀點:即“上帝對人類的真正釋罪表現為:在伊甸園那樣無所事事的理想生活喪失之后,人類面臨的是一個需要追求道德完善同時又充滿了自然美的、充滿挑戰和變化的世界。”因為,雖然這個新的世界失去了伊甸園那種寧靜幸福的生活,然而詩人卻把上帝對人類的懲罰(令其從事流汗的勞動以謀生),描寫成人類樸素勞動生活的高尚與美好,以及自然界四季風光的綺麗。這樣一種描寫“與認為勞動是上帝對人類的處罰的觀點,是不完全一致或完全相反的。”
在英國詩歌史上,17世紀是宗教詩歌的鼎盛時期,重要的宗教詩歌作者有約翰·多恩、喬治·赫伯特、亨利·沃恩、克拉肖以及特拉赫恩等。他們將宗教虔誠與作為語言和韻律手段的詩歌形式相結合。16世紀后半葉的宗教詩歌具有更多的斯賓塞式的風格特征,如:當談到上帝時,便采用簡單的、為人們所熟知的隱喻,如:“圣光,/照射出圣潔的光芒,使一切完美的事物涌現。”而17世紀的玄學派詩人則希望通過新穎的、出其不意的句式技巧以及延伸隱喻等技法,來表達宗教意識中某些更難理解的含義。例如:喬治·赫伯特便采用了同義反復和顛倒隱喻中的喻體與本體的方法,取得了驚人的藝術效果。同義反復的用例如:“啊!親愛的上帝,雖然我顯然已被你忘記,/如果我不愛你,就讓我不要愛你。”第二句的同義反復所表達的意思比一般的文字說明所表達的意思更有效。逆向隱喻的用例如《神圣》中的一行:“他吩咐我們以他的血作葡萄酒。”這與基督徒把圣餐中的酒當作耶穌的血液相逆。在《痛苦》一詩的最后兩行中,赫伯特又合并了這兩種象征:“愛便是那液體,甜蜜、純潔/我的上帝是血液,而我是美酒。”亨利·沃恩承認他受到赫伯的啟迪,他特別關心一些相互矛盾的關系:時間與永恒(“永恒的光明的萌芽”);生與死(“把這塵土作的肉體葬于墳塋。/我這樣降生,也這樣歸去。”);光明與黑暗(“一切生靈擺脫黑暗,/向往著你的影子——光明。”)
在當代,可以說沒有一位英語詩人比艾略特對宗教詩歌藝術的貢獻更大。他的兩部詩可作為輝煌的里程碑。《灰星期三》是一首取材于基督教內容的宗教詩,采用了許多意象,再現了大量的英國圣公會禮拜儀式。《四個四重奏》具有更廣泛的綜合性。這組詩把傳統的基督教意象和當代世俗社會中的意象結合在一起,闡述了許多新穎的見解。如《小吉丁》中的黑色鴿子既代表執行任務的轟炸機,又代表三位一體中的圣靈。這種以比喻手段再現基督教重大主題的成功再次表明:詩歌與宗教能夠相互聯系并能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