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物不校》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容物不校
【原典】
傅公堯俞在徐①,前守侵用公使錢,公寢②為償之。未足而公罷,后守反以文移③公,當償千緡④,公竭資且假⑤貸償之。久之,鉤考得實⑥,公蓋未嘗侵用也,卒不辯。其容物⑦不校⑧如此。
【注釋】
①傅公堯俞:傅堯俞(1024~1091),字欽之,本鄲州須城(今山東東平)人,徙居孟州濟源(今屬河南)。未及二十歲即舉進士,歷仕殿中侍、御史、右司諫,因反對新法被貶,一度削職為民,宋哲宗朝,官拜給事中御史中丞、吏部尚書兼侍講等。元祐四年至六年(1089~1091),官拜中書侍郎。為官三十載,為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重臣。哲宗元祐六年(1091)卒,年六十八。贈銀青光祿大夫,謚曰憲簡。《宋史》卷三百四十一有傳。徐:徐州,今屬江蘇省。②寢:逐漸地。③移:舊時公文的一種,用于不相統(tǒng)屬的官署間。④緡(mín):古代計量單位,一千錢稱緡,同“貫”。⑤假:借。⑥鉤考得實:經(jīng)調(diào)查證實。⑦容物:氣量大,能容人。⑧不校:不計較。
【譯文】
傅堯俞任徐州太守時,前任太守挪用了公家的錢物,傅堯俞逐漸地暗里替他填補虧空,但是他還沒有填滿,就被免職了。接任太守寫信給傅堯俞,說他應當再還公家一千緡。傅堯俞便拿出全部家產(chǎn),還借了錢財將這筆錢還足。過了很久,有關(guān)部門考核證實這錢不是傅堯俞挪用的,但他自己卻始終沒有申辯。他能容忍而不計較別人到了如此地步。
【延伸閱讀】
做好事難不難?難也不難。說不難,在于做好事的門檻很低,善心一動就可完成;說難,在于有些好事不好處理,有些好事太難持續(xù),有些好事沒法結(jié)尾。人們常說“做一件好事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好事要做到底,送佛要送到西天”,表達的就是類似的意思。所以我們看到,大街上有老人摔倒了,路人都繞道而行,這樣的好事人們之所以不做,是因為害怕引發(fā)“后遺癥”。新中國做好事的人何止千萬個,但人們只記住了雷鋒,因為他堅持了一輩子。傅堯俞的與眾不同,在于他將一件好事堅持到了最后。他看到前任挪用了公款,就想用自己的私人積蓄為其填平,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保全前任的名聲,但沒有想到事情中途還有變數(shù),使得還款計劃沒有及時完成,于是問題暴露。如果此時申辯的話,自己雖然可以免責,但前任就要被追究,而此前所做的一切都將白費,于是他選擇了繼續(xù)做好事,結(jié)果是自己被卷入其中,承受了不少不相干的屈辱,但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也沒有申辯。古語說“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意謂“善始善終”不容易,傅堯俞卻做到了,也因此贏得了后人的贊譽。然而我們在佩服傅堯俞的好心之余,也不由得對他辦事的效果產(chǎn)生懷疑。與其說傅大人是做了好事,還不如說他是在姑息養(yǎng)奸,因為挪用公家財物,無論如何都不會是小節(jié),而且替人填補的做法,既對自己不利,于對方也不見得好,因為事情最后還是現(xiàn)出了真相。如此看來,傅堯俞此時是不是做了好事還很成問題,更別說他的好心阻礙了司法,讓一個原本很簡單的事情,沒來由變得復雜了。所以我們肯定他的人品,卻不贊成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