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謀《戰爭、愛情與監獄》東方文學名著鑒賞
作者: 李謀
【作家簡介】吳拉(1910一1982)緬甸現代著名作家、新聞工作者。出生于下緬甸良禮彬一商人家中。1930年畢業于仰光市高中,后當過公務員、圖書館長、教師、報刊編輯等。1932年在青年發展協會會刊《發展指南》雜志工作。1933年10月上述雜志改組為《發展》月刊。該刊宗旨是:“評論政治、經濟、社會問題;批評政府;介紹外國知識以促進國家覺醒”(該刊創刊號語)。吳拉任主編和發行人,并以發展雜志貌拉為筆名寫作。1939年與杜阿瑪結婚。他的妻子也是一位著名作家兼新聞工作者。二次大戰戰火波及緬甸,1940年將雜志遷往上緬甸曼德勒繼續出版,1941年4月因時局所迫停刊。二次世界大戰后1945年在曼德勒創辦《人民雜志》(半月刊),1946年創辦《人民報》,1967年停刊,一直任該報主編。改名為人民(報),吳拉進行寫作。1947年籌建上緬甸作家協會,歷任該會主席。因抨擊當局政治,1953年至1956年被捕入獄,后又入獄兩次。在獄中他搜集了許多素材,寫了一批獄中記實特寫與小說。如:《隨風飄蕩》(1957)、《籠中小鳥》(1958,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學獎)、《監獄與人》(1959,獲緬甸文學宮文學獎)、《都好嗎?》(1959)、《戰爭、愛情與監獄》(1960)等。這些作品集中反映了社會環境對青少年的影響,大膽揭露了當時緬甸的監獄是促使囚犯更加放肆犯罪的場所。在他的帶動下一些曾被投入鐵窗的作家也陸續發表了一批描寫獄中生活的作品,表現了下層人民在牢中的不幸遭遇,抨擊了監獄的罪惡。因而,形成了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風靡緬甸文壇的“監獄文學”。吳拉還寫過好幾部自述體小說。如:《一個記者的自述》(1970)等。另外他對緬甸各民族民間故事頗有研究。在1962至1974年間在廣泛搜集的基礎上系統編輯出版了緬甸各民族民間故事40余冊。他還是緬甸文學界提倡寫作口語化的主要提倡者之一。
《非人世界——〈戰爭、愛情與監獄〉之三》(該書后半部),李謀譯,載《長江》(雙月刊)1991年第5期。
【內容提要】吞敏是緬甸中部東吁人,父母都是農民。1930年以后破產,家境困難,無法餬口,父母無奈把吞敏和他的妹妹送到九谷鎮一個商人家中去當傭人。兄妹二人受盡主人的欺虐和折磨,歷經艱辛,偷偷逃回。但回到家鄉父母已不知去向。巧遇一善心老處女、寶石商——杜翁紐,將他們兄妹收留。妹妹被送進學校讀書。吞敏則到綢布店印度老板巴拉卡處當伙計。因為吞敏伶俐、聰明、勤快,深得老板巴拉卡的寵愛。但好景不長,二次世界大戰戰火燃起,吞敏隨印度老人一起出走逃難。不幸的是剛剛進入印度境內老人即身染霍亂而亡。吞敏舉目無親,只身在印度街頭流浪。后來在印度境內參加了盟軍,成了傘兵。他被派回,空降東吁,進行抗日斗爭。不久又被日本人逮捕,遭受到法西斯們種種非人的折磨,但是他始終堅貞不屈。后來在小姑娘瑪欽萊、老相識哥麻瓦等人的幫助下,終于逃出了虎口。幾經周折,才得以拖著傷病之軀返回印度。傷愈后,又被二次派回,空降緬甸參戰,繼續抗擊日本法西斯。在戰斗中他受了重傷,幾乎送了命。因為他在戰爭中表現得非常勇敢頑強,還得到了上級頒發的獎章,受到了表彰。后巧遇母親和妹妹,同家人重逢。這時,才知道父親早已在戰亂中亡故。大戰后退了役,他找到了瑪欽萊,向她表述了自己的愛情,要求她嫁給他。這時才知道瑪欽萊是乞丐家族出身,按習慣這種家族出身的人不但沒有社會地位,受人歧視,而且必須至少七日就該出門乞討一次,否則按人們迷信觀念認為必會導致暴亡。他同這樣出身的人結婚,也必須隨之入此家族。盡管如此,吞敏仍然決心與她結合。在戰后,像吞敏這樣的在戰爭中榮立戰功的戰士也逃脫不了失業的困境,生活艱難沒有著落。吞敏正在準備結婚時,交友不當,失足參與了一起搶劫案件,為此還出了一條人命。吞敏被判處無期徒刑,解往仰光大監獄關押。見不到母親、妹妹和戀人,受盡了思戀懷念之苦。不僅如此,在獄中又受到了令人難以想象的新的磨難,墮入了一個冷酷無情的非人世界。瑪欽萊為了探視吞敏,也設法跟到了仰光。她也因拐騙嫌疑而被捕入獄。兩人意外在獄中相逢,悲喜交集。吞敏因難以控制自己的怒火,痛打了折磨過自己的獄棍,又被在獄中隔離。瑪欽萊出獄后,幾次申請探監都未能與吞敏再次見面,兩個人遂又失掉了聯系。后因吞敏服刑表現好,又值緬甸舉行第六次佛經結集成功,在50年代中期被大赦減刑釋放,他急急忙忙回家團聚去了。
【作品鑒賞】《戰爭、愛情與監獄》這個小說的篇名很醒目很生動也很吸引人。看過篇名,在讀者腦際就會自然而然地出現這樣一個想法:災難、恐怖、苦澀的戰爭和監獄與幸福、溫馨、甜蜜的愛情怎么會結合在一起呢?這兩種完全相反、矛盾的境界能夠交織在一起嗎?這種疑問,必然使讀者聯想到,這篇小說肯定具有強烈的傳奇色彩。或人物事件純屬偶合。當我們看完小說,合上書本時,就會感到:作者的確是下了一番功夫,把吞敏從十幾歲到三十歲左右,這十多年的生活與經歷,比較準確地用戰爭、愛情、監獄這三個詞兒既形象又藝術地呈現在讀者面前。吞敏的經歷,確實有些傳奇色彩。他從一個普通農民家只知整日勞動的不懂事的孩子,變成一個商號老板家中使喚的養豬喂羊干一切雜務的小廝,再到印度綢布店里伶俐勤快跑前跑后的小伙計,他為了逃避戰亂流浪在異國國土上,成了被空投的經過軍事訓練的盟軍傘兵成員,他出生入死轉戰敵后抗擊日本法西斯,建立戰功榮獲獎章退役的英雄,后來他成了生活潦倒難以維持溫飽的失業者以偷竊搶劫為生,最后成了被關進鐵窗牢籠飽受非人折磨的囚徒……他的經歷沒有幾天是在寧靜、和諧的氣氛中度過的,而是充滿了驚險、緊張、艱辛和磨難。他的足跡幾乎遍布全緬甸,在緬中家鄉東吁,到緬北邊境小鎮九谷,再到全緬甸的政治經濟中心仰光,從緬甸國內到國外印度。他的愛情故事也很特別,是在日本人強迫他挖活埋自己的坑,即將步入鬼門關時開始的。甜蜜的愛情種子不僅在動蕩不安的戰爭環境中萌發,而且意外地在苦澀的監獄生活里繼續成長、壯大。的確像本篇小說的主人公在小說一開頭所說的那樣:“叔叔您聽到我的經歷,可能不相信是真實的故事,會以為是個虛構的童話。這里有常人遭遇的經歷,也有人類最低層感受的生活。”這篇小說中,有傳奇色彩的情節和故事,有點令人難以置信。但是作者對硝煙彌漫的戰場、驚心動魄的斗爭、黑暗重重的監獄的種種逼真的描寫,使人不得不信服。這是從現實生活中概括出來的“典型”,也可能就是真人真事的描述。
這部小說是作者利用獄中所見所聞寫成的長篇代表作之一。作者在被當局迫害鋃鐺入獄后,意志并沒有因此消沉,仍然堅持使用自己的武器——筆,寫成一篇篇針貶時弊的好作品,這是難能可貴的。他所寫的《隨風飄蕩》、《籠中小鳥》、《監獄與人》等幾部著作,雖然也是這類作品,但都是短篇特寫的結集。從藝術成就上看,都遠遠趕不上這部小說。這部小說是作者發表的“監獄文學”的代表作,也是當時五六十年代這類文學中成就突出的一部。它的情節波瀾起伏,發展出人意外,富有強烈的藝術魅力。作者除了用事實控訴了日本帝國主義在緬甸犯下的法西斯滔天罪行外,也抨擊了英國在緬甸實行的殖民主義政策,尤其是在英國統治下的監獄,并不是教育改造罪犯的地方,而是無比黑暗、誘發罪行的魔窟。從表面上看,英國殖民主義者和日本法西斯分子雖然有所不同,但他們對緬甸人民的奴役,實際是完全相同的。緬甸人民要徹底粉碎殖民主義者的統治,堅持獨立,才能獲得真正解放。另外,作者還通過對小說中主人公吞敏監獄生活的詳細寫照,揭示了不少人成為罪犯,并非是因為他們自己品質惡劣或墮落,真正的元兇是殖民主義者,因為由于他們的瘋狂剝削與掠奪,使得緬甸廣大人民衣不蔽體食不果腹,掙扎在貧困線上,甚至是走投無路,才不得已走上犯罪道路的。作者也是以此告誡獨立后的緬甸當局,不要重復使用殖民主義者的一系列政策,包括監獄的管理政策,以便真正消除犯罪的滋生源,使人民安居樂業。
另外,本篇小說的筆法也有獨到之處,有點像講故事或拉家常,以罪犯吞敏在獄中向作者講自己十余年來的經歷的形式寫成。全篇譯文約8萬余字,并未分章設節,而是一氣呵成。但是讀起來,就像吞敏和吳拉正在聊起自己的往事,讀者也正像列席的旁聽者,并不感到冗長或乏味。表面上,本篇作品沒有作者的什么議論,只是在吞敏講完之后,作者在全篇末尾寫下了簡短一句結語:“為了第六次佛經結集成功的功德,被減刑釋放的犯人也有貌吞敏。”但實際上,作者巧妙地通過主人公吞敏的嘴卻表現了作者的寫作意圖和一系列的評論觀點。比如:關于寫作意圖與目的,正像吞敏在開篇時所說的那樣:“但愿像叔叔您所希望的那樣,講述我的經歷能使所有年青人得到幸福。”這就直接道破了作者的寫作意圖是揭露社會的根本弊端——殖民主義。殖民主義的統治是造成貧困與犯罪的根源。只有徹底推翻殖民主義制度,消除殖民主義影響,人們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