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翼之《史通》中國名著簡介
作者: 張翼之
《史通》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關于史學評論的專著,二十卷,唐代劉知幾撰。
在我國古代史學發展的進程中,從三代到春秋以前的時期,史書的編纂完全為貴族統治者所控制,即所謂“王官之學”。春秋末期和戰國時期,王官之學漸入民間,史書編纂不再為史官所壟斷,在一般史學家的著述中,增進了具有進步意義的思想性和人民性的內容,從而形成為我國古代史學的一個優良傳統。漢代司馬遷的偉大歷史著作《史記》,就是這個優良傳統的繼承和發展。
但是,隨著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不斷加強,歷史編纂學也更加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漢書》以帝王將相為中心,以統治階級的是非為是非。后來,各朝的“正史”,也都沿襲這個編纂原則,致使古代史學優良傳統的繼承和發展受到很大限制和影響。
在經過魏、晉、南北朝時期長期混戰以后,唐代初年,由于政治統一,經濟繁榮,文化高度發展,官私撰修的史書多起來了。根據唐初官修的《隋書·經籍志》統計,史部分十三類,共著錄八百一十七部,一萬三千二百六十四卷。由于作者眾多,傳世久遠,在編纂體例、寫作技巧,乃至史料的真偽,作者的歷史觀等方面,都存在很多問題,客觀上需要進行批評、總結和探討。唐太宗確立設館修史的制度,對我國古代史學發展,影響是巨大的。好的一面,是開啟了以后歷代王朝注意修史的風氣。由于設館可以網羅眾多的專家、學者,他們在集體編纂中,能各抒所長;而且,由于對史料的收集,可以比較周全,對史學方法論和史書體例的研討,也可以進一步深入。但是,設館修史,使史學完全為封建統治者服務,史學的優良傳統更談不上發展。在館的內部,人多品雜,認識本難統一,又處處受制于監修大臣。而這些監修大臣多是庸碌之徒,判斷是非時往往畏首畏尾,互相推諉,徒延歲月。劉知幾在長期的撰修國史的實踐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史學理論,卻因意見不合,受到監修國史的中書侍郎肖至忠的責難和武三思的貶抑。劉知幾乃辭職回家私撰《史通》以抒已見了。
劉知幾(公元661-721年)字子玄,彭城(今江蘇徐州)人,自幼喜愛文史。二十歲中進士后,任獲嘉(河南今縣)縣主簿,潛心研讀史籍。武則天時期,他曾兩次上書朝廷,提出改革政治的建議,都不被采納。公元699年(圣歷二年),他來到長安參與編纂《三教珠英》,后歷任著作佐郎、左史等職,兼修國史。撰起居注。他長期供職史館,雖與監修大臣意見不合,曾請辭史館職務。后又數度入館,同徐堅、吳兢、柳沖等人合修《則天皇后實錄》三十卷、《姓族系錄》二百卷、《唐書》八十卷、《高宗實錄》二十卷、《中宗實錄》二十卷、私撰《劉氏家乘》十五卷、《劉氏譜考》三卷、《睿宗實錄》十卷、《劉子玄集》三十卷。《史通》是劉知幾一生精力所萃的名著,完成于公元710年(景龍四年),正當他五十歲的時候。
《史通》全書二十卷,分內外篇兩部分,各為十卷,都是以專題論文的形式寫成的。內篇原有三十九篇,其中《體統》、《紕繆》和《弛張》三篇,早已亡佚,僅存篇名,所以,現存的只有三十六篇;外篇共十三篇,合為四十九篇。篇名如下:內篇:《六家》、《二體》、《載言》、《本紀》、《世家》、《列傳》、《表歷》、《書志》、《論贊》、《序例》、《題目》、《斷限》、《編次》、《稱謂》、《采撰》、《載文》、《補注》、《因習》、《邑里》、《言語》、《浮詞》、《敘事》、《品藻》、《直書》、《曲筆》、《鑒識》、《探賾》、《模擬》、《書事》、《人物》、《核才》、《序傳》、《煩省》、《雜述》、《辨職》、《自敘》。外篇:《史官建置》、《古今正史》、《疑古》、《惑經》、《申左》、《點煩》、《雜說上》、《雜說中》、《雜說下》、《五行志錯誤》、《五行志雜駁》、《暗惑》、《忤時》。
以上雖只四十九篇,卻對已往舊史作了全面總結,它們所包含的內容很豐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對儒家經典和以儒家思想為指導的史學著作進行批判。劉知幾本著“實錄”和“直書”的精神,對唐代以前的史書,包括被奉為經典的那些古代史書,從它們的內容到編纂方法,都作了全面而有系統的批判,逐一檢查了它們的得失。總結出了以《尚書》、《春秋》、《左傳》、《國語》、《史記》和《漢書》這六部為代表的唐代以前史書編纂的六種形式,并指出紀傳體和編年體這兩種體例在史書編纂學中的重要地位。在這一類文章中,最重要的是對被封建統治者奉為最高標準的《尚書》和《春秋》大加評議。如對《尚書》提出可疑之事十點,對《春秋》提出未諭者十二點、虛美者五點。認為所謂堯舜禪讓說不足信,事實應該是舜先廢堯,而立其子丹朱,后又廢丹朱而奪得帝位。桀、紂也不是人們所說的那么壞。所謂太伯讓位季歷,周文王服事殷,周公殺管叔、放蔡叔等都不可信。劉知幾還把《春秋》為尊者諱、為賢者諱等“義例”,斥為“愛憎由己”、“厚誣來世”。在這里,孔子、左丘明等人都受到了責難,寫下了許多一般人所不敢發的評論。
二、關于歷史方法學的論述,著重對紀傳體和編年體的體例、內容及編纂方法等加以評述。體例方面,劉知幾認為體例必須謹嚴,并與內容名實相符。內容上只應記載重要的、有用的史事。他明白地指出:寓言、圖讖、傳說和神話等不能作為史料編入史書中去。他還認為現有的紀傳體史書中有些內容是應該增減的,如天文星象常常是千古不變,沒有必要讓每部斷代史都撰《天文志》。《藝文志》只應著錄當代的典籍,不必列舉前代。一些與人事無關的災異、祥瑞現象,也不應列入《五行志》。同時,又主張增加《都邑志》以記載京城的地理形勢、建筑規模、宮闕制度和朝廷軌儀等。增加《方物志》以記載全國內外各方的特產異物。增加《氏族志》以記載歷代帝王公卿及世家大族的宗支世系。這些要求反映了劉知幾對社會政治經濟生活各個方面,更深入細致的認識。編纂方法方面,主張敘述明晰、嚴整,不能駁雜零亂,而且取法要煩省適當,詳略得宜。
三、敘述我國史學的發展概要。《史通》敘述了唐代以前史書的著述情況并分析其源流、體例和類別。它將歷史著作分為正史和雜史兩大類。在正史中,按其著作的源流分為“六家”,按其主要體例,分為“二體”——編年體和紀傳體。在雜史中、又按內容分為十種。此外,還論述了歷代史官制度的建置沿革,既肯定了設官修史的重要性,又指出了史官人選自當十分慎重,歷代稱職的史官并不多,而設官修史的弊病卻很明顯:史官眾多,互相觀望;史料缺乏,難以編撰;權貴干涉,難以直書;監修牽掣,無從下筆;缺乏制度,職責不明。所以,難以完成修史的任務。
劉知幾還提出了“史才三長”的著名理論。他認為真正的史學家,應具備史才、史學和史識三個條件。史才,是指搜集、鑒別和組織史料的能力,駕馭這些史料用以敘述歷史事實和撰寫文章的能力,以及進而運用體例、編次內容的能力。史學,是指掌握豐富史料、歷史知識和歷史有關的各種知識。史識呢,它既包括了見解和觀點,還包括了要有秉筆直書、忠于史實的高尚品質和勇敢精神等幾個方面。這三方面,劉知幾認為,史識最難得,其次是史才,再次是史學。劉知幾的史學論點,盡管未能擺脫封建正統思想的束縛,但卻繼承了我國優秀的史學傳統,在我國史學思想的發展中,有很大貢獻,對后世也有很大影響,十分難能可貴。
綜上所述,劉知幾是我國古代杰出的史學家,《史通》是一部很有價值的史學名著,它總結了他以前的史學成就,建立起了史學批評、史學史和史書編纂學的原則基礎,所以,《史通》一直與劉勰的《文心雕龍》并稱。然而,劉知幾畢竟是封建史學家,時代和階級局限,在《史通》一書中,還是十分明顯的。如把農民起義,說成是“起自群盜”;又如說什么“史氏有事涉君親,必言多隱諱,雖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就同他提倡的“直書”、“實錄”自相矛盾了。
《史通》著成后,受到各方面的注意。徐堅等人十分稱贊,說要拿它當座右銘。但由于《史通》對歷史的批判隱含著對現實的政治批判,對儒家經典也敢于質疑,劉知幾辛辣的筆鋒觸及了歷代封建統治階級隱秘的矛盾和黑暗,因而招致后世封建統治者和封建文人的非難。所以,這部書在流傳過程中受到很大影響。首先,是篇目錯亂;其次,是訛字錯簡很多,明清時期雖經學者們整理,亦難恢復舊觀。所幸的是,劉知幾的主要見解還保存在書中。從元代到明中葉,很少有人提到《史通》,甚至《永樂大典》也不收錄。明代嘉靖年間,陸琛得到宋本《史通》,才據以校刊流傳,是為“蜀本”。萬歷以后,校刻評釋的才逐漸多起來。如明代有李維楨的《史通評釋》、王惟儉的《史通訓詁》。清代有黃叔琳的《史通訓詁補》以及浦起龍的《史通通釋》。浦書后出,它吸收了先前各家評釋的成果,所以流行較廣,取代了前此各家,后來學者多在它的基礎上進行訂補。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史通通釋》就將陳漢章的《史通補釋》和楊明照的《史通通釋補》以及羅常培的《史通增釋序》附在后面。此外,評論《史通》義例得失的有今人呂思勉的《史通評》和程千帆的《史通箋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