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藍田縣丞廳壁記
藍田縣丞廳壁記
藍田縣丞廳壁記
【原文】
吏丞之職所以貳令[290],于一邑無所不當問。其下主薄、尉[291],主薄、尉乃有分職[292]。丞位高而偪[293],例以嫌不可否事[294]。文書行[295],吏抱成案詣丞,卷其前[296],鉗[297]以左手,右手摘[298]紙尾,雁鶩行[299]以進,平立睨丞曰:“當署。”丞涉筆[300]占位,署惟謹,目吏,問:“可不可?”吏曰:“得。”則退。不敢略省[301],漫[302]不知何事。官雖尊,力勢反出主薄、尉下。諺數慢,必曰“丞”。至以相訾謷[303]。丞之設,豈端[304]使然哉?
博陵[305]崔斯立,種學績文[306],以蓄其有,泓涵演迤[307],日大以肆[308]。貞元初,挾其能戰藝[309]于京師,再進再屈千人。元和初,以前大理評事言得失黜官,再轉[310]而為丞茲邑。始至,喟曰:“官無卑,顧材不足塞職[311]。”既噤[312]不得施用,又喟曰:“丞哉,丞哉!余不負丞,而丞負余。”則盡枿[313]去牙角,一躡[314]故跡,破崖岸[315]而為之。
丞廳故有記,壞漏污不可讀。斯立易桷[316]與瓦,墁[317]治壁,悉書[318]前任人名氏。庭有老槐四行,南墻巨竹千梃[319],儼立[320]若虢相持,水[321]循除鳴。斯立痛掃溉,對樹二松,日吟哦其間。有問者,輒對曰:“余方有公事,子姑去。”
考功郎中[322]、知制誥[323]韓愈記。
【注釋】
[290]貳令:貳,副職,輔佐。這里作動詞用。令,縣令。唐代制度,京都旁的各縣稱為畿縣(藍田即為畿縣),置令一人,丞一人。
[291]主薄、尉:均為縣令、縣丞之下的官職。縣署內設錄事、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七司,主薄領錄事司,負諸司總責。尉主地方治安。
[292]分職:分理諸司,各有專職。
[293]偪(bì):同“逼”,迫近,侵迫。
[294]例以嫌不可否事:按照慣例為了避嫌疑而對公事不表示意見。
[295]文書行:在傳布公文的時候。行,傳布。
[296]卷其前:卷起公文的前面部分。意即吏不需要丞知道公文的內容。
[297]鉗:用手指夾住。
[298]摘:揀出某一塊地方的意思。
[299]雁鶩行:斜行。
[300]涉筆:動筆。
[301]略省:稍稍了解一下。
[302]漫:茫然的樣子。
[303]訾謷(zǐ áo):詆毀。
[304]端:本。
[305]博陵:地名,在今河北蠡縣南。
[306]種學績文:以耕田織布為比喻,說崔斯立勤學苦練,學有根柢。績,編麻繩。
[307]演迤(yí):包容宏深,境界廣闊。
[308]日大以肆:每天都有進步,并且漸漸顯露出來。
[309]戰藝:以文藝與人較量,指應試。
[310]再轉:經過兩次遷謫。
[311]塞職:稱職。
[312]噤:閉口不言。
[313]枿(niè):同“蘗”,絕。
[314]躡:踩。
[315]崖岸:指人的嚴竣不易親近。
[316]桷(jué):方椽。
[317]墁:涂壁的工具。這里作動詞用。
[318]悉書:全部寫上。
[319]梃:枚,棵。
[320]儼立:昂首挺立。
[321](guó guó):水聲。
[322]考功郎中:官名,屬吏部,掌內外文武官吏之考課。
[323]知制誥:官名,負責起草皇帝行下的詔敕策命,一般由中書舍人擔任。韓愈是以考功郎中兼知制誥。
【譯文】
縣丞一職是用以輔佐縣令的,理論上對于一縣的政事都可以過問。其下是主薄、尉,主薄和尉各有專職。縣丞的地位高于主薄、尉,接近縣令,照例為了避嫌疑而對公事不加可否。在公文發出之前,胥吏懷抱已擬成的案卷,到縣丞那兒去,卷起前面的內容,用左手夾住,右手摘出紙尾簽名處,像鵝和鴨那樣搖搖擺擺地進來,直立斜視,對縣丞說:“您還要署一下名。”縣丞拿筆望著應由自己署名的位置,謹慎地簽上名字。抬頭望著胥吏,問:“可以了嗎?”胥吏說:“就這樣。”然后退下。縣丞不敢稍稍了解一下公文的內容,茫然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官位雖然較高,實權和勢力反而在主薄、尉之下。民間諺語列舉閑散多余的官職,一定說到縣丞,甚至把丞作為相互謾罵的話。設立縣丞一職,難道本意就是如此嗎?
博陵人崔斯立,勤學苦練,以積累學問,他的學問包容宏深,境界廣闊,每天都有長進,并且逐步顯露出來。貞元初年,他懷藏本領,在京城參加考試,兩次得中,兩次折服眾人。元和初年,他任大理評事,因為上疏論朝政得失而被貶官,經過兩次遷謫,來到這里做縣丞。剛到時,他嘆息說:“官無大小,只怕自己的能力不能稱職。”在只能閉口無言無所作為的現實面前,他又感慨地說:“丞啊,丞啊,我沒有對不起丞,丞卻對不起我!”于是完全磨掉自己的銳氣去掉自己的棱角,一概按照舊例,平平庸庸地來做這縣丞。
縣丞的辦公處原來刻有一篇壁記,但房屋損壞漏水而遭污損,已無法閱讀。崔斯立為之換椽易瓦,粉刷墻壁,將前任縣丞的名氏全部寫上。庭院里有老槐四行,南墻有大竹千株,昂首挺立,好像互不服氣,水聲汩汩繞庭階而鳴。斯立把廳屋里外打掃干凈,種上兩棵相對的松樹,每日在庭中吟詩。有人問他,他就回答說:“我正有公事,您暫請離開這里。”
考功郎中知制誥韓愈記。
【解析】
《藍田縣丞廳壁記》是一篇針砭時弊的傳世小品。藍田縣,唐代屬中道京兆府,今屬陜西西安市。崔斯立于元和十年(815)任藍田縣丞,當時韓愈任考功郎中兼知制誥,本文即作于此年。
自唐朝以后,朝廷各官署的辦公處所,常常有“壁記”,用以敘述官署的創置、官秩的確定以及官員的遷授始末等,刻在壁間。后來地方官署也起而效法。寫壁記的目的在于使后任了解自己的職責和前任的情況,所以一般都寫得比較平實詳細。韓愈的這篇壁記卻與一般的壁記不同,他針對縣丞一職形同虛設、有職無權的荒唐現象,秉筆直書,揭露了當時官場內部的腐朽和黑暗。當時縣丞一職不但有職無權、形同虛設,還要受到吏胥的欺凌,只能低聲下氣,使有才能有抱負的人居此亦無所作為。他以崔斯立任藍田縣丞的種種境遇為例盡情刻畫,含有深刻的諷刺意味。
全文短小精悍,生動潑辣,意味深長。自“文書行”至“漫不知何事”一段,尤將縣丞的無用描摹得淋漓盡致。韓愈通過此文代崔斯立發出不平之鳴,以期引起朝廷對這類事情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