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倆份勞動合同違法嗎
一、簽倆份勞動合同違法嗎
勞動者簽兩份勞動合同并不違法,但由此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一個人簽兩份勞動合同違法嗎,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一個人簽兩份勞動合同違法嗎,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呢
簽訂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基本信息;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其他事項。
三、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是否有賠償
法律快車提醒您,簽勞動合同被辭退,屬于非過失性辭退一個人簽兩份勞動合同違法嗎,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屬于違法辭退,用人單位以經濟補償為基礎支付雙倍賠償金;屬于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