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戰2023GMAT之數學常考知識點
在這個寒冷的冬日里,為了幫助考生們更好地復習GMAT考試,小編為各位考生整理了GMAT數學常考考點整理,供考生們參考使用。
加法原則和乘法原則:問自己這個事兒完成了沒有?如果完成了就是加法原則,沒有完成就是乘法原則。
例子:從北京到上海可以乘飛機,輪船,或者火車,問從北京到上海乘這3種交通工具共幾種方案?答:既然任何一個方案都已經到達了上海,這件事兒已經完成了,所以用加法原則:3+2+5=10種
例子:從北京到上海有2條路線,從上海到深圳有5條路線,問從北京出發經由上海到深圳會有多少種路線?答:當你到達上海時還沒有到達深圳呢,沒有完成,那就乘起來,用乘法原則:25=10
求最大公約數的方法:輾轉相除法
輾轉相除法就是當你求AB兩個數的最大公約數時你先用大數去被小數除,除完得到一個余數,下一步,你用上一步中那個較小的數去被上一步中的余數除,再得到余數,再繼續重復這個步驟直到你用一個除數被余數除時余數為0,在最后這一步中的除數就是AB的最大公約數。
整除,余數,因子數的概念:
如何求一個數共有多少個不同的factor?
將這個數寫成它質因子冪指數相乘的形式,然后將每一個質因子的冪加一,然后彼此相乘,就得到了這個數包括1和它本身在內的所有因子個數:
任一個自然數n,它的因子個數如果是偶數的話,那么它的因子個數中有一半兒因子小于根號下的n,有一半兒大于根號下的n。
如果一個自然數m它的因子個數是奇數的話,它就必然是一個完全平方數,且根號下m就是它的一個因子。當你得到m的因子數后,若是a個的話,它所有的因子必然有/2個是小于根號下m,有/2個大于根號下m。
以上就是GMAT數學常考考點整理的詳細內容,考生可針對文中介紹的方法進行有針對性的備考。最后,預祝大家在GMAT考試中取得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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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法原則和乘法原則:問自己這個事兒完成了沒有?如果完成了就是加法原則,沒有完成就是乘法原則。
例子:從北京到上海可以乘飛機,輪船,或者火車,問從北京到上海乘這3種交通工具共幾種方案?答:既然任何一個方案都已經到達了上海,這件事兒已經完成了,所以用加法原則:3+2+5=10種
例子:從北京到上海有2條路線,從上海到深圳有5條路線,問從北京出發經由上海到深圳會有多少種路線?答:當你到達上海時還沒有到達深圳呢,沒有完成,那就乘起來,用乘法原則:25=10
求最大公約數的方法:輾轉相除法
輾轉相除法就是當你求AB兩個數的最大公約數時你先用大數去被小數除,除完得到一個余數,下一步,你用上一步中那個較小的數去被上一步中的余數除,再得到余數,再繼續重復這個步驟直到你用一個除數被余數除時余數為0,在最后這一步中的除數就是AB的最大公約數。
整除,余數,因子數的概念:
如何求一個數共有多少個不同的factor?
將這個數寫成它質因子冪指數相乘的形式,然后將每一個質因子的冪加一,然后彼此相乘,就得到了這個數包括1和它本身在內的所有因子個數:
任一個自然數n,它的因子個數如果是偶數的話,那么它的因子個數中有一半兒因子小于根號下的n,有一半兒大于根號下的n。
如果一個自然數m它的因子個數是奇數的話,它就必然是一個完全平方數,且根號下m就是它的一個因子。當你得到m的因子數后,若是a個的話,它所有的因子必然有/2個是小于根號下m,有/2個大于根號下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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