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價比最高的活法,叫作“我樂意”-生活
記得有一次在高校做活動,臺下一個同學說他本科是學經濟管理的,臨近畢業,父母要他考公務員,女朋友建議他去外企磨煉兩年,室友又慫恿他一起創業,趁這兩年的創業熱,賺足第一桶金。于是他不知道要做什么了。
他很誠懇地征求我的意見,倒讓我不好意思起來。我只能問他:“那你自己的興趣是什么呢?”
他猶豫一會兒,回答我:“不知道。”
“那你當初怎么會選擇這個專業呢?”
“分數達到了。我媽讓我填的。”
我被他逗笑了,索性問他:“那你這次職業選擇,為什么不直接聽你媽的呢?”
他答得一本正經:“因為我覺得,其他人說的也有道理啊。”
全場人哄然大笑。我能感覺到,他是很迫切地想要一個答案——一個關于前途的終極答案。他反復跟我強調,他希望找一個風險較低、回報率較高的選項,換而言之,就是選一個“性價比之王”。
可我很不厚道地想起,《奇葩說》第一季里,清華男生梁植跟高曉松的對話。
梁植上來就做了自我介紹:本科讀法律,碩士讀金融,博士讀新聞。接受了清華10年精英教育的梁植,提出的問題和這個男生如出一轍——畢業后我應該干什么?
他們都希望天降神兵,告訴他們什么是“最正確的”,卻不曾問一問自己,什么是“最熱愛的”。
其實我挺理解這一類人,他們很早就給自己定了一個功成名就的終點——功是世俗的功,名是大眾的名,至于究竟要做成什么,那不重要,事業不過是他們立身揚名的途徑。既然只是途徑,那不免想尋找捷徑,因此才滋生了選擇的痛苦。
我問那個男生:“你有沒有想過,對未來職業的考量,應該更全面一些。往大里說,占用了國家那么多年的教育資源,有沒有想過回饋社會;往小里說,選擇職業的時候,最該看重的應該是‘用戶體驗’,這項工作是不是你喜歡的,對這個領域你有沒有探索欲,如果賺錢成了你上班的唯一動力,那就跟為了繁殖而結婚一樣,會把活色生香的人生變成一段段煎熬。”
他用費解的眼神盯了我一會兒,最后緩緩地說:“好吧,你們搞文學的跟我們不太一樣,我本來還指望你給點現實的建議呢。”
我在心里悄悄反駁說,你二十歲出頭的時候,就直接投奔了“現實”的陣營,只想要最優解,不想發掘自己究竟熱愛什么。選專業的時候你按照家長的意志來選,選職業的時候你按“熱門度”來選,將來結婚,或許也會按“賢妻良母指數”來挑選對象。當你有得選的時候,你不停地在按保守鍵,把自己的人生凝固在一種可能性里。終于有一天你厭倦了,問生活為什么那么乏味,卻忘了是你親手把所有新鮮的、熱愛的元素排除在了外面。
既然你當年追求性價比,把所有的不安定因素統統割舍掉,多年后就別再費解,那終究意難平的是什么。
我特別討厭“性價比”這個詞。很多人提到的所謂“性價比”,無非就是賺到的比付出的多,我們把占來的這點小便宜,稱之為性價比。
近來最令我動容的,是我高中舊友的故事。他本來西裝革履地在金融中心上班,突然有一天告訴我們他辭職了,即將出國去某音樂學院進修。見我們都覺得詫異,他才稍顯羞赧地解釋:他從兩年前就組樂隊玩,現在不滿足于當愛好了,想把它變成事業。
我們勸他:“也不要急著辭職,可以請個長假,至少保留個位置,萬一你以后想回來呢。”
他笑得很靦腆,像一個被抓到小辮子的孩子。他說不必啦,他很多次見客戶、開項目會的間隙,腦子里都會不由自主地浮現某段旋律,然后腳就開始打拍子。他說,再勉強留在這里,對老板不公平,對他自己也不負責。
“沒什么萬一的,大不了我一輩子都是個默默無聞的音樂人。但至少我一直跟喜歡的東西在一起。”
他出國前夕,我去看了一場他們樂隊的表演。坦白說,以我有限的藝術眼光看,我朋友算不上才華橫溢。但看得出來,他比從前快樂,演出結束后跟我們聊排練和演出的故事時,他的眼里有光。
出國后他好像真是個默默無聞的音樂人。但看他偶爾發的照片,咧著嘴在大笑,神情清澈又頑皮。我想他應該真的很快樂。他以前出去度假,也只會發一張酒店照片加定位,簡直像工作匯報。現在他身上任何可以標識身份的配飾都沒了,可他好像回到了少年時代,身體里鼓滿了熱忱。
我們私下還是覺得他虧了。尤其是聽說誰又換車的時候,或者誰干脆換了老婆的時候,都會略帶嘲笑地講起他。我們叫他“流落海外的人民藝術家”。
可是我們又都偷偷摸摸地在羨慕他,笑稱他是現實中的堂吉訶德。要怎么才算“賺”呢?除了更旖旎的感官享受,有沒有一種“贏”,純粹就是盡了興?
聽來有些“中二”對嗎,只執拗地要自己想要的,不理會他人眼里什么是好的。
如果這種堂吉訶德式的對理想生活的追求,就是所謂的“中二病”的話,我希望自己永不痊愈。
人生在某種意義上,總是公平的,一輩子追求性價比的人,很難碰上真正的心動時刻。他們不知道除了“湊合”,還有“驚艷”,除了“劃算”,還有“甘愿”,除了“均衡利弊”,還有“赴湯蹈火”。
今天給大家推薦的音樂劇,就是《我,堂吉訶德》。劇中的堂吉訶德,放在現實生活里簡直可笑,破衣爛衫,愁容滿面,他熟讀乃至倒背如流了古往今來的騎士小說,決定行遍天下,匡扶正義。
雖然堂吉訶德被漫畫式的筆調描繪成一個可笑的人物,但我仍然很喜歡他?;蛟S是因為他身上過時的騎士精神,或許是那種“我追求我的,你不必理解”的任性,和對浪漫理想主義的追求。
他干盡了荒唐事,持長矛和風車搏斗,把滿臉雀斑的鄉村姑娘當成舉世無雙的美人來拯救,可是他最可愛的地方在于,當別人奚落他的時候,他能一臉坦蕩地說:“上天讓我生在一個鐵的時代,就是要讓我召回一個金子的時代,也就是黃金時代。”
他一生沒做成什么大事,但我覺得他活得很值。因為性價比最高的活法,其實是“我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