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的崛起-熱讀
被各諸侯國瞧不起的秦國,通過變法實現了“逆襲”。
秦的崛起始于變法,變法是被逼出來的。這一點,秦孝公在他的“求賢令”中說得很清楚:“諸侯卑秦,丑莫大焉。”誰能“出奇計強秦”,孝公愿意“與之分土”。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戰,秦既是參戰國,也是戰勝國。然而一個半月后的踐土之盟,與會的有霸主國晉,有同盟國齊、宋,有中立國,有戰敗國魯、蔡、鄭、衛、陳,卻沒有秦。
當時秦君已被周天子正式冊封為諸侯,諸侯卻不愿與他們平起平坐,哪怕這時的秦君是穆公。后來被追認為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當時恐怕是被看作暴發戶的。老牌的、正宗的華人華族,自然不讓他參加“中國”的盟會。
面對歧視,秦人選擇奮發圖強。
圖強的第一步,是找出受人歧視的原因。原因有兩個。第一是文化落后。比如,變法之前,秦人還是公公婆婆、兒子媳婦和兄弟妯娌住在一間屋里。這多半是游牧時代住帳篷的習俗,在“設男女之大防”的華族眼里就不文明。第二是政治混亂。從公元前425年起,秦國40年間不得安寧。一個國君(懷公)被迫自殺,一個太子(獻公)不能繼位,還有一個國君(出公)和母后一起被殺,沉尸深淵。結果,魏武侯趁機奪回被秦穆公搶走的一大塊地盤。
文化落后,是因為他們本是蠻族;政治混亂,則因為貴族專政擅權,國君大權旁落。因此,商鞅變法,核心是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具體內容是:廢領主制,行地主制;廢封建制,行郡縣制;廢世襲制,行任命制。
集權后的國君,手里有了根揮灑自如的指揮棒——“軍功”。有軍功,農民也能封侯;無軍功,貴族也沒面子。于是秦人個個“勇于公戰,怯于私斗”:只為國君戰斗,不為自己戰斗;只殺外國人,不殺秦國人;只為高官厚祿殺人,不為蠅頭小利殺人。軍功按人頭計算,殺敵一人晉爵一級。面對這樣的“虎狼之國”,六國之敗,理所當然。
沒有變法就沒有秦的崛起,問題是郡縣制非自秦始,楚、晉、齊,都比秦早。變法的也不只是秦。魏的李悝,楚的吳起,都比商鞅早。為什么秦最后勝出?
也許,這里面有文化的原因。在上古,文化對國家和民族的影響很奇怪:太少不行,太多也麻煩;越,吃虧在文化太少;魯、宋、楚,吃虧在太多。魯是周公之后,宋是殷商故國,楚則是撿了便宜。春秋時,周的王子朝叛亂,兵敗后,攜帶大量王室典籍、器物、知識分子和科技人員前來避難,原本“蠻夷之邦”的楚,一躍而成華夏文明的第三個重鎮。
儒家生于魯,墨家生于宋,道家生于楚。秦則一片空白。
填補秦國文化空白的,是法家。法家沒有地域性,誰肯出大價錢,就為誰出謀劃策,所以有李悝為魏相,申不害為韓相,吳起奔楚,商鞅奔秦。
最適合法家的是秦。
法家在先秦諸子中比較異類。儒家、墨家、道家,都是理想主義者和復古主義者。儒家向往東周,墨家向往禹世,道家向往太古。法家卻是實用主義者和功利主義者,主張面對現實,規劃未來。因此,儒家講王道,墨家講帝道,道家講天道,法家講霸道。
法家講霸道,秦國要圖強,一拍即合。何況秦原本民風剽悍質樸,直到戰國,他們的藝術也不過是敲瓦罐兒吼唱。秦人沒有被華夏文明雅化,也就沒有被軟化,正好訓練為殺人之用。甚至秦人才匱乏也成了優勢,可以招聘四方,廣納天下;而重用客卿的結果,是進一步加強君權。
這樣一種蠻不講理的橫行霸道,沒人擋得住。
歷來就被華夏諸侯看不起的秦,最終咸魚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