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心-非常故事
一個是電腦公司的總裁米先生,一個是該公司大廈的看門員波比,他們兩個提出要交換心臟,并且因為醫生拒絕手術而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院頒令強制醫生執行。
在法庭上,波比充滿感情地講述了一個身份懸殊的友情故事—
5年前,他是一個流浪漢,在一個星期三的晚上,米先生經過他身邊,給了他5塊錢;以后每個星期三,米先生都會在這個時間里給他5塊錢。
后來,在一個下雪天,米先生見到他,沒有再給錢,而是帶他去喝了一碗熱湯。那是他們第一次交談,說起足球,說起往事,原來他們在高中時曾參加過同一場球賽。
從那一天起他們真正成為朋友。米先生介紹波比進了自己的公司做門衛,并沒有刻意照顧,不過是力所能及的工作,僅可糊口的薪水。唯一與其他員工不同的是,每個星期三,他們仍會相聚,共進午餐。整整5年,周周如是。直到一個月前米先生因為心臟病發作而失約,波比才知道他的老朋友有一顆岌岌可危的心臟,隨時都會停跳。于是,他提出要與朋友交換心臟。
他向法庭陳述了自己的理由:“他有家庭,有妻子、兩個孩子,還有整個公司上千人在等他開工吃飯;而我,一個流浪漢,生平一無所成,無家無業,無兒無女。他的價值遠大于我,如果我能有什么可以給他,與他交換,我很樂意。我會因為終于有機會做一件重要的事情而覺得不枉此生,這會是我在人世間制造的最大價值。”
律師問:“如果你是總裁而他是門衛,你還會愿意跟他交換心臟嗎?”
“不,如果我是總裁,未必會在寒天帶他喝熱湯。”波比說:“5年來,他給予我很多,而我唯一能給予他的就是友誼與我健康的心臟。”
然而沒有人相信這友誼是真實的,因為他們的身份太不對等了,人生的價值也太懸殊。律師因此認為有理由質疑米先生在這場交往中的獲益—除了那心臟—倘若不是為了換心,那么他最初與一個流浪漢的循序漸進的友誼到底意義何在?
米先生回答:“在我的周圍,人人視我為老板,我說的笑話不好聽他們也會笑,我的領帶沾了芥末他們會說別致,時時事事對我言聽計從,但是沒有人肯與我推心置腹。只有波比,他從不奉承我,固執己見,稍不如意就對我暴跳如雷,但他卻真正當我是朋友,平等、自由的朋友。當他向我提出換心要求時,我答應了,這并不是因為我是總裁他是門衛,我的考慮僅僅是因為我有兒女,不想讓他們失去父親。這里面沒有金錢交易。如果你們質疑這友誼,認為我在安排波比進公司時就在計劃換心,那么不是侮辱了我,而是侮辱了我的朋友波比。”
雙方陳辭感動了法庭上的所有人。然而法官最終還是宣布他們敗訴,基于眾生平等的原則,沒有一條法律可以強制要求以一個生命的結束來換取另一個生命的延續。
波比十分沮喪,然而米先生卻淡然地說:“我早知道是這樣的結局。我知道法庭根本不可能頒布這樣的強制令,我也根本不會接受你換心的要求。可是我知道,如果不讓你上法庭,你無論如何都不會甘心的。”
波比驚愕地反問:“你答應上法庭只是為了讓我說出那些慷慨激昂的話,讓我當一回英雄?”
米先生答:“不,是你令我成為英雄。這樣,我以后就可以無比驕傲地告訴兒女,不要以我的成功和職銜來炫耀,而應該引以為豪的是:你們的父親,曾經擁有一個像波比這樣的朋友,人人都說友誼應該兩肋插刀,然而只有他真正做到,他竟然愿意,把自己的心臟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