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借條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借條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以下這些:
1.簽訂主體合法,及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一般情況下,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意思表示真實,也就是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如利息約定過高,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二、民間借款合同特征是什么
1.貸與人為銀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機構。民間借款合同的主體是否僅限于公民,我們認為,民間借貸以公民之間的相互借貸為主,但不僅限于公民之間的借貸。
2.可以為無償。民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可以約定借貸利息,也可以不約定利息。如當事人之間沒有約定利息,則借款合同為無償合同。并且,公民之間的借貸因具有互助性,一般是無償的。所以,借款合同根據其是否有償,可以分為有償借貸和無償借貸。
3.一般為實踐合同、單務合同。法律快車提醒,民間借款合同一般僅有當事人雙方之間的合意還不能成立,只有貸與人將貸與物交付給借用人時,合同才能成立。
4.一般為不要式合同。民間借款合同一般為不要式的,當事人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其他形式。但是為避免發生糾紛,最好采用書面形式。
三、民法典借款合同中可否約定解除條款
民法典規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解除條款的,解除條件達成后,借款合同就會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