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業協議.docx 3頁VIP
定向就業協議定向就業協議為了更好地促進勞動力就業,實現人民群眾的就業需求 和成長需要,各地區勞動部門和用人單位可以簽署定向就業協 議。本協議旨在確保符合條件的勞動力可以獲得穩定的就業機 會,在必要的時候,提供勞動力培訓和職業發展支持,以保障 勞動者的就業權益和使用單位的用工需求。一、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勞動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協調 簽署定向就業協議,并規定企事業單位應當履行的職業培訓和 就業補貼的具體政策。.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定向就業協議的要求,在協議規 定的時間內招聘定向就業人員,并結合企事業單位實際,針對 定向就業人員特點,加強技能培訓和職業發展指導,提高技能 水平和就業能力。.用人單位應當在聘用定向就業人員后,簽訂合法有效 的勞動合同,并按照國家規定給予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二、用工條件和標準.定向就業人員應當符合當地的相關就業政策要求,并 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由勞動部門或相關機構的職業技能測 試,并取得相應的職業技能證書。.用人單位應當對招聘的定向就業人員進行面試或工作 試用,對其基本素質、職業技能等進行綜合評估,確定是否符 合用工條件和標準。三、職業培訓和就業補貼.勞動部門或相關機構應當為定向就業人員提供相關的 職業培訓,包括技能培訓、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 培訓,以提高定向就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就業競爭力。
.對符合協議規定用工的定向就業人員,用人單位可以 按照當地政府相關的就業政策,在一定時間內給予就業補貼、 社保補貼、租房補貼等多種形式的支持,給予定向就業人員一 定的經濟保障和生活幫助。四、協議的變更和終止.在協議期限內,當出現勞動力需求或供給的變化,或 企事業單位不再需要定向就業人員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其 他協議方。. 一旦協議終止,定向就業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 合同也同步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依 法給予定向就業人員進一步的經濟補償和幫助。五、協議的執行和監督.各簽訂協議的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協議的規定,合法合 規用工,確保定向就業人員的穩定就業。.為了監督協議的執行情況,公安、勞動、權威機構等 當地政府機構應當對用人單位的定向就業人員及其勞動權益進 行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通知其他簽署協議的 單位。六、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未按照定向就業協議的要求使用勞動力或拖 欠定向就業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定向就業人員未能按照協議的要求到用人單位報到工 作,導致用人單位遭受經濟損失的,定向就業人員應當承擔相 應的賠償責任。七、協議的爭議解決本協議簽署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因協議執行中 的問題出現的爭議。若協商無果,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八、附則.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按定向就 業協議所規定的時間限制履行。.定向就業協議履行過程中的具體細則,由簽訂協議的 當地政府和勞動部門另行一一制定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