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小伙闖紐約:我是職業回收人-人生
美國有一群特殊的人,他們以“偷盜”為生但卻受到法律保護,雇主是銀行和零售商。這群人的法定名稱是抵押收回執行人,美國老百姓卻習慣叫他們“RepoMan”。
初到美國怪事多
今年29歲的李健,出生在太原市一個鐵路職工家庭。2005年,他到美國俄亥俄大學學習MBA專業。
初到美國,李健遇到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比如,堂堂美國竟沒有一條高鐵,“火車的功能一是拉貨,二是旅游專列。所以一般的民眾外出辦事,近距離開車,稍遠一點就是飛行,很少有坐火車的。”
還有,新聞里不播放世界大事。所謂的新聞節目播的都是當地天氣、交通、事故等等。
因為經濟壓力,一個多月后他就在學校外面的一個三星級飯店做廚房雜工。“老外吃飯很講究,頭道,開胃,主菜,甜點什么的,所以杯子、碟子、碗盤就會特別多。一到周末或者過節的時候,碗盤就像沒有止境一樣,洗著洗著就絕望了,能彎彎腰都覺得是休息。”
生活很現實,白天你還在美麗的校園里,接受著高等教育,晚上就要在廚房里忙碌著,機器人一般為生存而奔命。“在美國,不管你有多高的學歷,首先得學會打工賺錢養活自己。”李健說。
驚險刺激,當上合法“竊賊”
2008年,李健從俄亥俄大學畢業后,經朋友推薦,他找到一份很有趣的工作—職業“回收人”。職業“回收人”以“偷盜”為生但卻受到法律保護,雇主是銀行和零售商。這群人的法定名稱是抵押收回執行人,美國老百姓卻習慣叫他們“RepoMan”。
“回收人”這個職業由來已久,尤其近十幾年來美國人超前消費越來越嚴重,小到家具電器,大到汽車游艇,動輒就采用分期付款。如果到時間還不出貸款,債主依法有權收回商品或者貸款抵押,但是不能強搶,所以債主只能雇回收人,想辦法把貸款抵押的東西“偷”回來。
因為在美國收回抵押的法律程序很復雜,回收人的傭金也很高,所以他們多數會給貸款人一兩次機會,如果對方仍賴著拒不付款,債主才會動用回收人。
回收人通常也會先禮后兵,必須至少一次向債務人發出書面通知,催其還款,如果沒有效果,他們才會動真格的。從法律上講,回收人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取回貸款抵押,也不需要事前通知債務人。但他們不能擾亂治安,也不能威脅到他人的安全。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把車停在家門口,回收人可以把車拖走,但如果車鎖在私人車庫里,回收人就不能去撬車庫的門。如果受到攻擊,回收人可以自衛,但不可以反擊。如果違反了這些規定,債主不但收不回貸款,還可能被法院罰款。
其實想從事這一職業并不容易,首先必須受雇于獲得州政府許可的回收公司,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許可證并登記后才能進入這個頗具神秘色彩的行業。李健接到的第一個任務,是收回一臺分期購買后不能及時還款的著名品牌摩托車,車主是位非洲裔年輕女性。根據商家提供的地址,李健找到她在郊區的住處,只見她正在一片空地上玩車技,旁邊幾個孩子津津有味地看熱鬧。一看車牌號,正是他要收回的那輛摩托車。“hi,你車技真棒,看得出這車的性能也不一般!”黑妞見有帥哥夸自己的車技,非常高興,自豪地說:“這些特技動作我是從動作片《GFDUJNKEDUM》里學來的,很刺激。當然,這種意大利品牌的摩托車動力也確實棒。騎著它我簡直可以像職業車手那樣,到世界各地賺獎金了!”“小姐,能讓我騎上它試一下嗎?說不定還能給你露一手呢!”聽到這話,對方幾乎未假思索就把車交到了李健手里。小伙子將摩托車開出三四十米后,忽然回頭大聲對她說:“因為你3個月沒交分期付款,我受XX商場委托收回你的摩托車。”對方這才知道上當了,剛想去追,李健已駕車絕塵而去。
隨后小伙子打了個911備案,然后到附近的警察局與商家特派員會合,三方一起確認這輛高檔摩托車就是欠繳分期款項的商品。驗明正身后,摩托車被商家特派員帶走了,他被告知三個工作日后可以去領取此次任務的酬勞。3天后,李健從這家商場拿到了自己第一筆報酬—可以選擇收回物品價值20%的現金,也可以在商家選擇一款相當于收回物品價值35%的商品。“哈,這生意太值了!”當時李健十分高興,可轉念一想,又覺得自己像個騙子似的,去忽悠人家女孩,總覺得不大光彩。他的一位白人同事卻說:“李,你不必為此愧疚,是她不遵守商業信用違約在先。我們的行為是正義、合法的!”
機靈小子3年賺千萬
李健和他的同事們,平時總喜歡穿著長風衣,這是因為風衣可以掩飾他們身上的防彈背心和腋下佩戴的手槍。“不過絕大多數情況下,我都不需要這兩樣東西。”
2010年6月,他干的一件活就很讓同事佩服。有位來自墨西哥的“老賴”,對銀行和回收人的幾次通知都嗤之以鼻,同事盯了他很久也沒找到下手的機會。原因是這家伙警惕性很高,平時把車鎖進車庫,根本不在院外停放,偶爾外出采購食品等,也常常帶上老婆看車。
一天,李健在附近轉悠時,發現他老婆乘坐另一女士的車外出,便靈機一動給他打了個電話。說對方是某某大型購物超市的幸運顧客,讓他到超市門口來領代金券。等那位墨西哥人開車來了之后,李健真地給了他一張早已準備好的50美元購物券,告訴對方必須立刻消費掉,否則就會作廢。等車主樂呵呵地花完50美元走出超市的時候,他的“寶馬”早就在幾公里之外了。
“90%的車被回收之后,都會在車行公開拍賣。回收人不能亂動車里的私人物品,如果30天以后沒人認領,我才可以把這些東西扔掉。”
回收人的工作聽起來挺刺激,其實十分辛苦。李健和他的助手們通常每天工作19個小時,只睡5個小時。尤其沒有節假日,因為那是他們工作的黃金時段。雖然“行竊”合法,但李健不愿像一些同事那樣冒生命危險,所以他每月的收入也就五六萬美元。小伙子很知足,他說這也不算少了,3年下來折合人民幣1000多萬元!
前不久,李健辭職回到了國內,他想在太原開一家電子貿易公司,過一種安穩、平靜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