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一年內到底撿了多少錢交公-文明
日本朝日電視臺去年播了一檔節目,談到一個有趣的話題:一年中,日本人到底撿了多少錢交公?
電視臺邀請了一位剛剛退休的刑警來作答。這位老刑警報出的數據確實嚇人一跳:根據警察廳的統計數據,2023年一年,日本全國撿到現金上交給警察的總額達到189億日元(約12。6億元人民幣)。而日本全國總人口為1。2億。在拾金不昧上,日本人的表現很不錯。
有一次,我坐出租車到銀座把錢包落在出租車內。與朋友吃完飯想到付錢時,才想起錢包沒了。與出租車公司聯系后,很快得到了反饋的信息:“司機拿著,別擔心。”第二天一早司機開著出租車把錢包送到我家,我被感動了好一陣子,因為錢包里當時有50萬日元(約為3萬元人民幣)的現金。
看完節目,與日本友人聊天:“為什么日本人會做到拾金不昧?”他的第一個反應是:“丟錢的人一定很著急。”第二個反應是:“拾到錢必須上交,不然會坐牢。”
上網查詢了一下日本法律對于“拾金不昧”的規定。首先,日本刑法第254條規定,如果拾到東西不上交的話,就觸犯“遺失物等橫領罪”。獲此罪的人,將被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罰款10萬日元(約6300元人民幣)。
罰款是小事,但是留下“橫領罪”的刑事案底,則會影響一個人的就業,甚至一生失去在社會中的信譽。
《遺失物法》還規定,如果失主找到失物后,必須向拾到者支付相當于遺失物實際價值的5%~20%的“報勞金”。日本社會通常的不成文規定,是10%。也就是說,在我丟失的50萬日元,被出租車司機送到我手里后,我應該支付給他5萬日元的“報勞金”。但是,拾到者獲取了“報勞金”必須交“個人所得稅”。
無論是窮兇極惡,還是盜亦有道,規則會以最嚴苛的目光透視違規者的內心深處,冷漠,公正,不帶有分毫私心。在拾金不昧方面,日本人的表現非常出色。日本人能夠如此高風亮節,除了其國民素質較高以外,還因為日本有非常嚴格的法律來保障拾金不昧的行為。蘇格拉底曾說過,有思想力的人才是萬物的尺度。強調的是人要約束自己,遵守規則。這是唯一一條永不可變的規則。
1。凡事都有規矩。——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
2。矩不正,不可為方;規不正,不可為圓。
——西漢史學家司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