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促進了華夏民族形成-視野
“鹽之爭奪”導致炎、黃合并
鹽有“百味之王”的美稱。在上古時期,鹽是比黃金還值錢的“天藏之物”,可以說“得鹽者得天下”。
炎帝以及黃帝本是兩個原始部落的首領。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炎、黃兩個部落是在阪泉之戰后才整合到一起的。接下來,黃帝與炎帝聯手,通過涿鹿之戰,打敗了東夷九黎族首領蚩尤。從此,中國大地上的大小部落走向聯合統一,形成華夏民族,進而有了中國。
為什么會爆發阪泉之戰和涿鹿之戰?《史記》給出的理由是,炎帝部落欺負周圍的部落以及蚩尤作亂不聽話所致。實際上,這兩場征戰都是因鹽而起,乃是“鹽的爭奪戰”。
史學家錢穆在他的名著《國史大綱》中指出,阪泉和涿鹿都在山西解縣鹽池附近。隨后,他在《中國文化史導論》中進一步提出,解縣鹽池“成為古代中國中原各部族共同爭奪的一個目標。因此,占到鹽池的人便表示,他有各部族共同領袖之資格”。
1981年,史學家張其昀在臺灣版的《中華五千年史》中稱:“黃帝克炎帝于阪泉,擒蚩尤于涿鹿,兩者實為一事。……炎、黃血戰,實因食鹽而起。”
堯、舜、禹都曾筑城于鹽池附近
黃帝對炎帝和蚩尤發動戰爭,根本上是要控制鹽這一極為重要的民生與戰略物資。黃帝擊敗了蚩尤后,遂開始在涿鹿附近筑城。
此后,鹽在中華文明的進程中,依然占據著無可取代的地位。堯、舜、禹先后成為統一華夏的帝王后,不約而同地選擇在鹽池附近的平陽(今山西臨汾)、蒲坂(今山西永濟)、安邑(今山西運城北)筑城,史稱“堯都”“舜都”“禹都”,至今地方史志都以之為代稱。堯、舜、禹為何要在這些地方筑城?正是出于保衛鹽池的考慮。
鹽給華夏民族帶來前行力量的同時,也帶來了豐厚的財富,所以堯、舜、禹三帝對鹽充滿了感恩之情。在今天看來,舜帝是相當專業的音樂人,至少也是超級音樂發燒友,他擅彈五弦琴,曾創作了一首《南風》,詩化了鹽對百姓和國家的重要性。
春秋時期,當年引發原始部落征戰、促進華夏民族形成的鹽,在中華文明進步和國家版圖的整合中繼續發揮作用。此時的解縣鹽池為晉國所有。這處池鹽變成晉國的國寶。晉國因為池鹽而國富民強,晉文公也因此躋身“春秋五霸”之列。
先秦諸國“得鹽者強”
春秋戰國是群雄并起、從割據走向兼并的特殊時期,在這長達550年的歷史進程中,鹽再一次成為國家與民族整合的無形推手。這一時期“鹽政”概念定型,“鹽業官營”這一日后的專營制度出現并被迅速推廣,產鹽各國因此而獲暴利,為日后的兼并積聚了雄厚的戰爭本錢,先秦各諸侯國因國力變化而重新洗牌。
在鹽與稅收捆綁到一起后,鹽更成為左右諸侯國兼并戰爭走向的隱性力量。因鹽稅暴富而強大的,除了西部的晉國外,還有東方的齊國和燕國。齊國、燕國這些重要的海鹽產地,財富積聚,國力大增,很快在諸侯戰爭中占得上風,入選“戰國七雄”。其中的齊國,在齊桓公時代已當上春秋“霸主”。
對鹽覬覦最迫切的是秦國。“商鞅變法”后,秦國迅速奪取了山西境內的“安邑鹽池”,開始池鹽大生產。食鹽專營,開征鹽稅,為進一步征戰奠定了物質基礎。
有了鹽的秦國逐漸強大起來,最終滅了六國,統一華夏,這又應驗了“得鹽者得天下”一說。用齊桓公的話來講,這叫“國無海不王”,這里的“海”即指海鹽。
唐代實行食鹽官賣“榷鹽法”
漢武帝時國力強盛,但長期對抗北方匈奴的邊境戰爭,耗空了國庫。于是,漢武帝下令施行鹽鐵專賣,將這兩種物資的買賣權收歸國有,以保證戰爭和國防軍費。
唐朝中葉后,國庫空虛,朝廷便強行加價賣鹽,增加財稅。每斗鹽一下子由10錢漲到110錢。
為此,歷朝歷代都禁止私人售鹽。漢武帝的“禁私令”規定,私販食鹽一旦被發現,要將犯人的左腳大拇指砍掉。五代時的后唐也有相應的懲治措施:販私鹽“五斤以上,買賣人各決臀杖二十,處死”。對于“不懼條流再犯者”,不論多少斤,“并處極法”。后周廣順二年(公元952年)律法規定:“刮堿煎煉私鹽,所犯一斤以下,徒三年,配役;一斤以上,并決重杖一頓,處死。”
明清時期,官府“禁售私鹽”空前嚴格,幾乎與現代禁毒一樣嚴厲。但由于暴利的驅使和生活所迫,私鹽販賣歷代不絕,而且因鹽而起的社會事件層出不窮。如唐末,販私鹽出身的王仙芝、黃巢,率先起義;再如元末,鹽戶出身的張士誠帶領鹽民揭竿而起……由此可見,鹽與江山社稷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