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知縣是座山-中篇故事
小小的“銃響命案”,富商、官員、家丁,各人各有說法。案情究竟如何?這樁清代“羅生門”疑案,連嘉慶帝也被忽悠了好幾回。
一、改了一個字
嘉慶十五年(公元1813年)春天,皇上下了一道著名的“連坐詔”。其實,擬這道詔對嘉慶來說,也是不得已的事。他看到吏治腐敗居然到了官賊一家的程度,只要竊賊賄賂上了地方官,那地方官是可以毫不手軟地誣良為盜,將失竊的苦主投入牢獄。無可奈何之下,嘉慶才下了一道“連坐詔”,規定凡各地發生竊案,若地方官破案不力,牽連無辜,皆連坐,或者貶職問罪,或者撤職為民。
打這道“連坐詔”通告全國后,盜賊為患的情況還真是好多了。這年七月間的一天晚上,天氣苦熱,雍和宮中,嘉慶揮汗如雨連夜御覽奏折,旁邊一個叫做仁和的老太監打著蒲扇。猛地,嘉慶精神為之一振:他看到了由刑部轉呈上來的湖北松滋縣的一道奏折。
松滋縣本是長江邊的一個小縣城,一向民風純樸,盜賊不興,可是在今年六月初的一個深夜,城中卻突然發生了一聲震破天的銃響,驚得一縣百姓不安。第二天早晨,知縣徐永浩就命衙役速速去查清,銃響是怎么回事。一會兒,衙役來報,說這銃響乃是從該縣經營糧棉油茶的首富羅清云府中發出來的。于是,徐知縣當即率衙役前往羅府。
羅家銀庫就在羅家大院的后院,由府里請的一個叫張超的武師和他的徒弟許勇看護。張超在江湖上素有飛鏢王之稱,他身揣八只飛鏢,一把砍刀,端的有神出鬼沒所向無敵的能耐,少許幾個毛賊在他手上絕對討不到便宜。所以自從由張氏師徒護庫后,羅家銀庫從來沒出過絲毫紕漏。
幾天前許勇請了假,回老家本省枝江縣宜平鎮完婚。夜晚,就讓佃戶鐘祖順頂替,陪同張超值班。因為鐘祖順不曉武功,為萬全計,羅家就將家中一桿火銃,給他權作武器使用。
不想當晚值夜班時,長夜難熬,張超閑著無事,就拿鐘祖順來開涮,說鐘祖順對武術一竅不通也就算了,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照樣可以混飯吃,何必扛著這么一桿火銃,冒充打獵啊,真夠寒磣的。鐘祖順本就是個愣頭青,被說得惱火,就摟響了火銃,向張超的方向開了一銃。鐘祖順本只想借火銃嚇唬嚇唬,卻不想一銃打個正著,將張超打了個遍體開花,當場斃命。
弄清情況后,徐知縣當堂判決,由于張超是孤家獨口,沒有苦主,因此,徐知縣以羅清云用人不當,肇事擾民為由,罰銀五百兩入官庫,火銃沒收,并出資盛殮張超入土;肇事者鐘祖順火銃誤傷人命充軍一千里,以示儆尤。
看了這道奏折,嘉慶覺得松滋縣知縣徐永浩對這件事辦得干脆利落,處理得也算是恰到好處。稍有不足的是,雖說是誤傷,但到底是人命關天,盡管張超沒有苦主,但是將肇事者鐘祖順僅充軍一千里,還是太便宜了點。于是,嘉慶就信手提起筆,蘸著朱紅,將那個一千里的“一”字,改成了“三”字。
御筆這么一改,嘉慶心中是熨帖了,誰知就因他改了一個字,從此引起了一系列事端。
二、肇事者不干
奏折修改御批后,經刑部轉湖北按察使,最后轉回松滋縣知縣徐永浩手中。
徐永浩看到奏折中圣上將鐘祖順的充軍一千里,改成三千里,心中猛地一激靈,雖是七月盛夏季節,卻無端嚇出了一身冷汗來。他立即升堂,將一干人犯及其家屬,羅清云、鐘祖順,以及羅的老妻羅李氏,鐘的老妻鐘吳氏等,帶上堂來跪下,聽他宣判。在宣判中,徐知縣特別說明,鐘祖順充軍改作三千里,乃是圣上的御批。接著,徐知縣又撫慰鐘祖順道,你是無意陷于命案的,盡管安心上路好了,朝廷明鑒,總有一天會赦免你,到時你自會安然返家的。
鐘祖順表示服判。
但有一人卻不服判,這就是鐘祖順的老妻鐘吳氏。她聽到丈夫由充軍一千里,改成三千里,心想一千里好辦,最多不過是到廣東云南,要是三千里,可是要充到黑龍江烏蘇里去了,那可怎么受得了,都四十多歲的人了,只怕此一去,老命就丟在那兒了。于是,頗有心計的鐘吳氏不哼不哈地,叫兒子推過來一架獨輪車,她收拾了一個小包袱,坐了上去,讓兒子推著就走。兒子問,媽,要上哪兒啊?鐘吳氏說,還能上哪兒,回鄉唄。但當獨輪車走到僻靜處,鐘吳氏又讓兒子推車轉向。兒子問,媽,你胡折騰個啥,這又是要上哪兒?鐘吳氏說,傻蛋,咱這是為了蒙過那坑人的知縣。我這一調頭,是上省城找按察使衙門,打官司告狀去。不然,你老子半個月后,就要走上回不了頭的流徙路了。鐘吳氏抱著小包袱,坐在獨輪車上,由兒子推著,一路曉行夜宿,吱吱呀呀地,就從松滋趕到了湖北省城武昌縣。到了武昌,不及尋個旅店歇下,就找到了按察使衙門,當門喊起冤來。
按察使程式沖,硬著頭皮升堂辦案。
據鐘吳氏訴說,松滋縣銃響一案,與她丈夫鐘祖順完全無關,他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當天知縣徐永浩大人來羅府查案時,主人羅清云將鐘祖順叫到一邊,要求鐘祖順承認是他在頂替許勇值班時,誤將張超一銃打死,為此,羅清云許諾給鐘祖順三百兩銀子與三畝地的酬報。同時承諾,徐知縣最多為此判鐘祖順充軍一千里,判后再由羅清云出銀為鐘祖順活動贖罪回鄉。因見財起意,鐘祖順就將一切擔承下來了。現在,徐知縣遵圣命將一千里改判三千里,那就不是一回事了。
訴冤之后,鐘吳氏解開隨身攜帶的小包袱,從中取出三畝地地契一張及紋銀三百兩,說這些就是羅家的酬勞,然后一一擺列在堂前,讓程式沖過目。
這一下,按察使程式沖犯了難:這個充軍三千里,是圣上御批的,他可不能冒著砍頭的風險擅改圣上的批示。但要是他不改,卻也難,如果鐘吳氏所述當真,事情有一天穿了幫,豈不成了他與那個該死的徐永浩一起欺蒙圣上,最終他還不是個死?
左右為難之下,程式沖決定還是先將鐘吳氏安置下來,穩住再說。然后派手下一個名叫陳德的幕僚,便衣潛行,到松滋縣去秘密復查銃響命案。
三、添了個人犯
幾天后,陳德完成使命,回到了按察使衙門,向程式沖面稟了他所獲得的銃響命案真相。
原來那天晚上,是張超一個人當值,鐘祖順并沒有頂替許勇陪班,他的確是后來被羅家以良田三畝,紋銀三百兩說動頂杠的。那張超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陳德說,起因是羅清云與張超有嫌隙。羅清云給張超的每月雇銀是一百兩,而且訂了三年的合約,但當羅清云看到張超值守半年,夜夜無事,就想減雇銀,張超不干,要上縣衙打官司。于是羅清云就心生一計,要用半夜銃響來嚇走張超。想你姓張的盡管武術高明,總捺不住一銃的威力吧,不想這一銃就將張誤打死了。到第二天徐知縣來羅府中查案時,羅清云無法交代,只好收買了鐘祖順來搪塞。徐知縣也就人家給個棒槌當了針,判了鐘祖順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