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笑“代罵”-中篇故事
一、求職路上
鐘劍波原是一所鄉級中學的教師,在當地頗有幾分文采,因此鄉鄰們有了民事糾紛或夫妻鬧離婚都找他幫忙寫訴狀。在老百姓眼里,就是寫罵人的信到法庭上打官司,這種信寫得好,官司準能贏。事實上鐘劍波寫的訴狀還真贏過兩場官司。只是在鄉村當教師工資低,他老婆戴玉萍嫌生活清貧,常勸他辭職,說憑他的“才華”到大城市打工,說不定還能混上白領階層。
鐘劍波經不住老婆時常勸,心動了,于是辭職和老婆雙雙來到南方一個大城市。可是沒想到,鐘劍波在城里找工作四處碰壁,倒是老婆戴玉萍憑借她的外貌,順利地進了一家大公司。
鐘劍波急了,他想,自己好歹也進過大學校門,雖然事業上沒有什么成就,可在當地也是小有名氣的“罵人”專家,怎么到了大城市連個工作都找不到?鐘劍波心煩意亂,不停地抽煙找原因。
鐘劍波苦思冥想,自己“特長”究竟在哪?在鄉村他只有代人“罵人”被人認可,這算“特長”嗎?如果這算“特長”,必須具備律師執業證才能上崗,可他沒有。老婆戴玉萍給他下了最后通牒:再找不到工作,就讓他回家繼續教書。鐘劍波自然不想回家,老婆一個人在外打工,將來還能不能跟他就難說了。
這天,鐘劍波起了個大早,發誓非找份工作不可。于是他帶著自己的簡歷和那幾份能顯示他“特長”的資料,去了一家又一家律師事務所。可是人家看了他那些所謂的“訴狀”,連連搖頭說:“你讀過法律系嗎?你代寫的文書簡直就是潑婦罵街,拿這種文書上法庭,豈不叫法官轟出門?你還是到別的地方試試吧。”
鐘劍波吃了一次次閉門羹,仍然不死心。他相信“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轉過一條大街,又進了一家“百事律師事務所”。
這家事務所的所長也是江西老鄉,且是位女性,對他的遭遇頗有幾分同情。女所長認真看了他的“資料”,說:“你小時候生活環境是不是不太好?你父母是不是經常吵架?”鐘劍波尷尬地回答:“有點。”女所長微笑著說:“難怪你有一套罵人的本事!”鐘劍波聽了這話恨不得鉆地縫。
正在這時,女所長接了個電話。原來有個老板在一家珠寶店買了一條珍貴的鉆石項鏈送情人,然而他的情人將鉆石拿去鑒定,發現成色不足,氣得將鉆石項鏈甩還了他。這位老板花了大價錢,不料卻成了冤大頭,他委屈呀!去找“消協”怕暴露身份,告上法庭又怕老婆知道這事和他鬧離婚,不得已他想到了“百事律師事務所”。
女所長接了這個電話,覺得對方要求不通過合法渠道且又要討回公道,事情不好辦。她正準備表示愛莫能助謝絕這單生意時,一旁的鐘劍波靈機一動用手沖她直比劃,意思叫她接下這活,讓他試試。
二、絕處逢生
女所長半信半疑地接下了這份棘手的活。不過她說:“小鐘,咱們丑話說在先:這事辦好了,你留下,而且待遇不會低;如果辦不好,就算老鄉我也沒法幫你!”
鐘劍波反正沒有退路了,下定決心全力一搏。
女所長派了一輛車,送他前往珠寶店,雇主在那里急著要退貨。但鐘劍波卻不急,先去菜市場買了一只鮮雞蛋,將它敲碎把蛋清涂在半邊臉上。為啥?他要化妝一下,蛋清一干,半邊臉被繃得像個怪物,之后又在臉上修了一道刀疤,再戴上一副墨鏡,如此之后才不慌不忙地來到珠寶店。
退鉆石項鏈的老板姓童,此時還在與該店經理爭論不休。這時鐘劍波上來將童老板拉開,說:“大哥,你一邊歇歇,讓小弟跟這幫奸商論論理。你那情人的事盡管放心,這小子今天要是不給你退貨,把你好事黃了,小弟負責讓這小子的老婆給你做情人!”
童老板見代他“討公道”的人出現,雖說不滿對方將他找情人的事抖出來,但一想對方是來替他退鉆石項鏈的,還是爽快地退到了一旁。
珠寶店經理腰纏萬貫,平時也不把人看在眼里,剛剛還一臉蠻橫地拒絕退貨,這時突然看見一個刀疤臉出現,還聲稱不退貨要叫他戴綠帽子,珠寶店經理那個氣呀!可到底不知對方來歷,加上自己理虧在先,只得放軟口氣說:“兄弟,有話好說。你那位大哥在本店買的鉆石說成色不足我承認,可行行都有自己的規矩,這鉆石項鏈在出售前我們店就申明,促銷商品不退不換,現在我們已作了讓步,答應換一件,可你大哥不同意!”
鐘劍波斜視對方一眼,叼著香煙沖對方臉上吐了一口煙說:“屁!什么霸王條款,誰能保證你換的鉆石不是假的?罵你奸商是抬舉你,你們店如此坑蒙消費者,與搶劫沒啥兩樣!要換也可以,不過你老婆給咱大哥做一夜情人,我負責明天把你老婆還給你中不中?!”
“好,好,這位兄弟,咱們犯不著傷和氣!”珠寶店經理經不住對方如此羞辱,不得不答應,“退,如數退款!”說完令店長取錢。
童老板和鐘劍波接過貨款,揚長而去。臨走,鐘劍波還不忘留下一句話:“開店別在人家買給情人的禮物上打主意,這事黃了,換誰都跟你急,找罵那是便宜你!”
珠寶店經理把頭點得如同雞啄米,說:“是是是,今后咱們出售首飾,一定對顧客先進行問卷調查,如果是買珠寶送情人,打死咱也不敢賣水貨!”
三、“代罵”商機
就這樣,鐘劍波給女所長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童老板見退了鉆石項鏈且出了一口惡氣,甩手給了女所長2000元作為回報。樂得女所長送走童老板,轉身就和鐘劍波簽“用工合同”,待遇嘛,月薪2000元,且每“罵”贏一場,外加300元作為辛苦費。
鐘劍波拿著這份“用工合同”,心里卻很不是滋味。他遵規守矩找工作處處碰壁,相反采用“邪招”卻順利成了“白領”,這不是極大的諷刺嗎?然而眼下是市場經濟,一切由市場說了算。
從此,鐘劍波在“百事律師事務所”從事著一項邊緣化的工作,即處理一些不必上法院起訴,但又需要第三者施加影響才能擺脫困境的那些民事糾紛,這份工作用律師的話說,叫“代罵”。
干了三個月,鐘劍波的“罵績”深得女所長的賞識,還任命他為“不管部”(即法律管不著的部)主任。不料鐘劍波不但沒有接受委任,相反卻辭了這份好不容易得來的工作。起初老婆也認為他發高燒,然而等他把這三個月的“業績”一匯報,戴玉萍動心了。她不但不反對丈夫辭職,而且還將全部積蓄拿出來“投資”,支持丈夫當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