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非常故事
十二月,安城大雪。
沈櫻拖了大大的寶藍色皮箱在路邊等車,去高鐵站也不算太遠,但這樣的天氣,路實在難走。
離發車時間還有四十分鐘,沈櫻捏著口袋里的車票,急得眼圈都要紅了。
她給何其打電話,聽起來有些矯情地說:“何其,我都快趕不上車了,急死人了。”
電話那邊人聲嘈雜,她聽見何其的聲音低低地傳過來:“看吧,你和路方文到底還是沒有緣分。”
她氣得都忽略掉了何其聲音里的不正常,只忿忿地說:“哼,就算爬我也要爬到高鐵站去。”
說起來,買這趟車的車票還不是因為何其。她第一次到安城出差,雖然公事完畢,原本也不必這么急著趕回去,尤其是這樣凜冽的天氣。但是昨晚跟何其閑聊電話的時候,何其漫不經心地說,喂,聽說你喜歡的那個家伙正在安城做活動,他買了明晚的高鐵票回蓮城。
何其這人雖然吊兒郎當愛開玩笑,但給她的信息從來都是準的。
因此,沈櫻推掉了在安城的一切邀約。
一輛黑色的轎車在她面前停下來,有人搖下后車窗看著她,淡淡地說:“你去哪兒,如果順路可以載你一程。”
沈櫻怔怔地看著對方。有雪花落在他半露出來的肩上。沈櫻抹抹眼角,這才覺得,原來人在最幸福的時刻,是真的可以哭出來的。
“高鐵站。”她下意識地說。
“真巧,我們同路。”
小心翼翼地探身進去,在那人身旁坐定。然后,她伸手按住胸口,努力安撫住自己狂跳不止的心。
很想給何其打個電話炫耀一下,很想說,你看,緣分擋也擋不住。
身邊的人,穿黑色毛呢大衣,系一條灰色圍巾,戴著大大的墨鏡。但她仍舊一眼就可以認出他來,這世上,除了路方文,誰能把這么低調的顏色穿得這樣光彩奪目呢。
路方文剛出道的時候,她才讀中學,她親眼看著他從一個選秀男生慢慢變成大眾男神。
此刻的路方文坐在夜色里不發一言。
副駕駛位置有中年男人回過頭來,隨口問沈櫻此行的目的地。沈櫻在娛樂新聞里見過這個男人的臉,是路方文的經紀人,粉絲們都喊他四叔。沈櫻報出自己要坐的車次號,果然,四叔露出她意料之中的驚訝表情。
“呵,姑娘,我們真是有緣人,同一個車次,百年修得同船渡啊。”
沈櫻小聲說:“風雪天遇故人。”
四叔笑起來。
她抿著唇,眼角的余光小心地落到路方文身上。她看到他右手小指上那枚銀色的尾戒。那枚尾戒,是媒體給路方文貼上的一個神秘標簽,據說他出道這么多年,從來沒摘下過那枚戒指。
而沈櫻第一次見到那枚尾戒卻是八年之前。
八年前,她和路方文的初次相遇,也是在這樣的大雪天。
他曾經輕抹她的鬢角,說:“你的頭流血了,不會疼嗎?”
八年后,他們坐在同一個小小的空間里,默默無語。
或許,他早已忘了她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