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心靈雞湯
在火車上遇到一包工頭,他自稱是修路的。我說,修路掙大錢啊!他說,能掙到小錢就不錯了!問其原因,答曰,打個比方吧,十塊錢的成本,也就是兩三塊錢用到路上,還規定我們保證質量,我們怎么能保證質量?我提出了很多疑問,比如,可以工程招標,有監理人員,有一套嚴格的制度流程等等。他笑了:你認為管用嗎?層層扒皮到什么程度,是你難以想象的。
既然難以想象,我就從史料中找點證據,幫他算一算吧。清朝時,京城中的工程,都要先派勘估大臣調查。勘估大臣帶著不同級別的隨員,前呼后擁地來了,結果自然是大家一致認為應該修建;朝廷接到申報表,派出承修大臣修造,同時派出監督委員進行審核。整個程序似乎十分完善。但是,采買木料必須去承修大臣指定的木場,價格也由承修大臣敲定。漏洞出來了,因為采買價格不是市場價格。木場賣出十塊錢的木頭,承修大臣得三塊,監督得一塊,勘估大臣得一塊,其隨員得半塊,兩位大臣的衙門書吏合得一塊,經手者又得一塊,木場實際只得兩塊半。由于領款程序繁瑣,每次只能從戶部領出一部分,一個工程需分期分批一年時間付清,除去中間損耗,木場實際得了兩塊錢。這樣,木場要想不賠錢,兩塊錢的木頭至少定價到十塊。何況,他們還必須小小地賺一點呢。光緒年間,皇帝要到天津檢閱部隊,建造了若干臨時營房,報銷一百六十萬兩白銀,李連英一人獨得七十萬兩。這樣的成本,商家能不上調價格嗎?人人都說商人黑,殊不知商人只是替官人背了個大黑鍋。
有人說,我就是不按常理出牌,不給回扣,你能把我怎么著?當年,真有人這么做了。慈禧太后讓內務府某大臣采買燈籠數百盞。該大臣自恃跟慈禧關系鐵,沒有一層層地交代下屬去辦,而是親自到商店買來了。很多人少了揩油機會,燈籠的價格立即降下來,省了不少錢。該大臣很高興。燈籠剛掛上,上面突然被抹了臟東西。慈禧經過時,有人說,這燈籠是誰買的?咋這么臟呢!慈禧大怒,叫人把燈籠全部砸碎,把采買大臣找來,讓他一片一片地拾起碎玻璃,直到全部拾凈為止。
本想給上司省錢,卻落得如此下場,誰還敢無故剝奪別人拿回扣的機會?
如此看來,這些搜刮回扣的人都是壞蛋?也不一定。他們敢拿回扣是因為人治的社會給了他們權力和機會———一定是給他們機會了。把白面饅頭放在“餓狗”面前,卻告誡他們不要吃,跟他們講道德,講廉恥,這不是真傻,是裝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