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可能出現扎克伯格這樣的人-人與社會
2010年10月初,我去了一趟波士頓,在母校麻省理工學院(MlT)演講。一路上,我看了《FACEBOOK效應》這本書,也把《社交網絡》這部電影看了。前不久,我知道扎克伯格被《時代》評為年度人物。他2010年26歲,是有史以來第二年輕的“時代年度人物”。我最大的感受是,中國不可能出現扎克伯格這樣的人。他是醫生的孩子,上的是最好的大學,他喜歡搗鼓電腦的事兒,還有一些瘋狂的想法。當他想要把這些瘋狂的想法變成現實的時候,整個美國社會都會支持他。盡管他是個有一定性格缺陷的年輕人,但是沒關系,美國有大量的優秀職業經理人可以幫他,有大量的風險投資人可以幫他,還有健全的知識產權法例可以幫他。一個這么年輕的人,在美國可以獲得巨大的成功。
如果他出現在中國,很可能就不是現在的他。中國的教育體制不鼓勵不尋常的孩子,甚至也不鼓勵這種看起來有點兒瘋狂的創新之舉。首先,家長和老師們就會覺得他異想天開,而且也不會有那么多成熟的配套體系來幫助他實現夢想、彌補個人能力的不足。美國是一個神奇的國家,出了比爾•蓋茨,又有GOOGLE兄弟,又有了TWITTER,你以為已經消停了吧,又出來一個扎克伯格。創新的數字英雄似乎永無止境。
說到技術創新,中國和美國的差距是整個生態的差距。如果我畢業之后沒有回國創業,我很可能就去硅谷了,那也是一番事業。
在硅谷,有一大批專門從事技術創新的互聯網公司。在WEB2.0時代,G00GLE、FACE?鄄BOOK、TWITTER只是幾個做大了的公司,事實上背后這種創新的公司太多了,像MYSPACE、FRIEND?鄄STER、DIGG……太多了。比如說,TWITTER的創始人之一,他做了TWlTTER之后,自己又去做了BLOG,后來又去GOOGLE工作,研究新的東西。這種創新的動力、激情和方式很難想象會在中國發生。
中國互聯網公司要想創新,首先必須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必須司法獨立。美國這方面立法很完善,即便一個硅谷小公司也有可能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去做創新,因為即便成果做不大,賣掉的話也能賣個好價錢,獲得很好的利益。在中國則不然,你做一個創新,剛剛起步就有人抄襲,還把你的團隊整個端走。所以,中國的互聯網公司已經不習慣創新了,不僅大公司,也包括創業公司,以及風險投資者,大家一般都不去創新,不值當。大家只去抄襲,做那些美國人已經做過的、已經被證明有商業成功可能性的東西,這樣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