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第二年續租需要簽合同嗎
一、租房子第二年續租需要簽合同嗎
租房子第二年續租需要簽合同。如果承租人續租,出租人沒有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可以不再簽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要不要簽訂合同,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如果不簽訂合同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變成不定期租賃。相關法律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及房屋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二、租賃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定多久
租賃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由租賃合同當事人約定,然而,為了防止租賃期限過長,找法網提醒您,使合同雙方當事人受合同拘束的狀況長期不能改變,從而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和發揮財產的效用。《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三、簽租賃合同應該注意什么問題
簽租賃合同應該注意的問題包括:
1.簽約對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
2.注意合同名稱和內容是否一致;
3.注意列明合同標的物價款及其支付方式;
4.注意明確約定違約金及其計算方法;
5.注意用詞嚴謹,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注意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7.注意明確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