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合同法》中房屋租賃的法律常識范文(精選3篇)
法律知識:《合同法》中房屋租賃的法律常識 擁有一棟屬于自己的房屋,是當下中國人尤其是年輕人最迫切的需要,但是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很多年輕人選擇租房居住,以解決燃眉之急,但是在租房的過程中卻有很多法律問題容易被我們忽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律知識《合同法》中房屋租賃的法律常識范文(精選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一篇: 法律知識《合同法》中房屋租賃的法律常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和第二百三十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也就是說只要和出租人簽訂了租房合同,在這之后即使出租人出賣了房屋,我們憑借租房合同,仍然可以繼續居住在該房屋中。例如,甲和乙于2024年1月1日簽訂了為期2年的租房合同,但甲于2024年1月將自己的房屋賣給了丙,此時丙要求乙搬離房屋,那么乙可以以租房合同未到期為由拒絕搬離。這就是法律中所提到的“買賣不破租賃”。
第二篇: 法律知識《合同法》中房屋租賃的法律常識
在租房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就是簽訂租房合同,有的人覺得簽訂租房合同非常麻煩,不愿意簽訂,其實這會給我們之后的租住行為帶來很多風險。隨著現代人們法制意識的覺醒,越來越來的人選擇簽訂租房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和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所以簽訂租賃合同也需要注意合同的時間,這將會給我們的整個租賃行為帶來法律的保障。
第三篇: 法律知識《合同法》中房屋租賃的法律常識
A.租賃合同的最長時間為二十年
B.租賃合同超過二十年的,租賃合同無效
C.租賃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D.房屋承租人可以直接轉租房屋
【答案】A。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故A選項正確,BC說法錯誤房屋承租人轉租房屋的,需要經過出租人同意,故D選項說法錯誤,故本題答案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