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民手拿欠條卻要不回錢 律師提醒借條
在民間借貸中,不少市民常將欠條與借條混為一談,結果惹下很大的麻煩。其實,這兩者之間是有很大區別的。近日,記者從威海市多家律師事務所了解到,有些市民因沒有搞清兩者間的區別,在追債過程中遇到很多困難。市民馬先生就遭遇這樣的窘境,手拿欠條,卻要不回錢來。
資料圖
手持欠條,追債困難
市民馬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3年前,馬先生借給一好友兩萬元買車,當時對方給馬先生打了一張欠條,沒有打收據。3年過去了,對方一直沒有還錢,無奈之下,馬先生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想通過律師跟好友要回這筆錢。
由于當時對方寫的是欠條而不是借條,再加上馬先生給對方的是現金,而對方又沒有打收據,使得他們之間沒有留下可供查詢的轉賬記錄。考慮到馬先生手上沒有多少能拿得出手的證據,即使上法庭,贏面也不大,律師建議他暫時不要起訴,先想法收集證據,等時機適宜時再起訴。
民間借貸時最好寫借條
“欠條和借條的不同,首先在于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條則是因為租賃、買賣等原因產生的。”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借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借款,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那么訴訟時效就得從還款期滿時起算,最長為2年。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欠條中有沒有約定還款期,訴訟時效最長都為2年。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但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借錢給別人的時候,使用借條是最好的,如果是標準的借條,寫的是今借到XXXX元,并輔以收據或銀行轉賬記錄,那么即使產生糾紛,也只是屬于民間借貸糾紛,法院只會審核你的借款和打款是否屬實。如果是欠條呢,那么法官會審查欠款行為,可能還需要證明是因為什么原因欠的,比如說欠的工資款,貨款這些錢。法院有可能會按照其他法律關系處理。如果是借款,把錢借給別人,那么我建議一定要寫借條,不要寫欠條。”譽強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天宇介紹。
打借條時細節很重要
即使是打借條,市民也一定要注意一些細節。
“寫借條的時候,將‘今借’寫成‘今借到’會更好一點,因為‘今借’很容易產生歧義。所以說,大家在借錢給別人時一定要寫清楚,免得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趙天宇介紹,這種情況下,借條寫得不明確,起訴時可以通過銀行轉賬記錄、收據或電話錄音等證據來作為輔助證據來證明借款事實,如果只有寫得不明確的借條作為證據,后期追債就會很麻煩,對法院認定借款關系很不利。雖然說只相差一個字,但法律規定借貸關系的生效是以借款人收到錢時為依據,如沒有證據證明錢已經給了借款人,到時候很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敗訴。
市法律援助中心提醒,借條、欠條中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比如“還欠款1500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1500元”,也可以理解成“還有欠款1500元”。借款的時候,市民不妨多寫幾個字,把話說清楚,做到有備無患。
當心借條九大陷阱
借款用途陷阱
借款用途要合法。對明知借款人是為了賭博、販毒、吸毒、嫖娼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護。
借條簽字故意把名字寫錯
無論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證上的信息書寫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并附上借款人的家庭住址,同時也要仔細核實借款人所寫的住址與實際住址是否相符,謹防寫錯。
借條書寫留空白
要注意書寫欠條時不要留空白。書寫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條者填寫其他內容,或者將原內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容,由此產生麻煩。如有的持條人事后在空白處補記“若逾期不還,借款利息將加倍”等內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損。
出借人在借條上更改金額
寫借條時只有小寫,沒有大寫,小數點位置不準確,字前頭有空格,或者大小寫不符,都容易被持條者添加數字或修改,由此而引發糾紛。一定要注意:小寫金額后再寫大寫,可以防止金額被篡改。
借條不寫利息,只口頭答應
如果你借錢給他人,借款到期后,如果他人不還利息,你又沒有證據能證明口頭約定過,那只能自認倒霉。也就是說,利息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出來做好約定才算數。
利用文字歧義賴賬
雙方在借款時,借條內容沒有表述清晰明確,并且存在歧義,對出借人來講非常不利。借條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借給”寫成“借”,“還huan”和“還hai”書寫異議等,都極容易顛倒,是非難辨。
還款時沒收回借條
還款時,必須找對方要回借條,不能大意。如果對方找不到借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待日后憑依此據兌換借條或者應對借款糾紛,這樣不會留下隱患。
借條內第三人簽字
依據《民間借貸新規》,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就是說刻意保護不了解情況而稀里糊涂簽字的人,保護被忽悠的、被欺騙當保證人的行為。關于這一點出借人要引起注意。
消字筆陷阱
在借據書寫、簽訂合同、票據結算等過程中,需要簽字和填寫票據時,不宜用易褪色的筆書寫,當遇保存不當、或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并為有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涂改留下可乘之機,制造麻煩。可以自帶簽字筆;必要時加蓋印章或按手印。
提個醒
如何正確打借條
當下,還有不少市民因借條寫得不規范而蒙受損失。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把借條寫好、寫規范,才能做到有備無患,作為證據來保護當事人的利益。那么,我們應該如何書寫一張正確、規范的借條?
寫借條時要注意這八點: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一定要寫全名,三哥、四妹這樣的稱呼不可取。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用途。
5.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6.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7.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8.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威海網記者 徐澤華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