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行政上訴狀的范文
二審行政上訴狀的范文
上訴人(一審原告):XXX,性別:男,民族:漢,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梁平縣石安鎮刺竹村,郵編:,身份證號碼:,電話:。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梁平縣石安鎮人民政府,地址:梁平縣石安鎮,法定代表人:董XX,職務:鎮長。
委托代理人:李XX,副鎮長。
案由:上訴人因不服梁平縣人民法院(2010)梁法行初字第22號行政判決, 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請求:因被上訴人的工作人員失職及在執行職務中給上訴人造成的損失,應由被上訴人承擔行政侵權責任,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理由:
上訴人與田XX與1995年6月在福建省福州市務工時認識,1995年11月23日在被告處辦理結婚登記,婚后雙方感情不和。2000年1月6日,雙方在石安鎮民政辦辦理離婚手續未果,第二日各自外出務工,后田XX便杳無音訊。2010年XX月上訴人向梁平縣人民法院福祿法庭起訴,要求與田XX離婚。福祿法庭經調查發現,結婚證上田XX的身份證號碼系無效號碼,由此上訴人才知道田XX是用虛假身份辦理結婚登記。被上訴人在辦理結婚登記時,由于當時辦理結婚登記工作人員的失誤對田XX的身份審核不嚴,導致原告之妻田XX身份不明。其行為違反了國務院《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婚姻登記應當由當事人提交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的規定。給上訴人造成了間接經濟損失。
《憲法》第41條第三款規定: “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 權利。”《行政訴訟法》第67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 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
為了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追究被上訴人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侵權賠 償責任,糾正其錯誤,特依《行政訴訟法》第58條之規定,向你院上訴,請求依法公正地審理此案,責成被上訴人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此 致
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上 訴 人: 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上訴狀副本一份。
以上就是關于二審行政上訴狀的范文的相關介紹,如果要向法院提起二次申訴的話,要了解一下上訴狀的書寫方法,寫清楚案件的具體事由這樣才更利于案件的審理。對此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建議可以咨詢一下找法網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