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關小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東關小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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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發展,不少同學都配有智能手機,學生攜帶手機確實方便了與家長和學生之間的聯系,但智能手機帶給我們方便的同時,其負面影響不可忽視。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嚴禁帶入校園帶入課堂”的指導原則,進一步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教育工作,規范學生日常行為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經學校研究,特制訂《東關小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望全體學生及家長遵守。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
2.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3.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4.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集會等)期間,必須關閉手表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表手機。手表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表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5.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6.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7.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8.用手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學生在家原則不準使用手機上網和玩游戲,家長做好孩子監督并將孩子表現反饋班主任老師。嚴禁科任老師使用手機布置課外作業,不準要求學生在手機和電腦上完成課外作業,提倡老師使用家校聯系手冊布置課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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