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 Argument常見誤區
在GRE和GMAT考試中,作文部分都包括了ISSUE和ARGUMENT兩個部分,說的簡單一點,就是立論和駁論兩種類型的議論文寫作。 長時間以來,很多中國同學在準備這兩種作文的過程中都認為ISSUE比較困難,而ARGUMENT比較簡單,因而很明顯地呈現出一種重ISSUE,輕 ARGUMENT的狀態。
然而,我在統計最近幾年中國同學的GRE作文成績時發現,如果大家的ARGUMENT成績還不錯的話,那最后的總分應該不會低 到現在的地步。于是,我到網上仔細閱讀了一些同學作文,并看了大多數大家所膜拜或參考的提綱,發現同學的ARGUMENT分數低是完全可能的,因為很多人寫的ARGUMENT,都不符合ETS官方說明的要求,主要問題有如下的幾個方面。
第一,很多同學對題目的理解本身有問題。很多同學在準備ARGUMENT的過程中,沒有仔細閱讀ETS官方發布的題庫,而是大量參考網上流傳的或者一些參考書上給出的中文翻譯,甚至完全不看題目的英文原文。但是,這些翻譯有一些和原題實際表達的意思是不一致的,這就會造成同學們在分析題目論證錯誤的過程中出現問題。比如,有一道題目原文是:
The following appeared in the editorial section of Monroetowns local newspaper.
Mayor Brown was recently re-elected by a clear majority of 52 percent of Monroetowns voters. Her re-election, however, does not show that most people in our town favored Mayor Browns proposal for tax reduction over that of her opponent, Mr. Greene, who proposed raising taxes to improve education. It has been shown that voters nationwide tend to re-elect people already in office, regardless of candidates proposals. In fact, a local survey after the election showed most people in Monroetown disagreed with Mayor Browns proposal. Clearly most people in Monroetown favor improving education and therefore approve of Mr. Greenes proposal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y did not vote for him.
網 上流行的翻譯是:Brown市長最近獲得了Monroetown全體選民52%的票而再次當選市長。然而,她的再次當選并不表明我們城市的多 數市民更喜歡Brown提出了減稅提案,而不是其競爭對手Greene提出的增加稅收以促進教育的提案。已有證據表明全國的選民都傾向于再次選舉那些已經在位的官員, 不論候選人的競選提案是什么。實際上,這次選舉后的一次地方調查顯示,Monroetown的多數市民不贊同Brown市長的提案。顯然 Monroetown的多數市民愿意改善教育,從而支持Greene的提案,盡管他們并沒有投他的票。
大家注意紅色的部分,這句話的意思是不明確的,因為再次選舉的概念會讓我們不知道是選民對在任官員不滿還是對在任官員滿意。所以,我們應該把這個題目按照下面的方式翻譯:以下文字出自Monroetown 當地報紙上的社論:Brown市長最近獲得了Monroetown選民52%的多數選票而連任市長。
然而,她的連任并不表明我們城市的多數人喜歡Brown市長提出的減稅提案勝過了其競爭對手Greene先生提出的增加稅收以改善教育的提案。已有證據表明,全國的選民都 傾向于讓已經在位的官員連任,不論候選人的競選提案是什么。實際上,這次選舉后在當地進行的一項調查表明,Monroetown的多數市民不贊同Brown市長的提案。顯然,Monroetown的多數人贊同改善教育因而支持Greene先生的提案,盡管事實上他們并沒有把票投給他。
顯然,這樣的理解才是正確的,并且同學們可以很好地理解這個題目的意思,并分析清楚推理過程存在的謬誤。所以,我建議所有準備ARGUMENT寫作的同學, 認真閱讀ETS的題目原文,如果發現中文翻譯和自己的理解不一致的,需要仔細斟酌到底誰對誰錯。
第二,題目中論證錯誤分析不正確。按照ETS的說明以及ARGUMENT本身的特點,我們可以說,ARGUMENT本身是有標準答案 的,雖然ETS從來沒有明確給出過這些答案。但是,在ETS的寫作指導中,很清楚地寫明白了ARGUMENT的正確分析思路和過程。
我們可以把一個 ARGUMENT里面的內容分為三類:前提,結論,論據。題目的論證過程基本上可以概括為:根據前提推導結論,論據證明前提。大多數題目中,這三個元素都是明確給出的,而有個別題目的前提則是隱含的,可以理解為論據直接推導出結論。因此,按照ARGUMENT的基本要求駁斥論證過程的錯誤,我們可以看出,能尋找錯誤的地方有如下幾個:前提推導結論的過程:可以分析前提本身是否成立,也可以分析前提是否能推出結論。論據證明前提的過程:可 以分析論據本身是否成立,也可以分析論據是否能推出前提。其中,論據通常有若干個,并且包含兩種:強化前提的和弱化前提的。按照這個思路,ARGUMENT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讓結論不成立,因此,我們可以削弱強化前提的論據,也可以加強弱化前提的論據,或者,削弱前提推出結論的過程,從而達到駁斥原命題的目的。
在GRE和GMAT考試中,作文部分都包括了ISSUE和ARGUMENT兩個部分,說的簡單一點,就是立論和駁論兩種類型的議論文寫作。 長時間以來,很多中國同學在準備這兩種作文的過程中都認為ISSUE比較困難,而ARGUMENT比較簡單,因而很明顯地呈現出一種重ISSUE,輕 ARGUMENT的狀態。
然而,我在統計最近幾年中國同學的GRE作文成績時發現,如果大家的ARGUMENT成績還不錯的話,那最后的總分應該不會低 到現在的地步。于是,我到網上仔細閱讀了一些同學作文,并看了大多數大家所膜拜或參考的提綱,發現同學的ARGUMENT分數低是完全可能的,因為很多人寫的ARGUMENT,都不符合ETS官方說明的要求,主要問題有如下的幾個方面。
第一,很多同學對題目的理解本身有問題。很多同學在準備ARGUMENT的過程中,沒有仔細閱讀ETS官方發布的題庫,而是大量參考網上流傳的或者一些參考書上給出的中文翻譯,甚至完全不看題目的英文原文。但是,這些翻譯有一些和原題實際表達的意思是不一致的,這就會造成同學們在分析題目論證錯誤的過程中出現問題。比如,有一道題目原文是:
The following appeared in the editorial section of Monroetowns local newspaper.
Mayor Brown was recently re-elected by a clear majority of 52 percent of Monroetowns voters. Her re-election, however, does not show that most people in our town favored Mayor Browns proposal for tax reduction over that of her opponent, Mr. Greene, who proposed raising taxes to improve education. It has been shown that voters nationwide tend to re-elect people already in office, regardless of candidates proposals. In fact, a local survey after the election showed most people in Monroetown disagreed with Mayor Browns proposal. Clearly most people in Monroetown favor improving education and therefore approve of Mr. Greenes proposal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y did not vote for him.
網 上流行的翻譯是:Brown市長最近獲得了Monroetown全體選民52%的票而再次當選市長。然而,她的再次當選并不表明我們城市的多 數市民更喜歡Brown提出了減稅提案,而不是其競爭對手Greene提出的增加稅收以促進教育的提案。已有證據表明全國的選民都傾向于再次選舉那些已經在位的官員, 不論候選人的競選提案是什么。實際上,這次選舉后的一次地方調查顯示,Monroetown的多數市民不贊同Brown市長的提案。顯然 Monroetown的多數市民愿意改善教育,從而支持Greene的提案,盡管他們并沒有投他的票。
大家注意紅色的部分,這句話的意思是不明確的,因為再次選舉的概念會讓我們不知道是選民對在任官員不滿還是對在任官員滿意。所以,我們應該把這個題目按照下面的方式翻譯:以下文字出自Monroetown 當地報紙上的社論:Brown市長最近獲得了Monroetown選民52%的多數選票而連任市長。
然而,她的連任并不表明我們城市的多數人喜歡Brown市長提出的減稅提案勝過了其競爭對手Greene先生提出的增加稅收以改善教育的提案。已有證據表明,全國的選民都 傾向于讓已經在位的官員連任,不論候選人的競選提案是什么。實際上,這次選舉后在當地進行的一項調查表明,Monroetown的多數市民不贊同Brown市長的提案。顯然,Monroetown的多數人贊同改善教育因而支持Greene先生的提案,盡管事實上他們并沒有把票投給他。
顯然,這樣的理解才是正確的,并且同學們可以很好地理解這個題目的意思,并分析清楚推理過程存在的謬誤。所以,我建議所有準備ARGUMENT寫作的同學, 認真閱讀ETS的題目原文,如果發現中文翻譯和自己的理解不一致的,需要仔細斟酌到底誰對誰錯。
第二,題目中論證錯誤分析不正確。按照ETS的說明以及ARGUMENT本身的特點,我們可以說,ARGUMENT本身是有標準答案 的,雖然ETS從來沒有明確給出過這些答案。但是,在ETS的寫作指導中,很清楚地寫明白了ARGUMENT的正確分析思路和過程。
我們可以把一個 ARGUMENT里面的內容分為三類:前提,結論,論據。題目的論證過程基本上可以概括為:根據前提推導結論,論據證明前提。大多數題目中,這三個元素都是明確給出的,而有個別題目的前提則是隱含的,可以理解為論據直接推導出結論。因此,按照ARGUMENT的基本要求駁斥論證過程的錯誤,我們可以看出,能尋找錯誤的地方有如下幾個:前提推導結論的過程:可以分析前提本身是否成立,也可以分析前提是否能推出結論。論據證明前提的過程:可 以分析論據本身是否成立,也可以分析論據是否能推出前提。其中,論據通常有若干個,并且包含兩種:強化前提的和弱化前提的。按照這個思路,ARGUMENT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讓結論不成立,因此,我們可以削弱強化前提的論據,也可以加強弱化前提的論據,或者,削弱前提推出結論的過程,從而達到駁斥原命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