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隨和”,不可茍且-生活
一次外地的聚會上,熟人將一陌生文友介紹給我,先是告訴了我對方的姓名、身份、作品發表等情況,接著補充了一句:“這哥們兒特別隨和,什么事都好商量。”我微笑著說了聲“兩位好”,心里卻不由得生出幾分不以為然。
人要隨和,這是沒問題的。“隨和”這個詞怎么解釋,我沒有專門去翻詞典,在我的理解里,應該指的是和氣而不固執己見。比如朋友請你吃飯,你的職位與另一個人差不多,主人將那個人安排到了主賓位,卻將你安排在次賓位,你不當回事談笑風生,別人會覺得你有氣度、隨和;如果非要較個真兒,非主賓位不歡,這飯就吃得味同嚼蠟。再比如你名氣很大,跟著一幫子人去采風,是孤芳自賞,對誰都露出一副我是牛人、大家必須圍著我轉的表情,還是沒大沒小跟大家玩在一起、樂在一塊,使人看不出名氣之別?我想應該是后者。
然而,如果我們將人的隨和理解為“什么事都好商量”,就大錯特錯了。蔡元培熱愛教育,非常關心學生,曾幫過許多人的忙,大家都覺得他很隨和。1930年秋,國民黨某省政府改組。一個北大學生請蔡先生向蔣介石推薦他,并托老同學聯名致電蔡先生促成。蔡元培很快給了回電,只有一句話:“我不長朕即國家者之焰。”原因很簡單:蔡元培厭惡官場上的拉拉扯扯,違背良知的事,他堅決不干。
曾國藩同樣是個內心有堅持的人。他與李元度(字次青)的關系原本非常好。李元度在京師與曾國藩相識,并經常向曾國藩請益詩文,形成師生關系。咸豐三年(1853年)臘月,李元度辭去郴州州學訓導的官職,回到老家平江,征集500名鄉勇,稍稍訓練一下,就領其直奔曾氏在衡陽的大營。曾國藩曾致信李元度的母親說:“次青于我,情誼之厚,始終不渝。岳州之敗,星馳來赴。靖港之挫,從人皆散,次青追隨賤軀,不離左右。出則嗚咽鳴憤,入則強顏相慰。”后來,徽州失守,曾國藩卻毫不猶豫地向朝廷參劾了身為主將的李元度,一點余地也沒留。曾國藩事后在致同鄉彭麗生的信中做了這樣的解釋:“次青守徽,城未破而先遁;既敗之后,又不速回大營,共支危局,乃徘徊于浙江、江西境內,經月不歸;迨歸至敝營,又不能束身待罪,徑自回籍;今春又不以一函相商,擅自赴浙。論其自立,則往年撫州一敗,去歲徽州再覆,既已置節義于不問;論其相與,則以中行待敝人,而以智伯待浙帥,又盡棄交誼于不顧。公私并絕,無緣再合。”以曾國藩與李元度曾經的親密關系論之,后者如果僅僅是對曾國藩個人不夠尊重,他是可以原諒的,從而體現“隨和”,但李元度作為前方守將,“城未破而先遁”“既敗之后,又不速回大營,共支危局”就不是小問題了。
分清哪些事可以“隨和”,哪些事不能“隨和”,非常要緊。世間的事大體分為兩種,一種只關系到個人的面子或一點小利益,對這類事,我們的“隨和”是大度;一種則關聯著黑白是非、公序良俗,對此種事,我們的所謂“隨和”則變成了茍且。蔡元培、曾國藩對原則問題的堅持,目的就是要避免自己看不起的茍且。
一個人知了是非還得有堅持之心。中國傳統上是個人情社會,做犬儒、鄉愿,沒有太多輿論壓力,但要較真,要講是非,要按規則處置犯錯的人,就會惹來千奇百怪的議論。沒有幾分信仰,沒有對規則的呵護之心,沒有“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決心,很難將初衷貫徹到底。
懸崖上的黃山松是不會“什么事都好商量”的,因為對某些規則的不懈堅持,它才活成了一種絕世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