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母”本是繼母-生活
“慈母手中線,游子身上衣”。唐朝詩人孟郊的《游子吟》家喻戶曉,孺婦皆知。大多數(shù)人會很自然地認(rèn)為“慈母”就是“慈祥的母親”,“慈母”一詞也成了慈祥母親的象征。其實“慈母”最初與“慈祥”無關(guān),是個傷心人。在我國古代,“慈母”是“繼母”的代名詞。
《儀禮》曾給“慈母”下過最具體的定義:“慈母者,何也?傳曰:妾之無子者,安妾子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為子。命子曰:女以為母。”這就是說,妾去世后,把她生的兒子交給另一無子之妾,另一無子之妾就是“慈母”。
由此可知,要想成為“慈母”,下列條件缺一不可:1。是小妾;2。沒生育;3。丈夫還有另外的妾,且這個妾恰好一命嗚呼,并正好留下一子;4。丈夫下令“你把這個孩子當(dāng)成自己的孩子養(yǎng)吧”。
在我國古代,不單是母親去世后稱繼母為“慈母”,就是母親未去世,或母親被休了,即“出母”,做兒子的也要以繼母為母,而不能以生母為母了。原因很簡單,生母是父親的妻子時就是兒子的母親,如果不是父親的妻子了,也就不是兒子的母親了。《禮記·檀弓上》曰:“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逐除之。”這是說孔子的兒子孔鯉的生母去世一周年時,孔鯉還悲傷地哭泣。孔子知道后,非常不高興,認(rèn)為孔鯉太過分了,有悖禮節(jié)。孔鯉聽說了,立即停止了哭泣并脫去了喪服。按道理孔鯉應(yīng)該為生母守孝3年,但因為孔鯉的母親亓官氏在去世前,已被孔子以“口多言”之因休了,所以孔鯉就沒有為生母守孝的權(quán)利和義務(wù)了。
《禮記·檀弓上》又說:“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人及則安能?為人及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人及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子思堅持不讓兒子為“出母”服喪,是因為“出母”雖然在血緣上是兒子的母親,但其“出”了之后,就不是自家人了,死后不祭于家廟,不祭于家族墓地,所以兒子不能為其服喪,兒子應(yīng)為其服喪時的只有父親現(xiàn)在的妻子,也就是兒子的“慈母”。
了解以上情況后,我們再讀《儀禮·喪服》中“慈母如母”之句時,就一點也不難理解了。
慈母詞義慢慢演變,李白“曾參豈是殺人者,讒言三及慈母驚”的詩句中,“慈母”已是“慈祥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