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錢的尊嚴-社會
單位分了東西,大家紛紛找人力車把東西送回家里。人力車把這些東西送到我們住的家屬區,均收費四元錢。同事們都把東西運完了,我才想起找人力車。我發現一個人力車在我們單位后院候著。我打算雇用,于是上前去講價。我出價四元,人力車夫非要五元不可。我覺得,別人都花四元錢雇的,我要是花了五元錢,豈不是當了冤大頭。一元錢微不足道,但我不想當冤大頭。于是,我同他砍價,兩個人相持著,互不相讓。
這時,我們單位的一位同事過來了,他對我說,人力車夫是他的親屬,他讓人力車夫讓一元錢。一聽這話,我很不好意思,心想,與同事的親屬爭講這一元錢,這也太沒有面子了。于是,我主動說,原來這樣,甭說五元,就是六元也行呀。于是,人力車夫高興地拉著東西送到我家。付款時,我遞給他十元錢,他找給我四元錢。顯然,他收了六元錢的運費。
我說,你收了六元錢,不是講好的收五元錢嗎?他笑一笑說:“是你說的要給我六元,要不,我再找給你一元錢。”我趕緊說,不用不用,我是文案而已,謝謝。人力車夫走了。
我心想,如果我要回這一元錢,讓同事知道了,是一件多么沒有面子的事呀。
后來,我想一想,我兩次因為一元錢,賺到了自己認為的面子,但兩次丟掉了尊嚴和原則。第一次,礙于同事的人情放棄討價還價的權利。為了面子,甘愿當一次冤大頭。心里很難受,卻裝作很不在乎的樣子。第二次,對方在利用我的客套話,幾近欺詐了我一元錢。又是為了面子,我放棄了討還公道的權利。每次我都因為一元錢,把自己神圣的權利給出賣了。想一想,一元錢就把自己給出賣了,這實在太可悲了。
這使我產生很多聯想。在生活中,基于多種原因,我們經常出賣自己的權利和尊嚴,有時,我們覺得出賣自己很無奈,有時,我們為了面子、人情、關系等莫名其妙地出賣自己的權利和尊嚴,我們卻從來不計較其損失。時間長了,我們就變成了一個似是而非的人。不知自己是誰,我們找不到自己的尊嚴,對尊嚴漸漸麻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