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籠子關權力-人與社會
把老虎關進籠子,老虎不會甘休。苛政猛于虎,想把它關進制度的籠子,談何容易?高明的獵手會采取兩種辦法:一是力勝(智取也是一種力),用強力捕捉;二是準備個結實的籠子。
北魏末年,皇權衰落,巨奸并起,官場腐朽,民不聊生,制度這只“籠子”已然跟聾子的耳朵無異。籠子關不住權力,是否就沒有好官呢?恐不盡然,是金子,怎么都發光。孟業,就是當時官場光華奪目的一塊金子。孟業,字敬業,巨鹿安國人,出身寒微,按成分論,相當于數代貧農,能入仕,也屬偶然——可能跟爾朱榮發動“河陰之變”屠殺兩千余世家貴族和高級官員有關。政壇巨變,朝中官員嚴重不足,只能從地方抽調,而地方也不能沒有官員治理,只能再從民間遴選。
孟業大概是因為讀過書,人品不錯,性格也和善,所以被餡餅砸中了,進入當地州府做了小吏。
爾朱榮秉政,孝莊帝是個傀儡,官風如何,可想而知。孟業所在的州府,有同僚合伙侵盜官絹,本著“同流合污、拉人下水”的精神,他們打算分30匹給孟業。誰知孟業“身在梁山不做賊”,堅決不要。
公元530年,孝莊帝誅殺爾朱榮,其侄子元韶從民間被找回,襲封彭城王。后高歡與宇文泰爭權,北魏分為東、西魏,元韶依附東魏高歡,食邑定州(今河北定州市)。
因元韶年幼,朝廷下詔地方舉薦輔佐官員,孟業被選中,擔任典簽。
北朝時期,地方官員議事都用簽,由典簽集中管理,代為批閱,官職雖小,權力很大,但孟業只做好分內事,卻并不濫權。
當時元韶身邊有一個長史,叫劉仁之,特別欽佩孟業的廉潔自律,說:“我在外,君在內,同心協力,肯定能把地方治理好。”但劉仁之只能算是好伯樂,卻不算孟業的知音。他履任中書令前夕對孟業說:“唯正與直,愿君自勉。”這不是多余嗎?朝廷綱紀早已廢弛,哪里還有結實的“籠子”用來關權力?
實際上,孟業也用不著,他早已為自己定做了“籠子”,即自律。從他進入官場那天起,這只“籠子”就如影隨形,片刻也未丟棄過。
說起來,元韶這位小朋友也挺好玩,看孟業循規蹈矩、不貪不斂,以至于很窮,就想找機會周濟他。恰好某日孟業僅有的一匹馬瘦死了,元韶下令州府所有官吏必須出高價同吃死馬肉,所得錢財用來資助孟業,可孟業只表示感謝,并不接受。
元韶納悶了:“別人都求利,莫非你是想求名?”
孟業答曰:“我本是小人物,有幸在大王手下當差,不能給您有所幫助,怎么可以敗壞清廉的風氣呢?”
這句話,我想元韶多半沒聽明白。
當一級政府已經沒有了“籠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等統統失效時,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就只能靠自制的“籠子”了。對于這一點,元韶的老丈人高歡似乎有所感悟。
10多天后,同州胥吏王四德、董惟金等人也效法元韶的做法,借死馬肉斂財,被告發,高歡因此寫信責備元韶開了個壞頭。
孟業自制“籠子”關權力,說到底,關的是自己的權力,是心甘情愿把自己的權力請進籠子。上有政策,下發“籠子”,他會自覺地執行,絕不搞所謂的“對策”;上無政策,沒有“籠子”,他就自制一只“籠子”。
譬如,吏部郎中崔暹曾問他:“你在定州到底有何政績,讓劉仁之那么佩服你?”孟業回答說:“我比較愚直,只知道做好自己,其他沒什么值得稱道的。”
自制一只籠子,把權力關進去,為孟業贏得了生前身后名。
東魏宰相高歡評價孟業:“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高洋廢魏建立北齊,這位著名的荒淫無道昏君也贊揚孟業是個好官,升他為中書舍人。
如今中央三令五申反腐倡廉,可有些地方單位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盡玩些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的把戲。
由此可見,要想把權力真正關進制度的籠子,健全制度、制約機制是一方面;動真格的,“踏石留印、抓鐵有痕”,是第二個方面;教育干部學習孟業自制籠子關權力的做法,同樣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