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出來的被逼出來的-精英譚
《福布斯》雜志公布的富豪榜中,前40位大富翁卻有十幾位是猶太人。“股神”巴菲特、“金融大鱷”索羅斯等大名更是如雷貫耳。
究竟是什么原因讓猶太人成為了商海的弄潮兒?
猶太人最初是作為一個游牧民族出現在中東地區的,當他們在迦南地定居后逐漸成為了耕種土地的農民。直到猶太人徹底失去了家園、在世界各地散居之前,他們所從事的職業也與其他民族沒什么區別,無非是農民、牧民、工匠、商人等等。
從5世紀末開始,歐洲就出現了禁止猶太人擁有土地的法令,這個法令使得猶太人不可能成為擁有地產的領主,猶太人要想繼續從事農業只有依附封建領主成為農奴。
然而,根據猶太教的習俗,猶太人在安息日(即星期六)是不可以工作的,但信仰基督教的莊園主又禁止他們在基督教的圣日星期天去田間勞動。這樣,在領主莊園上務農的猶太人一周內就有兩天不能干活。
農業是個靠天吃飯的行業,當農忙季節到來時,被迫連續休息兩天就意味著要大量減產欠收。于是越來越多的猶太人開始脫離農業生產,成為歐洲社會中最早出現的一個主要居住在城鎮中的民族群體。
在城鎮生活的猶太人以手工業和商業為生。公元9世紀前后,歐洲社會城鎮化過程復蘇,手工業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從事手工業的基督徒自然也就越來越多。為了壟斷當地的手工業,基督徒手工業者紛紛組成行會。這樣,最早從事手工業的猶太手工業者就因為具有不同的信仰而遭到歧視,被排斥在手工業行會大門之外。
因此,擺在猶太人面前的基本上只剩下經商一條路。
中世紀的歐洲社會是一個封閉割據的農業社會,歐洲的大部分民眾一生從未離開過家鄉或領主勢力范圍所及地區,除了基督教這個共同信仰的宗教外他們是一盤散沙,一些生活必需品只能依靠地區間的貿易。而猶太人的一些獨特之處恰恰能夠讓他們擔負起這一歷史任務。
首先,散居在歐洲各地的猶太人是封閉的歐洲社會中難得的流動群體,這對地區間貿易往來非常有利。無論身處何地,猶太商人都固守自己本民族的語言——希伯來語,在歐洲民族眾多、語言不一的環境下,這也為他們在不同地區間經商提供了交流的便利。
其次,猶太人是一個公認的“守約”民族,對待合約的誠信態度,為不同地區商人之間的商業往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三,猶太教中“每一個猶太人都是另一個猶太人的保護人”的思想,使得猶太商人在異地經商遭遇不測時能獲得當地猶太人盡可能的幫助。此外,由于猶太人擁有統一、為全體猶太人所認可的《塔木德》律法,一旦出現了爭端,猶太人無論在何地何處,都可以在猶太法庭依據統一的律法得到合理的解決。
不過,隨著十字軍東征打通了歐洲通向東方的商道,意大利威尼斯等商業城邦興起,歐洲非猶太人在商業領域中的地位逐漸崛起,他們在商貿領域再次對猶太人強烈打壓。
此時,另一個新興的經濟領域——放貸業卻在向猶太人敞開大門。而在十二、十三世紀,基督教會卻將放貸斥責為“高利貸活動”,視其為一種罪孽,嚴令禁止基督徒從事任何放貸取息的“勾當”。
但這種“骯臟”的工作總要有人去做,猶太人不信基督,在教會看來是注定要下地獄的,對于這樣一個民族來說,多不多這條罪孽也就無所謂了。于是,越來越多猶太人開始轉向放貸業。
有一句話說得好:“猶太人并非因為放貸才遭受人們的憎恨,而是因為遭受憎恨才走上放貸之路”。猶太人的稱謂本身在某些西方語言中,如英語中的jew,德語中的jude,都有“放高利貸者”的含義。
在處處遭人歧視,隨時可能被迫害的社會環境中,猶太人只能靠錢生存。
在一些地方,猶太人通過交人丁稅獲得居住權利;在另一些地方,猶太人必須繳納多于非猶太人一倍甚至數倍的稅額才能生活在那里。此外,為了避免迫害,猶太人常常要有個保護人,其代價是向保護人交納特別款項或大筆捐贈。在社會動亂發生時,作為首當其沖受害者的猶太人常常只有在拿出一筆金錢后才能免于一死。這樣金錢便成為保障猶太人生命安全的“保險金”。
生存需要金錢的法則,迫使猶太人不得不較多地考慮獲得金錢的渠道和辦法,并導致猶太人對金錢的一種特殊崇拜。
猶太人的理財、生財、發財、積財的本領由此而來,并經世代承襲,終于發展成為猶太人的第二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