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01買賣合同簽訂大全
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01買賣合同簽訂篇一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舊貨名稱、貨款?編號
舊貨名稱
規格型號
外觀特征
單價(元)
總價(元)
貨款總額(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小寫)¥:
二、舊貨要求:贓物物品、來歷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和特許經營的其他物品不得從事交易。
三、質量要求:雙方約定舊貨質量應符合第_______項要求。
1.舊貨應符合《舊貨品質鑒定標準》(_____/t10398),確保原有基本使用功能。
2.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
四、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買方自提;(_________)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_________承擔。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舊貨所有權自(交付/_________)時起轉移,舊貨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所有權轉移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六、驗收標準:辨明舊貨品質,符合第三條的質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時間:雙方約定以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貨款。
1.買受人驗收后當場支付全部貨款。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1買賣合同簽訂篇二
需方:
供方:
根據《_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規范購銷行為,保護雙方權益,明確雙方責任,經供需雙方協商,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pvc線管 規格:____單價:___
pvc排水管 規格:____單價:_____
ppr冷水管 規格:____單價:_____
實際數量以雙方公司收貨單為準,供方所供管材到工地后需方出具收貨單,如市場價格有所調動,供方需提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供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需方材料計劃,需方應提前2天通知供方,供方將所需管材運到工地后,經驗收合格后,由需方負責卸貨。如因產品不合格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每月20號核對本月供應量,經核對無誤后25號結算本月材料費。
供方如不能按期供貨,造成需方經濟損失,為每拖延一天供方向需方支付貨款的10%作為違約金的損失,需方如不能按約結算貨款,應支付不能結算每天按貨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如果供貨方不能按需方提供的規格、尺寸和數量及時提供貨物,需方有權終止合同的一切合作事項,并且帶來的損失由供貨方負責一切損失,如因需方資金不到位,供貨方可以終止合同,并限制供貨,按違約條例執行,雙方依約履行完合同義務,本合同自行終止。
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照法律規定依法解決
供方單位:_____需方單位:______
簽訂日期:_____簽訂日期:______
地點:_______地點:__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身份證號:______
工地負責人電話:_____
01買賣合同簽訂篇三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由于施工需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就木材采購達成協議如下,并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所有權利義務不得轉讓:
第一條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1、表中數量為雙方結算的基本依據, 甲方可根據現場實際需要,依據工程進度提前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按實際需要對合同約定數量進行調整,乙方應予執行。但數量的調整幅度不得大于合同約定總數的 %(建議不超過合同約定數額的10%),超過合同總數10%的數量變更,雙方必須簽訂補充合同。
2、表中單價均為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包括必要的貨價、運輸費、裝卸費(除貨到現場的卸車費由甲方承擔外)、包裝保護費、檢疫費、稅金以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甲方認為已包括在單價內。
3、合同期內,單價不作調整。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木材實際尺寸誤差不得超過合同約定尺寸的-5%。
2、其他約定: 。
第三條 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乙方送貨到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具體地址為 。
2、甲方指定收貨人為 。
3、交貨時間: 。
第四條 數量、質量驗收:
1、貨到現場甲方在現場驗收,如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貨或按約定數量結算。
2、具體驗收方法為: 。
第五條 結算與支付:
1、本合同有/無預付款,預付款金額為 萬元(如無預付款此處劃斜杠),預付款金額不超過合同暫定金額的30%。
2、貨到現場驗收合格,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
(1)每月末25日前進行結算。
(2)供應數量每達到 m3時結算一次。
(3)貨到驗收合格后結算。
3、結算后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稅務發票,甲方按結算金額 %付款,付款方式為
4、另總金額 %的余款待供貨結束 個月后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提供的產品尺寸誤差超過合同約定誤差,甲方可按實際尺寸結算。如因其他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了相關損失,均由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需用木材時應提前兩天向乙方提報書面計劃,乙方應確保供應,不能按時送達現場的,乙方承擔20xx元/次的賠償金。
3、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發票真實,如因提供發票不真實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甲方未能按時結算貨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貨,但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比例按時支付已結算的貨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時支付貨款的違約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應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的 (萬分之一為上限)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5%為上限)。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約定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 法院提起訴訟。(選擇有利于我方的管轄法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 (或)合同范本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01買賣合同簽訂篇四
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7日公布,6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房地產交易中發生糾紛較多的一些問題如何具體適用法律作了較為明確具體的規定。針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當如何進一步為其保護合法權益,已成為近年來日益關切的話題,該司法解釋的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次明確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從而結束了長期困擾司法實踐和民法理論的商品欺詐等糾紛如何處理的爭論,確保各級人民法院的審理做到法制統一適用。
商品房一個是預售,一個是現售。這里面有幾點比較重要,第一個就是涉及到《合同法》第286條司法解釋出臺以后對于銷售合同所產生的影響,就是說建筑工程的承包方依法行使優先權對開發商就會形成很大的影響,房子至少是三層抵押,就是你的房子是在建工程給了施工企業的抵押權,然后開發商又拿這個工程去銀行去抵押貸款,第三個人就是買房人拿房子做抵押貸款。所以假如說是商品預售房,現在開發商欠了施工企業錢,施工企業去法院打官司,把這個建筑工程賣了,然后把錢給施工企業,那我買房人怎么辦?我已經和開發商簽了合同了,這個商品房銷售合同肯定不能履行,就是說我買房人可以認定銷售方構成欺詐,要求解除合同并賠償其損失。
第二個問題是涉及到抵押。假如房地產開發商在建或者建成的商品房事先抵押出去了,但在與買房人簽合同的時候,隱瞞了該房屋已予以抵押的事實,或者是商品房銷售合同訂立以后未辦理登記備案,銷售方也未告訴購買方房屋已抵押出去,最后購買方的權利沒辦法實現的話,可以要求銷售方予以雙倍賠償。
第三個就是買房人也是靠買的房子抵押出去來買房。這個商品房銷售合同,假如說開發商有一方要求確認這個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應當通知銀行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那買房人跟開發商本身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然后又是以所買的房子自己抵押貸款來支付該款,那么法院也應當通知銀行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四個就是對于辦理房屋產權證至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現在很多買房人都是買了房屋后辦不成房產證,原因就是房地產開發商不給資料。假如因為銷售方的原因,購買方不能按照商品房銷售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房屋產權證或者在預售商品房90天內,購買方還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銷售方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以上在審判中所遇到的問題,依據最高司法解釋,筆者根據審判實踐經驗,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解決:
《解釋》明確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圖片資料為要約邀請,只要具備以下條件,就應當視為要約:1、對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與允諾;2、此說明和允諾應當具體確定;3、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
對符合上述條件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即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目前開發商的銷售廣告或圖片資料95%以上都在不顯眼的角落,有一行意思大概相同的小字,“本廣告的最終解釋權歸開發商所有,相關數據以政府最終批準文件為準”,依據法律規定,此格式性善告并不能免除開發商的誠信責任,只要其圖片的內容符合解釋中所規定的要約條件,開發商違反時,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如數返還買受人,這樣有利于充分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買房時常見的情況是雙方均有誠意簽訂買賣合同,基于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公正談判,但因對合同的某些條款意見不一致,最終導致簽約失敗。對于這種情況,不能歸責于當事人的任何一方,此時出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及理由占有定金,應當將定金如數返還買受人。
,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法院應予支持,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無合同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它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這里,應當注意的是,在法院審理中,買受人應當提供自己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的證據,以及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證據。
《解釋》明確規定,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買房人可要求雙倍賠償。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2、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3、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4、出賣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出售的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5、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具備上述五種情形之一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所造成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商品房買賣過程中,房地產開發企業惡意違約和欺詐,損害買受人權益的事件屢有發生,按《解釋》的規定,開發商將為此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不超過已付購買房屋款的一倍,這一規定,將極好地遏制和制裁惡意違約,欺詐等嚴重損害市場交易安全的行為。
《解釋》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在一定期限內,買受人不能如期辦理房產證,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開發商的原因不能如期辦理房產證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如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未經立項批準的項目,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沒有銷售許可證的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開發商未繳納相關稅費等。在這些情況下,買受人都不能辦理房產證。當然,不能如期辦理房產證,還可能有其它一些原因,這有待于進一步探討,以便合理解決。
但是要想解除合同或者獲得賠償,必須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買受人不能任何過錯,應及時將辦理產權證要求的證件先進提供給開發商,并且讓其簽收,注明收到日期,以分清責任;第二,根據《合同法》第15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查詢開發商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履行了“產權登記備案”的義務;第三,如果涉及土地等被抵押,向有關部門查詢抵押,是否已經解除。
《解釋》明確規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即“交鑰匙”應視為對該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房屋的交付使用,不僅是轉移占有,而且要同時轉移房屋所有權的,從其約定。
關于房屋的交付使用,買賣雙方的理解不一致,出賣人通常認為“交鑰匙”即是房屋交付使用,而買受人則往往認為,房屋所有權轉移才是房屋的交付使用,由此引發的糾紛不斷。
《解釋》有了明確規定,對買賣雙方來說都很重要,有了法律依據,雙方操作起來更踏實。
《解釋》對一些具體情形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效力作了規定,如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合同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
備案手續為由請求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等。
《解釋》的這些內容從立法本意上不輕易將商品買賣合同確認無效,從而有利于交易關系的穩定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也有利于商品房市場的健康發展。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此規定體現了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即法院支持被拆遷人優先取得補償安排房屋,如果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無法取得房屋的拆遷戶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我國傳統上,不法行為所導致的損害賠償,以被害人蒙受的損失為限,即損害賠償不能超過實際所受的損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關于欺詐適用消法的規定,突破了傳統民法理論中合同賠償責任只在于填補損失,而不在于懲罰的觀念。司法解釋的出發,是否意味著對消法第四十九條的直接適用呢?最高法院副院長已明確地予以否定問答,兩者在適用前提和結果上有區別,消法的適用前提是欺詐,而司法解釋規定了五種情形;在結果上,消法的標準是“雙倍”,而司法解釋是“不超過已付購房款的一倍”。這一條款給予了承辦人在個案中把握出賣人的情節斟酬衡量賠償數額的空間,不是機械地一律適用“一倍”的標準。
懲罰性賠償責任時適用,在司法上產生多種優勢。它一方面保護了受害方的合法權益,而且額外的賠償給予其相應程度的獎勵;另一方面使加害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還可以阻止將來出現同樣的違法行為,該制度代表了法律的前進方向。即便如此,懲罰性賠償責任有無限制的必要呢?答案是肯定的,它是把雙刃劍.因為美國實際陪審制,民眾的感情或偏見很難通過陪審團帶入審判中,懲罰性賠償會帶來諸多不利因素,因此許多州規定不僅適用于一定范圍的案件。立法者力圖通過規定適用懲罰性賠償的限制條件和將賠償數額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以內,使懲罰性賠償的不利因素得到有效的調控。
另一方面是說商品房的所有權轉移消費者的時候,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消費者的問題。我們大家都會知道,擔保物權按照目前的情況來講是跟物的所有權的變更沒有關系的。這是因為我們根據《合同法》第286條規定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是先于工程折價的價款,就是說當商品房所有權已經轉移的時候,就存在一個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是否存在的問題。由于商品房是作為居住使用的情況下,對于消費者的特殊保護就是我們所有的工作當中一項不可缺少的原則,也就是說任何一項工作即正當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我們所有的工作恐怕也包括建設行為,法院的審判行為不可能不考慮到社會秩序問題的需要。
我國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釋在參考外國立法和實踐的基礎上,結合房地產開發的實際情況,具體而詳細地規定了各項基本原則,以在于充分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既保護了作為弱勢群體的消費者,又使不良開發商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從而在受害人和不良房產商之間得到有效平衡,使懲罰性賠償制度與買受人利益控制在一個合理限度內,無疑會促進社會誠信和房地產市場的相對健康發展。
01買賣合同簽訂篇五
供貨方:
購買方:
一、產品名稱:各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金額:元
名稱 品種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備注
糧食 玉米 噸 460 2200 1012000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壹佰零壹萬貳仟元整
二、質量標準:用途:實物驗質為準。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供方送貨到需方收購點驗收。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在需方收購點內交貨。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由需方提供包裝物。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貨,錢貨兩清。
九、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10月2日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按《經濟合同法》辦理。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供貨方
供貨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開戶行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購買方
購買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開戶行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01買賣合同簽訂篇六
出賣方:(甲方)姓名:
買受方:(乙方)姓名:
根據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買賣的有關內容,在自愿、平等、有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商鋪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位于第層,共壹(套)(間)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售于乙方,商鋪結構為,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公攤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商鋪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商鋪交付時,商鋪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包括±)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商鋪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該商鋪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售價為每平方米元(大寫)_______元,總房款金額為(幣)______元(大寫)拾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甲方支付定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_拾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商鋪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商鋪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該商鋪沒有發生過貸款、擔保等方式的抵押。
且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它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之日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因甲方售予乙方的產權屬暫未辦理,雙方有好約定:如甲方經辦理已獲得該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之日起,在十個工作日內以贈予的形式過戶到乙方名下。
2、簽定本合同后,雙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該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樓款_元(大寫)元,作為違約金。
反之,若乙方違約,則所交納的樓款不予退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可以將該物業出售于第三方。
3、在交房之日甲方應保證商鋪設施(門窗墻)完好無損壞,需將一切手續(包括商鋪)一并移交給乙方,并于交易之日前將有關該物業的一切費用清理完畢(如施工費、裝修費、安裝費、施工所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煤氣費、數字電視費、管理費等費用),并保證乙方購買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購買前所產生的相關物業費用。
4、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辦理商鋪所有權、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所需的文件、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本商鋪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商鋪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5、雙方必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虛假資料使本次交易無法進行則該方必須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自房款交付之日起,除與甲方外,不與任何人發生購房糾紛,如有發生,甲方自行解決。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
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為無效,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01買賣合同簽訂篇七
甲方:
乙方(買方):
根據《_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買賣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乙方決定購買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商品房位于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公安局2棟第三單元3樓302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甲方未辦理,辦清后交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碼為:8911223。屬磚混結構。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共3室1廳1衛。
第三條 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移給乙方。
第四條 商品房售價總額為:人民幣陸萬貳仟(小寫: )元整。
第五條 乙方在簽合同之日一次支付57000元購房款給甲方。甲方交出房產證和土地使用分割證;甲方在10天內搬出并交鑰匙給乙方;余下的伍仟(小寫:元)購房款,等到房屋產權過戶到乙方名下后當天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時交付購房款,每日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的違約金。
第六條 在乙方將57000元購房款交給甲方后,甲方交出房產證、土地分割使用證和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準入證,甲方須在10天內搬出并交鑰匙給乙方,否則從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的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需要把該商品房過戶到自己的名下時,甲方一定攜帶有關商品房登記過戶所需的證件、資料、票據等到縣房管所將商品房辦理產權登記過戶給乙方。否則違約方每日向未違約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的違約金。
第八條 該商品房登記過戶又乙方負責,甲方協助(甲方在辦理土地使用證到甲方名下所需支付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所需稅費、契稅、評估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無法登記過戶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如果甲方不按時退款,乙方有權自確定不能登記過戶之日起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于總房價的違約金。
第九條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讓后,甲方承諾不拖欠任何管理費用、水費、電費等。并承諾其它任何第三方不會對乙方所購的商品房及該房屋相關設備、設施等提出任何權利要求,不會要求乙方支付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以外其他任何價款才能使乙方達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設施、設備的目的。如發生此情況,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的違約金,直到甲方將上述妨礙乙方利益的事項消除。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相互遵守協議,如有一方違約將賠償違約金叁萬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摁手印認可,否則作修改無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3頁,一式3份,甲、乙雙方及房產管理機關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