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
合同內容應包括勞動雙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內容與職責、工作時間與休假、薪酬與福利、勞動保護與安全等方面的內容。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一
1、分公司簽訂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焙贤▽τ诤螢槠渌M織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依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伙組織;(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伙型聯營企業;(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4)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5)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6)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7)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8)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9)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組織。
根據上述規定,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其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p>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分公司應當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總公司的授權簽訂合同,并不意味著該合同一定是無效,除非簽訂合同的相對方明知分公司越權仍舊與其簽訂合同。因為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授權范圍僅對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有約束力,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2、項目部簽訂的合同
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部或者施工單位的工程處(工程隊)對外簽訂的合同往往蓋有工程項目部的章(有些是項目部技術專用章),由于工程項目部、工程處等是施工單位的職能部門,并非是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因此此類合同嚴格從法律上來說是無效的,除非項目部、工程處(工程隊)在簽訂合同時有施工單位的明確授權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單位的追認。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這類合同往往因為符合《合同法》規定的表見代理而認定為有效?!逗贤ā返谒氖艞l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睋?,如果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項目部在簽訂合同時是有代理權的,那么此類合同是有效的,因此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
3、項目經理/實際施工人簽訂的合同
在這類合同中還有一種情形,是由項目經理或者實際施工人對外簽訂合同,合同上既沒有公章也沒有項目部章,只有項目經理或者實際施工人的簽字。這類合同的效力認定要分兩種情況:其一,項目經理如果是施工單位的職工,那么這種行為一般認定為職務行為,對于職務行為,施工單位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其二,項目經理如果不是單位的職工,實質上是工程實際施工人的,這類合同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因法律上成立表見代理而認定有效。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二條規定,“承包人的項目部或項目經理以承包人名義訂立合同,債權人要求承包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承包人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項目部或者項目經理沒有代理權限的除外。”
對于實際施工人簽訂合同,雖然目前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成立表見代理,但是在理論上還是存在爭議。由于實際施工人僅僅只是掛靠在施工單位,合同的權利義務最終實際是由實際施工人承擔的,因此實際施工人是一個獨立的身份,其行為并不是代表施工單位,從實質上來說不是代理行為或者表見代理;因為無論是代理行為還是表見代理,其最終的民事責任都應當是由被代理人即施工單位來承擔的。實際施工人的這種特殊身份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已被合同相對方所掌握,并且也明知合同實際的權利義務承受人為實際施工人,但是在訴訟中合同相對方又往往基于其是實際施工人進而主張簽訂、履行合同的行為成立表見代理,在法律上是一個矛盾,值得商榷。
建筑項目應當經過立項、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施工許可證,如果上述手續不完備,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無效?這類合同的效力又是否能夠補正?目前司法實踐與各地法院對該問題均有不同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訴人貴州黔民水泥廠與被上訴人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衡陽建設公司、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認為:雙方在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認定合同無效。
2、《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第二條規定,“發包人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與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認定合同無效;但在一審庭審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予以竣工核實的,可認定有效。發包人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影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p>
3、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七條規定,“發包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與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認定合同無效。但起訴前取得規劃許可證的,應認定合同有效。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超規模建設的,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起訴前補辦手續的,應認定合同有效?!?/p>
4、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合同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在審理過程中,一方當事人以涉案工程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主張合同無效的,在開庭前發包人仍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及上述行政許可的,應認定施工合同無效;開庭前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及上述行政許可,但未取得施工許可的,應認定施工合同有效。”
5、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條規定,“有關施工許可證的規范屬于管理性規范,不是影響合同效力性的規范,是否取得施工許可證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6、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暫行意見》第十條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無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無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無辦理報建手續的“三無”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應確認無效。但在審理期間已補辦手續的,應確認合同有效?!?第十一條規定,“發包人經審查被批準用地,并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只是用地手續尚未辦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不宜將因發包人的用地手續在形式上存在欠缺而認定所簽訂的建設施工合同無效?!?第十二條規定,“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超規模建設所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經批準可補辦手續,且無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應確認合同有效?!?/p>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二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后,押金金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貨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租賃合同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虎門港xx倉儲”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施工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虎門港xx倉儲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合作合同》。
一、項目概況
二、項目規模
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34803m2,總建筑面積51300m2,其中1號倉庫34200m2,2號倉庫17100m2。
三、項目確定標準
以上項目詳細準確情況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四、合作方式
(一)甲乙雙方按共同投資、共同受益的原則進行合作;
(二)甲乙雙方按50:50投資比例出資(所出資金包括但不限于貨幣、建設所需的機具、設計施工技術等),具體甲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出次方式為:
(三)甲乙雙方按投次比例分配盈利。
五、合作項目期限和質量標準
(一)項目開竣工時間
本合同約定項目預計在年內完成。具體項目工程的開竣工時間將根據建設方工期的要求確定,詳見《工程建設施工合同》。
(二)質量標準
項目建設質量標準根據建設方項目提出的具體質量標準和工程技術規范確定。
六、雙方的工作內容
(一)甲方的基本工作內容
2、按本合同及各項目合同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的基本工作內容
1、提供預鑄工程所需的設備及工程設計、簽證、安裝;
2、預鑄工程各項技術服務,相關施工、技術人員的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有權對項目的投融資、建設、移交過程進行監督;
(2)有權對項目的建設進行總協調,并按子項目合同約定管理;
(4)有權委托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建設進行監理;
(5)有權對材料和設備采購進行監督、審查和確認;
(6)管理各子項目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義務:
(1)按本合同及各子項目合同工程款的請款、結算、支付;
(2)負責本工程、子項目工程與其他工程的接口管理協調工作;
(3)負責與政府部門的協調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項目的投融資、建設、移交過程進行監督;
(2)有權對項目的建設進行協調,并按子項目合同約定管理;
(4)有權委托監理工程師對基礎工程等子項目建設進行監理;
(5)有權對對基礎工程等子項目工程材料和設備采購進行監督、審查和確認;
(6)管理各子項目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的基本義務
(3)接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和管理;
(4)作為施工建設方其他應盡的義務。
八、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款結算的基本原則
本合作合同項所有采購、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員勞務費)結算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后方可支出,以書面確認為準。
九、分包的基本原則
基礎工程等子工程項目發包以低價中標原則,乙方有權詢價、比價和監督并推薦施工程單位。
十、違約責任
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或被第三方追究責任的事件發生時,違約方應當承擔全部損失,包括行政處罰其他相關利益的損失。同時另一方有權依據項目合同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保密
1、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應予以提供。
2、除了根據合同履行義務或遵守適用法律所必需的以外,當事人應以私人的和保密的方式處理合同的細節。任何一方或其雇員、承包商、顧問或代理人獲得的有關本項目的所有資料和文件(不論是財務、技術或其他方面),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開。
十二、爭議解決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達不成一致,可接受相關政府或有關主管部門主持協調。
2、若協商及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且雙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履約擔保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四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1、工程地點:鄭州市中原區須水辦事處馬莊
2、承包范圍:包工包料
4、安裝垃圾的清理與外運:
(一)、甲方
1、負責產品運輸進場,選擇合適的堆放地點。
2、為乙方進場提供方便和施工技術指導。
(二)、乙方
1、負責進場前道路、運輸設備及施工用電的協調準備工作。
2、組織施工人員、配件、施工機具的進場,提供收貨人并到甲方備案,持乙方《身份證》及時驗收安裝材料。
3、編制人員計劃及施工計劃,如實提供工人數量,填寫《職工情況登記表》
4、負責給工人辦理安全保險,送甲方備案。
5、提供工地需要的證件及材料。
2、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和質量要求按周對乙方進行考核,如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罰款50~500元、直至解約清退。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不能提供產品進場的;
(2)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的;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或間歇性停電、停水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的。
(4)未按照合同規定撥付進度款,影響工程進度的;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的。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到
(二)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建筑工程規范和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考核。
(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乙方在安裝過程中,如遇到產品堆放位置的確定,吊運方式、器械利用有關事宜的協調,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2、甲方除產品提供給乙方外,不提供任何配件、工具,乙方自理的配件必須合格,經甲方代表認可后方可使用。
3、乙方嚴格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并根據甲方要求及時與工地負責人聯系逐層驗收,并將工地認可的《臨時結量單》送到甲方備案,作為撥付進度款的依據。工程完工時,應會同甲方進行驗收,并在甲、乙雙方認可的工程結量單上簽字,作為結款依據。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5、嚴格按照工地的規定,出現安全、偷盜等問題乙方自己承擔。
6、施工過程中出現違反操作規程或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制止或經濟處罰,嚴重者甲方有權將直接責任人清除出場。
1、有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和指標
2、除甲方供應之外的其他材料和設備由乙方自己采購。
3、由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不符合質量的要求的,應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用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1、施工期間乙方憑工地簽字的《臨時結量單》向甲方申請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合同價款的80%,此款乙方應優先支付工人工資且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申請工程進度款應付《工程款分配表》),中途不支付任何進度款。
2、工程完工后工程價款達到80%,剩余20%的工程款年底前逐步支付給乙方。在交工驗收后,滯留20%的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后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惡意拖欠工程進度款,嚴重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重大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1、竣工工程驗收,以相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2、工程竣工后,在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并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應賠付甲方30%的違約金。
(二)、甲方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須順延外,還應支付乙方的實際損失。
2、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合同規定賠付乙方30 %的違約金。
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應按以下第(2)項方式解決:
1、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1、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2份。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章)認可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自動終止。
3、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五
乙方: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建形式:工程全部由乙方負責設計、施工、安裝,包工包料進行施工。
二:施工隊狀況及設計要求:
1:施工隊長___________
2:乙方應具備該工程項目的設計能力和資質,或該項目的設計由乙方請具有設計資質的機構給予鑒定及認可(乙方需提供設計圖),同時,還必須獲得甲方的確認。
3:乙方須按項目技術質量要求配備技術等級的工人。
三:進場和施工進度、完工日期;
1:進場時間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完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際工期不得超過_____天(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3:工程進度由乙方安排,甲方進行監督。
四:工程施工條件及工程項目價格(人民幣):
1:甲方提供水、電和可施工的工作面。
2:乙方應認真對施工現場勘察后進行圖紙、施工方案設計及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3:施工必備的機械工具、勞保用品、勞動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工資等各類相關費用全部包含在工程建造費用內。 4:施工面積約為________平方米。
5:該工程的材料、施工方案落實、施工質量如不達標,乙方須無條件返工和整改,相關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直到達標。同時甲方有權更換施工隊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負責現場管理,嚴格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服從指揮、及時清場接受甲方的現場管理要求,并且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絕對不能干擾周圍居民的生活。
五:付款方式:
1:乙方人員及材料、設備進場之日,甲方支付乙方80%總工程費用 , ____元整。工程完工之日甲方再支付乙方20%總工程費用 , ____萬元整。。
2:甲方無故拖延工程款也按每天5%總工程費用賠償乙方,同時乙方有權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保護自己的權益。
六:雙方約定:
1: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予結算,并按其后果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1):造成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
(2):乙方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尋釁鬧事、打架斗毆的;
2: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退出承包或向他人轉包該工程,如有發生則賠償甲方10萬元,同時所進行的工程項目不予結算,甲方可終止合同。
3:雙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則依法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另附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及乙方施工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六
債務人:______________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就保證主合同債務的履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主債務情況
第二條 債務人應當認真、全面地履行主合同規定的義務。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有權留置債務人同等價值的貨物,直到債務人全面履行義務時止。
第三條 債權人留置貨物,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要求債務人在_____日內履行主合同債務。
第四條 債務人應積極履行債務。在規定期限內仍未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以留置物折價清償。處理留置物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可以拍賣,也可以由他人收購)。
第五條 留置擔保的責任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主債務;
(二)債務人未履行債務而造成的違約金或者賠償金;
(三)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債權人在扣除全部債務后,其剩余費用應于_____日內退還債務人。
第七條 因債權人超值留置貨物或者因留置物保管不善而造成債務人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主債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債權人:______________(簽章)債務人: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七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甲方同意將建設項目委托給乙方實施代建制。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各方的責任和權利,就代理建設事宜,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項目(預計)投資:
4、項目批準號:
二、項目建設期
項目總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三、質量標準:
四、發包價格
甲方以建委[20xx]249號文項目計劃投資額的%作為乙方的代理建設費、、人民幣1萬元。
五、構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協議書及合同條件;
2、項目建設委托書;
3、項目實施過程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和修訂文本。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和貨幣向乙方支付建設費。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在項目合同文件約定的范圍內承擔項目建設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八
甲方:
乙方:
為了在工程建設中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建設工程承發包過程中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發生,根據國家、省和廣州市有關建設工程承發包以及《廣州市建設工程承發包雙方簽訂廉潔協議的暫行規定》,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應當共同自覺遵守國家、省和廣州市關于建設工程承發包工作規則以及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單位和個人支付的費用。
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在乙方兼職以及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向甲方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
八、乙方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更、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經濟合同等為借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和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
十、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者長期無償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辦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向甲方領導、甲方上級單位或紀檢監察、檢察機關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對乙方進行報復。甲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承接后續工程投標優先權。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賄,經乙方檢舉,被紀檢監察、檢察機關立案查處認定的,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得被索賄款1-3倍作為獎勵(此款由索賄人承擔),由此產生的辦案費由甲方索賄人承擔。
十二、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賄賂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賄賂甲方工作人員,被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中止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由此導致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以及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十三、本廉潔協議是工程承發包中甲乙雙方的行為規范,應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設和廉政建設。雙方簽署后協議立即生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辦部門一份,監察部門一份。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驗收交付使用并經考核單位考核后自動終止。
甲方:
主管領導:
地址: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經辦部門:
負責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工程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監察部門:廣州市越秀公園政工科
負責人: 年月日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九
本案要旨為,原告的起訴行為是否構成重復起訴,這涉及到民事訴訟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即“一事不再理”原則,判斷是否適用該原則,主要依據:訴訟標的是否一致,訴訟請求是否一致,當事人是否一致,爭議事項是否一致,應當就具體案件結合當事人的具體訴訟請求及其依據,以及行使處分權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20xx年4月22日,被告與原告簽訂《鉆孔樁施工協議書》一份,施工結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雙方簽訂了《施工結算協議書》,原告自己“備注:挖夾層、二次成孔、誤工等計捌萬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結算未結算?!?該結算協議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負責人和原告本人分別簽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結算協議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訴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調解結案,調解書所確定的工程款數額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畢。經調閱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卷材料,該卷宗材料中從原告的起訴狀(標的153972.02元)、調解筆錄及調解協議中,均未涉及和顯示原告本次所起標的任何內容; 另經法院對被告當時主管工程的負責人查實,原告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起訴的數額,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訴的數額,被告仍下欠原告零雜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體數額不能確定。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為,原告的起訴行為是否構成重復起訴,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在審理中,原告稱該84330元的零雜工程款算帳憑據在合計后,原件全部交給了被告單位孟某,且被告處所存的《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中同樣有此欠款數額的備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處的該《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在被告不予認可又不提供該結算協議原件的情況下,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證據,法院結合上述對被告主管工程負責人核實的基本事實及本案的具體情況,原告現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雜工程款,事實存在,理由成立,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洛基公司認為協議上手寫部分內容是楊治安單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結算協議書來證明自己的主張,也未提供證據證明挖夾層等附屬工程不是楊治安所干,朱遵壽明確表示挖夾層等附屬工作是楊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體數額記不清,并證明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訴爭的工程款。同時,一審法院也查閱了該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卷宗材料后,認定楊治安本案所主張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中并無洛基公司所稱的“無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無論有多少債權債務雙方都已全部結清”內容。因此,洛基公司認為楊治安屬重復訴訟,其并不欠楊治安工程款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二、案件來源
三、基本案情
被告在承攬華陽洛陽(孟津)電廠公用區基樁工程期間,于20xx年4日22日和原告簽訂《鉆孔樁施工協議書》一份,施工結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雙方簽訂了《施工結算協議書》,合計工程結算數額為163972.02元,協議約定在被告收到業主工程款30日內支付給原告。在該結算協議的空白部分,原告自己“備注:挖夾層、二次成孔、誤工等計捌萬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結算未結算。”該結算協議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負責人和原告本人分別簽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結算協議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訴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調解結案,調解書所確定的工程款數額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畢。審理中經調閱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卷材料,該卷宗材料中從原告的起訴狀(標的153972.02元)、調解筆錄及調解協議中,均未涉及和顯示原告本次所起標的任何內容;另經法院對被告當時主管工程的負責人(且又是(20xx)孟會民初字59號案件被告的訴訟代理人)查實,原告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起訴的數額,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訴的數額,被告仍下欠原告零雜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體數額不能確定?,F原告為要求被告應支付所欠零雜施工工程款84330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原告在庭審中僅提供由被告施工負責人簽名的增加零雜工程款數額便條復印件13張,共計款49550元。
四、法院審理
一審法院認為:審理中雙方對本案的爭執焦點,一是原告現要求被告所支付的工程款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是否一并審理,原告本次起訴的工程款數額84330元能否認定;二是原告本次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針對上述雙方所爭執的各焦點問題,在審理中,原告稱該84330元的零雜工程款算帳憑據在合計后,原件全部交給了被告單位孟某,且被告處所存的《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中同樣有此欠款數額的備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處的該《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在被告不予認可又不提供該結算協議原件的情況下,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證據,法院結合上述對被告主管工程負責人核實的基本事實及本案的具體情況,原告現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雜工程款,事實存在,理由成立,但因原告不能提供零雜工程款84330元具體數額的原始結算憑據,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相關證據,對被告所欠零雜工程款數額應認定為49550元,超出部分,證據不足,不能認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因雙方無明確約定,利息可從原告起訴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判決書限定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審理中,被告抗辯稱不欠原告工程款及原告起訴已超過訴訟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洛陽市基礎工程有限公司于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楊治安工程款49550元及利息。利息從起訴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判決書限定履行之日止。二、駁回原告楊治安其他訴訟請求。
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與本案及類似案例相關的法規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建設工程水電安裝合同十篇十
發包方(全稱):(以下簡稱為甲方)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為乙方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電焊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學電焊維修工程
2、工程地點:學校操場欄桿及乒乓球場。
二、工程承包范圍與承包方式
1、承包范圍:學校主路東欄桿圍墻進行維護維修;同時焊接安裝八個乒乓球臺架子。
2、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
三、合同工期
1、土方開工日期:定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工期要求:預計工期一個月。
四、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按規范要求施工,并服從甲方的要求。
2、因乙方施工原因產生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安全預案,該預案必須經甲方認可。
4、乙方于本合同簽訂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1000元質量保證金。
五、合同價款本合同內所有工程量按中標預算價格計算,不得擅自提價,工程實際總價不得超出中標價格,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擔。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工程建筑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付款,并不視為甲方付款違約。
2、工程全部完成,甲方支付乙方總成工程款的70%并退還保證金;
七、竣工驗收本合同所指竣工驗收合格為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對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頒發的竣工驗收證明內注明的通過日期。
八、履約保證金、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無故停工達三天以上,且經甲方催促仍不復工的;因乙方原因出現安全、質量事故,或文明施工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經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責任外,乙方還必須支付本工程造價的15%違約金》;其它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的。
2、甲方終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項或退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商定條款與本合同同時有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份,雙方簽字并交清保證金后生效。
甲方(簽章):法人代表:乙方承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