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員工試用期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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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試用期標準規章制度篇一
為了規范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管理,使新員工能夠盡快地融入公司和崗位,熟悉工作環境、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管理制度,便于公司吸引、留住、培育人才,為公司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中的試用期員工,是指通過招聘,包括外部招聘和內部競聘,新入職處于試用期內的員工,包括中高層管理人員。
三、試用期限:
3.1所有新入職的員工,都要進行試用考察,通過試用,對員工的適崗能力和素質進行考核。
3.2員工的試用期,是指員工從通過入職培訓考核之日起,至轉為公司正式員工之日止,稱為員工的試用期。
3.3員工在接受入職培訓期間以及試用期,此期間的工資,按照全額工資80%發放,根據員工出勤情況核發。
3.4員工的試用期限,根據崗位職級的不同而不同,具體規定為:
(1)對于外招、內聘職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4個月。
(2)對于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5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3)對于見習員工試用期最長可達6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四、提前轉正:
愛國傳承超越
4.1在規定的試用期內,員工可以填寫《提前轉正申請表》,申請提前結束試用期。對于員工提出的提前轉正申請,其上級領導和人力資源部需根據員工的具體工作表現,逐級嚴格審核,最后提報總裁審批。
4.2人力資源部在審核時,要求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提前轉正:
(1) 公司規章制度培訓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2) 崗位工作規范培訓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3) 崗位工作技能素質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4) 試用期內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發生。
4.3為嚴格規范試用期,對于提前轉正,人力資源部特作如下限定:
(1)內聘員工試用期不得低于2個月;
(2)部門職員試用期不得低于2個月;
(3)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不得低于3個月。
五、試用期的培訓:
5.1 同一批入職的新員工人數超過5人的,由人力資源組織,進行集中的培訓;低于5人的,可以單獨做簡單的入職培訓,然后在一個月內,在人力資源的組織下,集中做一次入職培訓。
5.2 新員工的試用期培訓,按照《創二代實業有限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實施。部門應配合人力資源部門,共同做好新員工的培訓工作。
5.3入職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培訓教材的發放、保管、回收,以及培訓考試工作。
六、新員工轉正:
6.1新員工轉正由員工自己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經上級領導審核通過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6.2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試用期的培訓考核成績,綜合部門對員工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對公司和崗位適應狀況,以及員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規范等表現,對新員工的轉正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總裁審批。
6.3如有必要,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的轉正薪資進行調整,與部門領導和員工溝通后,提交總裁審核。
6.4 對于因各種原因沒有通過轉正審核的員工,可以根據情況,填寫《員工試用期延長申請表》,在原崗位繼續試用,但最長不得超過規定期限,否則辭退。
7.1 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員工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與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認同程度,依據的是崗位對員工的能力素質要求。
7.2 員工的試用期考核,主要采用定性主觀評價和量化業績指標的方式,由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共同負責。具體考核內容,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7.3 員工如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向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逐級申訴,直至分管領導。對于特殊崗位的員工,如有必要,則實行特殊的考核方式,報總裁審批后實施。
7.4 新員工的試用期考核,實行月度考核。除公司考核外,新員工每個月需提交一份工作總結,與《員工試用期考核表》一同存檔。
八、試用期待遇:
8.1原則上,試用期員工的工資為轉正后崗位工資的80%。對于重要、關鍵的崗位或者是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工資實行延期支付的方式。
8.2還沒有取得畢業證,在公司內頂崗實習的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統稱為實習生,工作期間統稱為實習期,實習期間不核發工資,但是可以給予實習補助,具體數額另行規定。
對于雖然還沒有畢業的,但是實際全職工作的應屆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的,則不再有實習期,而直接轉入試用期。
8.3 應屆畢業生畢業前在公司實習的時間,畢業后實習期可以轉換為試用期。如實習期達到或者超過試用期時間,則不再重新計算試用期,可以直接申請轉正。如實習期不足規定的試用期限,則必須補足試用期限后方可轉正。
8.4 處于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享受公司的節假福利。如有特殊情況,則特殊處理,由人力資源部報總裁審批后實施。
九、試用期員工的辭退、辭職:
(1)違反職業道德、有損公司形象和集體利益;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能力素質達不到崗位要求;
(4)沒有通過培訓考核最低要求;
9.2 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辭職的,需提前7天填寫《離職申請單》,交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逐級審核通過后,辦理離職手續,具體按照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9.3試用期內員工離職若不按照正規離職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照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違規著視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9.4 沒有通過公司試用期考核,被公司辭退的員工,工資中的差額部分,原則上不予以返還。
十、附則
1、本制度的擬定和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經總裁批準后執行。
2、 本制度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
員工試用期標準規章制度篇二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務必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煙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持續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其中《工廠規章制度》簡介如下:
一、廠規廠紀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進入廠區務必佩帶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禮貌員工。
4、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持續公共衛生環境。
5、上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嚴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9、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持續公司環境衛生清潔,為確保安全生產,嚴禁在車間和非吸煙區吸煙,載貨電梯只準載貨,嚴禁載人。各組在下班時要把針車開關關好,墊好壓腳,做到人走燈熄機停。
10、愛護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11、同事之間要友好團結,嚴禁斗毆打架。
12、用心工作,認真負責,確保本廠業務蒸蒸日上。
13、員工務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務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4)有事、有病務必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二、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涉及到員工身體健康,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15分鐘計0、5小時)為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每個星期的周六和周日為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狀況進行調節,但務必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2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清明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3天,為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5、加班工作務必以員工自愿為基礎,并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狀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有政府延長工作時間批文除外)。
6、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并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后務必補辦相關手續。
7、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考勤統計員務必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員工試用期標準規章制度篇三
為規范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流程,確保員工轉正考核工作規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訂本制度。
二、試用期及轉正流程
(略)
三、試用期限
1、集團職員試用期1-3個整月;集團主管級及以上、各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試用期2-4個整月。優秀者經個人申請批準通過可提前轉正,不合格者可延期轉正。
2、直營店員工實習期不低于一個月,自月初1號算起:
①能獨立操作本崗位流程;
②當月全勤、無遲到、曠工、請假及打架斗毆行為;
4、特殊人才需經董事長批準方可轉正。
1、試用期間執行本崗位固定工資標準,但績效工資減半,轉正考核合格者,執行本崗位的工資標準,考核不合格,試用期順延。
2、所有人員在試用期內均要制定績效考核目標并進行月度績效考核,試用期內每月度的績效考核成績不列入月薪資核算,但績效成績納入轉正考評依據。
五、試用期員工轉正條件
①入職培訓考核合格;
②輪崗考核合格;
③崗位技能達標(實習期能獨立頂崗);
2、直營店主管級以上轉正須符合以下條件直接上級方可申請轉正:
由人力資源部協助部門制定月度考核表,部門負責人月度進行考核成績核算,考核成績作為其轉正考評依據。
b、360度評價及個別方談的組織與實施
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測評,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下人員由直營店組織實施測評,調查人員包括被評價人的上級(1-2人)、平級(4-6人)、下級(4-6人)及客戶(4-6人)。下屬人數不足規定數額時,按實際人員進行,《360度評價問卷》見附表。
c 、任職規劃答辯的.組織與實施(僅針對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
2、述職報告與答辯參與人由當事人的直接上級及部門中心總監與員工代表,及集團人力經理、行政人力總監共同組成,支持率與認同度低于60%者,該候選人按否決處理。
七、評價結果認定及審批
a、綜合評價結果計算方法:
(1)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
(2)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下人員:
低于60分者解除勞動合同,大于等于60分,低于70分,延長試用期2個月,大于等于70分者方可按期轉正。
c、試用期轉正批準權限:
5、中心無總監時人事權由行政總監代簽;
d、轉正批準流程
人員實習總結、師傅鑒定、上級鑒定)至人力部→人力部審核完畢批準后在微信群上表示祝賀→每月2日統一下發任命通知→任命通知下發一周內由培訓專員對接轉正人員的上級為其舉辦轉正儀式。
備注:人員轉正要先向被服務人員調查是否能轉正,符合轉正條件且調查及考核通過后方可按轉正程序簽批完畢后于每月2日下發轉正通知。
e 、轉正儀式
集團由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負責組織;直營店人員由酒店人力專員組織,并負責在微信群上祝賀及通報。
員工試用期標準規章制度篇四
為規范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行為,讓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環境,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明確崗位要求;為公司篩選出去符合崗位要求的員工,特制定新員工試用期管理辦法,并為試用期結束的員工的去留及轉正定級提供依據。
2、定義
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規定的一個階段試用時間段,在此階段,用人部門可全面考察被 錄用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滿足公司崗位需求。同時被錄用者也可進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條件 及環境,自己能否適合或勝任所承擔的工作,從而決定是否繼續保持勞動關系。
公司所有編制內新員工試用期為1到3個月。
3、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新員工試用期的管理職責、試用期考核和轉正等方面要求。
4、職責
4.1辦公室負責新進員工試用期管理的.有效監控;負責新員工轉正手續的辦理及審批、試用期離職等各項手續的辦理及審批。
4.2組長負責新員工上崗試用階段的工作安排、崗位技能培訓及入職引導工作,負責新員工上崗試用階段的工作考評。
5.1試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5.1.1新員工試用期期限根據公司需要、崗位需要、員工本人情況,根據雙方協商,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約定。
5.1.2新員工用期薪酬原則上按試用期基本工資發放。
5.1.3新員工試用期不享受操作提成。
5.2.1員工在試用期期間應嚴格遵守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試用期員工的日常管理依據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5.2.2在試用期遲到不得超過三次,事假累計不得超過5天,不得出現違規、違紀處分。
5.2.3在試用期內有嚴重違反公司相關管理者,直接終止試用。
5.3考核辦法
新員工的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內員工填寫工作總結,每月考核一次。簽訂《師徒合同書》(見附件),設定技能考核;考核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員工根據月度總結表的內容作自我總結;二是員工月度考核表(考核表看附件),由新員工填好前半部分交由試用期指導人,試用期指導人根據考核內容結合新員工在工作中的實際情況認真評分和評語;做到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月底之前有指導人將試用期的自我總結表和考核表傳至車間辦公室,車間辦公室根據考核情況,每月評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以此作為員工試用期滿后是否錄用轉正的依據。
5.4考核內容
5.4.1考核內容包括以下八個方面,由指導人根據新員工在試用崗位上的工作情況評定。
a工作主動性,試用期員工對待工作是否主動、積極,是否提出合理化、創新性的建議。
b工作質量,工作中是否保質保量完成領導交付的任務。 c工作效率,工作效率可有提高,是否按時完成。
d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工作中是否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是否遵守項目上各項工作流程。
e員工對待工作的責任感,員工對待工作是否認真仔細,是否具備強烈的責任感。
f團隊合作精神,工作中員工是否我行我素,脫離整個團隊,不服從領導安排。
j專業知識和技術,在工作中員工是否潛心學習專業知識和熟練掌握操作技術。
h學習能力,工作中員工是否具備自我學習的能力和永不知足的學習態度。
6、試用期轉正
6.1.1自然轉正:新員工在公司規定上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應結束試用期予以轉正。
6.1.2提前轉正: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因業績出色,表現優秀者可以申請提前轉正,填寫轉正申請,經車間主任簽字認可后可成為正式員工。其試用期不得少于一個月。
6.1.3延期轉正:新員工試用期滿后,因崗位技能、工作態度等暫達不到所在的崗位要求,無法完全勝任現有工作,需延長試用期,延遲轉正。新員工延期轉正的,經延長后的試用期總計不得超過4個月,4個月仍無法轉正考核要求的,終止試用。
7、轉正考核規定
7.1提前轉正:員工試用期月度考核成績在90分(含)以上的,并且綜合評估優秀者,原則上可以提前轉正。
7.2自然轉正:員工試用期月度考核成績在80分(含)-89分的,原則上可以自然轉正。
7.3延期轉正:員工試用期月度考核成績在60分(含)-79分的,應延期轉正。
7.4不予轉正:員工試用期月度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下的,應予以淘汰,不予轉正。
7.5員工使用期內,每人基底分數為20分,其余按其中8項綜合評分得出。認為不符合轉正錄用條件的,可隨時提交《試用期考核表》,經辦公室審核,車間主任審批后,由辦公室通知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員工試用期標準規章制度篇五
第一條 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新員工試用期管理,為新員工指導與考核提供依據,引導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企業文化,促使員工的發展同公司的目標有效結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
適用于新員工試用期管理,下屬各級公司可參照本制度擬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 責任部門
(一) 人力資源部是新員工試用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其職責如下:
1、 招聘培訓經理職責:
(1) 組織新員工崗前培訓、階段評價與轉正考核,及時整理歸檔相關資料。
(2) 檢查直接主管對新員工目標達成過程的輔導情況。
(3) 受理考核投訴,并跟蹤處理。
(4) 負責回答在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2、 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職責:
(1) 監控試用期員工崗前培訓、階段評價及轉正管理過程和結果。
(2) 簽署新員工轉正評語,薪資變更等人力資源部門意見。
(3) 負責部門副總經理級(含)以上崗位的試用期管理工作。
(二) 用人部門職責如下:
1、 用人部門負責人職責:
(1) 負責擔任或指定新員工入職引導人。
(2) 認真履行對新員工達成試用期目標的支持和輔導責任。
(3) 負責新員工試用期階段評價和轉正考核。
2、 新員工權責:
(1) 新員工有權對試用期過程中,對直接主管不負責態度、不公平、不全面的評價等行為投訴。投訴受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 積極配合直接主管與入職引導人,盡快成長。
第二章管理
第四條 試用期管理 新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由人力資源部為新員工安排一小時左右的入職指引,并簽定《勞動合同》之后,即進入試用階段。
第五條 試用期限: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經公司領導特批的除外。
第六條 試用期薪酬: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月薪的85%,經公司領導特批的除外,具體參照《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1) 新員工入職第一周,由部門負責人或入職引導人負責講解專業知識培訓,完成《專業知識崗前培訓評測表》。
(2) 新員工入職第一個月,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為期一天的公共知識集中培訓,進行閉卷考試,并評估。具體參照《崗前培訓作業指導書》執行。
第八條 階段評價:新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負責人分別與其談話,根據新員工的個人能力、業務素質及思想動態,給予其階段考核評價,完成《試用期階段評價表》(表1)。
第九條 如發現不足,應明確指出,并相應調整培訓計劃。如持續未得到改善,可終止試用。
第十條 試用期員工實行動態管理,需隨時給予工作指導與評價,發現異常應及時紀錄與溝通。 終止試用期:新員工若有違反公司規定或被確認不適合崗位工作,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試用期。
第十一條 試用期轉正:
(一) 轉正通知:人力資源部在每月第四周以郵件形式,例行通知次月試用期滿的新員工,并抄送其直接主管,提醒其考慮轉正意愿,辦理轉正手續。
(二) 新員工收到轉正通知一周內,總結試用期工作情況,完成《轉正申請表》(表2),交部門負責人。
(三) 部門負責人根據新員工試用期工作情況,給予新員工轉正考核評定,完成《轉正考核審批表》(表3),并簽署轉正意見,轉交人力資源部。
(四)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新員工的《轉正申請表》、《轉正考核審批表》、《試用期階段評價表》,簽署轉正意見,報有關領導審批。
(五) 其它情況:
1、 提前轉正:新員工試用期滿兩個月,并表現突出,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提前轉正要求,并填寫《轉正申請表》,按轉正流程審批。
2、 延長試用期: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不能完全達到崗位要求,但在某方向有一定特長,部門負責人可與其溝通確認延長試用期一至三個月。到期需再次進行轉正考核(流程同按期轉正)。若仍不能達到崗位要求,則終止試用。
(六) 新員工轉正申請經最終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新員工發出《轉正通知單》(表4),同時郵件抄送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如果轉正申請未得到批準,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
(七) 資料存檔:人力資源組織完成上述工作后,需將員工試用期中所涉及的各種表格、文檔及資料歸檔入庫,并在員工信息數據庫中更新相關內容,通知財務部,員工從轉正當日起享受轉正待遇。
(八) 異議處理:員工對試用評價或轉正結論有異議的,應在得到人力資源部門通知的五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進行投訴或申請復議。人力資源部按投訴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并將最終結果在兩個工作日內通知員工和部門。
第十二條 試用期離職:在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如需解除勞動合同,應參照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規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具體參照《離職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實施、修改和解釋,經批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員工試用期標準規章制度篇六
1. 員工應帶妝上崗,工作時間應保持愉快精神,熱情待人。
2. 在工作時間不得抽煙、喝酒,不得與相鄰柜臺員工聊天。
3. 應保持店面整潔,每日應打掃衛生,整理貨品,每日需拖地。
4. 應妥善保管好柜臺財物和貨品,謹防小偷。如果盤點庫存發現貨品丟失,按照丟失商品的吊牌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5. 每日應做好店面貨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陳列貨品,精心搭配和擺放。
6. 按時上班,不得早退。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分鐘。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資。
7. 上班時間不得接待朋友探訪。
8. 店員試用期定為個月,薪酬為底薪+ %個人銷售額提成。
9. 薪酬結構為基本工資+提成+補貼
10. 提成為當月個人銷售額的 %
11. 補貼包括交通補貼,化妝補貼,補貼。其中過了試用期的次月即可獲得元的交通補貼和元的化妝補貼,保險補貼元則自員工正式公司個月后發放。
12. 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現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 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店鋪管理制度。
14. 如遇不明事項應服從公司領導,與同事合睦相處,對新進員工應親切,公平對待。
15. 員工應保守店鋪的機密,不得對外泄露任何有關店鋪的銷售數據,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圖謀私利。
16. 員工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17. 員工有義務完善各項工作及服務品質,提高工作績效。
18. 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9. 員工應按照公司制定的銷售政策、銷售價格和銷售活動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價格。
20.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對貨品知識熟練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
員工試用期標準規章制度篇七
為規范公司員工的轉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證轉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實施,特制訂此管理規定。
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人事處負責公司人員的轉正手續的辦理、審核并通知財務對轉正人員做出薪資待遇標準的調整。
3.2 相關部門負責新入職人員試用期間對其進行在崗培訓及轉正人員的初步審核。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員工轉正主要分為:新入職轉正、提前轉正、延遲轉正。
4.2.1 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的試用期原則上為1個月,如需提前轉正的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
4.2.2 車間主任(含)及以上級別的試用期原則上為1—3個月,如需提前轉正的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
4.2.3班長及技能人員的試用期為1—3個月。
4.2.4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
4.3轉正要求及考察重點:
4.3.5發展潛力:對工作中的失誤能自我反省,并主動向其他同事學習以彌補自己的不足。
4.4轉正程序:
4.4.1符合轉正條件的員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處領取《員工轉正申請表》并認真填寫,報于部門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全面了解試用期內員工工作情況及需求,如實評價員工的個人鑒定,指出員工的缺點與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議并簽署是否同意轉正的意見。
4.4.2轉正材料簽批后轉人事處,由人事處審核并提交符合規定的轉正人員信息給財務部以調整員工薪資用。
4.5提前轉正及延遲轉正的相關規定:
4.5.2在試用期間因突出貢獻而記小功(含)以上人員;
4.5.4其他經領導推薦或認定的情形。
4.6員工延遲轉正的相關規定:
4.6.1延長轉正、定級時間,試用期最長不可超過六個月;
4.6.2新招人員在試用期間,請假在一周以上者,應推遲一月轉正;
4.6.4新招人員若符合崗位要求標準,但在工作過程中客觀原因或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延遲1—3個月轉正或辭退。
5、其他
5.1試用期間,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方可轉正;
5.3新入職員工須完成崗前培訓之后才能轉正。
6、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試用期標準規章制度篇八
一、目的
第一條完善現有的考評體系,明確公司的價值導向,不斷增強公司的整體核心力。
第二條通過對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溝通,幫助他們盡快了解公司,明確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為決定新員工的去留及轉正定級提供依據。
二、定義
第三條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規定的一個階段的試用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進一步考察被錄用的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能否適應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樣,勞動者也可以進一步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時所提供的情況,自己能否適合或勝任所承擔的工作,從而決定是否繼續保持勞動關系。試用期一般為1—x個月,最長不超過x個月(含培訓時間)。
三、適用范圍
第四條本考核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五條新員工的職業道德、文化素質、職業潛力由人力資源部考核,新員工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總經理考核。
四、考核原則
第六條事實求是原則: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強調以數據和事實說話。
第七條區別對待原則:相對于正式員工的績效改進考核而言,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評是綜合考評,需要對其任職狀況,勞動態度和工作時效做全面的評價。
第八條考、評結合原則: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試用期結束的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力求客觀、公正、全面。
第九條效率優先原則:對于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員工要及時按規定終止試用期,解除勞動關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規定而隨意辭退員工或者符合公司辭退條件而未及時提出辭退建議,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考核以重能力、重潛力,業績為輔助考核條件,考核標準盡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內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條試用期員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試用期結束的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三種形式。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試用期結束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原則上在試用期結束時通過筆試、答辯等方法進行。
第十二條考核期限根據崗位性質、合同期限一般為一至六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一個月考核期(如果試用期為一個月的,考核采取試用期結束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內容
第十三條試用期員工月度考核要素為工作態度、作業能力、工作績效三大項。
第十四條試用期結束考核結合崗位要求,全面考評員工試用期間的任職資格:品德、素質、能力、績效、經驗。
第十五條個人試用期的總結報告主要是個人在試用期間的.應知應會,個人的自我規劃與職業生涯規劃。
第十六條具體的實施辦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具體情況設置;考核、評議結束后人力資源部依據相關情況,匯集相關部門逐一對考核員工進行績效面談。
七、考核信息準備
1、用人部門記錄員工工作過程中的關鍵行為或事件;
2、員工的培訓記錄;
3、員工定期工作總結及日常匯報材料;
4、同一團隊成員的評價意見或證明材料;
5、相關部門或個人的反饋意見或證明材料;
6、用人部門與員工溝通過程中積累的有關信息。
八、考核結果
第十八條無論是月度考核、試用期結束評議還是綜合評定,其考核結果都包括評語和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兩部分。
第十九條考核等級的定義如下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對試用期員工的目標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達不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條考核成績達到合格者,即時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在6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系(辭退)。
第二十一條正式錄用的員工考核結果記入檔案。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以前的規章、制度、規定與本管理辦法有抵觸的地方,以本辦法為準,沒有抵觸的繼續遵照執行。
員工試用期標準規章制度篇九
1、工作時間保持愉快精神,和氣待人。
2、不允許在店內抽煙與喝酒。
3、保持店面衛生整潔,保持天天打掃衛生,整理貨品。每日下班前需拖地,每周一進行店內玻璃的清洗。
4、收銀結算收款時注意辨認假{和諧}錢,如收取假{和諧}錢將在月結工資中扣除同等數額的貨幣。
5、妥善保管好客人財物和店內貨品,謹防小偷。如果盤點存貨發現貨品被盜,按照被盜商品的成本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6、作好店面貨品整理,陳列貨品需精心搭配和擺放。
7、按時上班,吃飯時間不超過1小時。當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資。
9、店內有客人及生意時盡量不要接聽私人電話,影響銷售。
10、上班時間盡量不要異性朋友探訪,特別是不要逗留在店鋪內,影響工作情緒及客人選購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