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申請書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執行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以及依法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它們一經確定,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申請人,又稱被執行人。申請人是勝訴的一方,被申請人是敗訴的一方。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程序的最后階段。
強制執行申請書節選
申請人:XXX,漢,X年X月X日出生,住所:
被申請人:XXX,漢,X年X月X日出生,住所:
申請執行依據:XX省XX市XX區人民法院(200X)XXXX號民事調解書
申請請求:1,強制執行被申請人xx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2,本案執行費由被申請人承擔。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年X月X日,在法院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由法院依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已經雙方簽收而生效結案。調解書約定被申請人應于X年X月X日前支付申請人XX元。被告于X年X月X日已支付XXX元,尚有XXX元未支付。被告于X年X月X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簽訂協議書并注明已收過其已支付的賠償費用,且延遲之前規定的最后日期。但如今被告并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完剩下的賠償費用XXX元。故申請人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賠償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致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