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丸計劃是什么
毒丸計劃(Poison Pill)是美國著名的并購律師馬丁·利普頓(MartinLipton)1982 年發明的,正式名稱為“股權攤薄反收購措施”。毒丸計劃又稱“股權攤薄反收購措施”或“股東權益計劃”,是目標公司抵御惡意收購的一種防御措施,由于它不需要股東的直接批準就可以實施,故在八十年代后期被廣泛采用。
當一個公司一旦遇到惡意收購,尤其是當收購方占有的股份已經達到 10%到 20%的時候,公司為了保住自己的控股權,就會大量低價增發新股,或者增加負債等等措施。毒丸計劃的目的是讓收購方增大收購成本,是讓收購方無法達到原計劃控股公司的目標。
毒丸計劃雖是防止敵意收購的有效措施,但卻不利于公司治理,阻礙資本自由流通,尤其是公司在陷入困境或發生丑聞時重組成本高昂,一些公司評估機構也往往會給那些實施毒丸防御的公司較低的評級,所以近幾年來被不少公司棄用。
其他抵御惡意收購的措施還有股份回購、白衣騎士、金色降落傘、銀色降落傘、皇冠上的珍珠、焦土戰術、帕克門、超級多數條款等等。
一般情況下,“毒丸計劃”是新增發行股票,但并不絕對。實際上“毒丸計劃”有多種措施,包括:
【第1句】:“彈出”毒丸:“彈出”計劃即常見的措施,通過向現有股東發行新增優先股權,來攤薄收購者手中的股權份額,以及投票權益,使得收購者的成本大幅度增加。
【第2句】:“彈入”毒丸:“彈入”計劃則與“彈出”計劃相反,是目標公司以很高的溢價回購現有股東的股權,由此稀釋收購者在目標公司的權益。
【第3句】:“負債”毒丸:目標公司大量增加自身負債,降低被收購的吸引力。
【第4句】:“高管”毒丸:目標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高管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在發生不公平收購或者協議簽署人被侵害權益時,則進行全體辭職。
【第5句】:“毒債”毒丸:發行大量允許債權人可以自行決定債券贖回期、債轉股等權益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