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描寫性行為的句子聚集80句
魚我所欲也文言文知識點賞析
文言文高頻知識點分析:《魚我所欲也》
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放棄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東西,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躲避災難,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東西。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斥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愿意接受。
對于豐厚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禮儀就接受了。那么,豐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困的人感激我嗎?以前,寧死也不愿接受,現在,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以前,寧死也不愿接受,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以前,寧死也不愿接受,現在,為了熟識的窮困的人感激我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這樣做就叫做失去了本性。
重點字詞
(一)通假字
【第1句】: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第2句】: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辯:通“辨”,辨別。
【第3句】: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得:通“德”,恩惠,在本課是感激之意。與:通“歟”,語氣詞。
【第4句】:鄉為生死而不受。鄉:通“向”,從前。
(二)要明確
【第1句】:二者不可得兼:同時得到。【第2句】:故患有所不辟也:禍患,災難。【第3句】:賢者能勿喪耳:不丟掉。【第4句】: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使:假如;甚:超過。【第5句】:萬鐘則不辯禮儀而受之:高官厚祿。
【第6句】:萬鐘于我何加焉:有什么益處。【第7句】:蹴爾而與之:用腳踢。【第8句】:妻妾之奉:侍奉。
【第9句】:是亦不可以已乎:停止,放棄。【第10句】:此之謂失其本心:本性,天性。
重點語句翻譯
【第1句】:舍生而取義者也。譯:舍棄生命而選取正義。
【第2句】: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譯: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第3句】:呼爾而與之。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他。
【第4句】:所識窮乏者得我與。譯:所認識的貧窮的人感激我嗎?
【第5句】: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譯:從前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在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
【第6句】:此之謂失其本心。譯: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本性。
【第7句】: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譯: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
理解性默寫
【第1句】: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無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第2句】:《魚我所欲也》中出現的成語有:舍生取義、嗟來之食;由此我們可聯想到與本文觀點相關的孟子曾說過的三句話: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第3句】:《魚我所欲也》中體現“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第4句】:孟子認為能做到舍生取義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第5句】:孟子認為失其本心的行為是: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第6句】:不辯禮儀的接受萬鐘是為了: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第7句】:文中與“嗟來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閱讀理解
【第1句】:文中所指的比生命更可貴的東西是什么?答:指道義,比死亡更可怕的東西是指喪失道義。
【第2句】:人的本心是什么?答:舍生取義。
【第3句】:本文使用了哪些論證方法?試舉例。
答:比喻論證、對比論證、舉例論證、道理論證。用“魚”和“熊掌”作比喻論證對生與死的抉擇;用“一簞食,一豆羹”和“萬鐘”的事例論證“義”重于“生”的觀點;用“鄉”與“今”對待“一簞食,一豆羹”的不同做法進行對比論證;用講道理來論證為何要“舍生”。
【第4句】:文章開端沒有直接進入議題,而是先從生活中人們可能遇到的事情寫起,這樣寫的好處是什么?
答:給所要論述的問題增加了通俗性,為下文論議正題作好了鋪墊。
【第5句】:文中多次使用對比手法,請舉例說明。答:魚和熊掌對舉生與死對舉向與今天比較等。
【第6句】:寫“魚”和“熊掌”“不可得兼時,”取“熊掌'的用意是什么?
答:意在說明在生活中經常會遇到需要選擇的事,在兩者不可兼得的情況下,人們會選取價值更高的東西,用此事情來比喻“舍生取義”的道理。
【第7句】:本文觀點廣為后人所贊同,請找出本文觀點并寫出與之一致的兩句詩。
答:舍生取義。【第1句】:取義成仁今日事,人間遍種自由花。【第2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夏明翰——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夏明翰,還有后來人。
《魚我所欲也》文言文復習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關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貧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課文下面注釋:
【第1句】:選自《孟子?告子上》。
【第2句】: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第3句】:患:禍患,災難。
【第4句】:辟:通“避”,躲避。
【第5句】:如使:假如,假使。
【第6句】: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第7句】:勿喪:不丟掉。
【第8句】: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
【第9句】:豆:古代一種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第10句】:呼爾而與之:意思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他。爾,助詞。
【第11句】:蹴():用腳踢。
【第12句】: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第13句】:萬鐘:這里指高位厚祿。鐘,古代的一種量器。
【第14句】:辯:通“辨”,辨別。
【第15句】:何加:有什么益處。
【第16句】:奉:侍奉。
【第17句】: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所認識的貧窮的人感激我嗎。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與,通“歟”,語氣助詞。
【第18句】: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鄉,通“向”,從前。
【第19句】:已:停止,放棄。
【第20句】:本心:本性,天良。
文后練習:
說說下面各組句子中加點的詞的意思或用法是否相同。
【第1句】: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
【第2句】: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第3句】:所欲有甚于生者
萬鐘于我何加焉
【第4句】: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是亦不可以已乎
附加練習
【第1句】:從全文來看,文章開頭的“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用的是什么修辭方法?作者這樣寫的作用何在?
【第2句】:孟子的'觀點讓我們想起了文天祥的哪句名言?古人的看法對我們的有什么啟發?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第3句】:文中說“此之謂失其本心”,你認為文中能夠表明“失其本心”的原因的句子是:
【第4句】:文章表現了孟子怎么樣的人生態度?
【第5句】:在作者看來,面對高官厚祿而不辯禮義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6句】:文章闡述了“義重于生”、“義重于利”的觀點,讀完此文后你有何見解?
答案
【第1句】:比喻。這樣寫通俗易懂,并由此引出文章的中心論點
【第2句】:說明了人寧可死去也不失去人格和尊嚴這一做人原則。
補充典故:(1)志士不飲盜泉之水(2)廉者不受嗟來之食(3)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
【第3句】: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失窮乏者得我。
【第4句】:“義”的重要,在“生”、“利”、“義”的抉擇面前,寧愿放棄生與利而取義,把義置于“利”、“生”之上的人生態度。(舍生取義)----就是文章的觀點
【第5句】:失其本心。
【第6句】:人生無論什么時候都要辨禮義,要有舍生取義的精神;要保持善良的天性,見利忘義,茍且偷生的行徑是不可取的。
魚我所欲也的文言文翻譯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魚我所欲也的文言文翻譯,歡迎來參考!
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歟 通 與;鄉 通 向;辟 通 避)
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么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呼喝著給人吃,饑餓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注釋
【第1句】: 選自《孟子·告子上》。
【第2句】: 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第3句】: 患:禍患,災難。
【第4句】: 辟:通“避”,躲避。
【第5句】: 如使:假如,假使。
【第6句】: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第7句】: 勿喪:不丟掉